本實用新型涉及肥料生產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指一種用于有機肥料的肥料烘干裝置。
背景技術:
有機肥是一種營養豐富且環境友好的肥料,它對于植物的生長具有極好的促進作用。有機肥生產中,加工完成后需要對其進行烘干處理,以增強顆粒強度、方便保存與銷售。現有的烘干方式多采用的是利用烘干機進行烘干,由于烘干機結構的限制,烘干速度慢、效率低且肥料易結塊,內部的肥料不能得到很好的干燥。如何改進現有肥料烘干裝置的結構,提高烘干速度和效率,改善烘干效果,是目前急需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以上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烘干速度快、效率高且烘干效果極佳的肥料烘干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肥料烘干裝置,包括滾筒、烘干筒和基座,
基座上設有平行排布的運動方向相同的第一滾軸與第二滾軸,滾筒與第一滾軸、第二滾軸摩擦接觸;
烘干筒包括發熱筒及設于發熱筒外周上的噴射管組,發熱筒的兩端設有進氣口,噴射管組包括多個間隔排布、長短不一的噴射管,噴射管上均布有多個散熱孔,烘干筒的中間部分置于滾筒內,烘干筒的兩端均伸出滾筒,烘干筒的兩端通過烘干筒支撐架固定于基座上;
滾筒上設有活動門,基座上設有儲料倉,儲料倉內設有振動篩網,活動門旋轉到最低處時恰好位于儲料倉的正上方。
優選的,發熱筒為電發熱筒,振動篩網包括篩網及與篩網連接的第三電機。
更為優選的,第一滾軸通過第一滾軸支撐架設于基座上,第二滾軸通過第二滾軸支撐架設于基座上,第一滾軸與第一電機連接,第二滾軸與第二電機連接。
最為優選的,還包括設于滾筒內壁的濕度傳感器及設于滾筒外壁的濕度顯示屏。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烘干速度快、效率高且烘干效果極佳,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值得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滾筒;11、活動門;12、烘干筒支撐架;2、烘干筒;21、進氣口;22、噴射管組;3、基座;4、儲料倉;41、振動篩網;5、第一電機;6、第一滾軸;61、第一滾軸支撐架;7、第二電機;8、第二滾軸;81、第二滾軸支撐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一種肥料烘干裝置,包括滾筒1、烘干筒2和基座3,
基座3上設有平行排布的運動方向相同的第一滾軸6與第二滾軸8,滾筒1與第一滾軸6、第二滾軸8摩擦接觸;
烘干筒2包括發熱筒及設于發熱筒外周上的噴射管組22,發熱筒的兩端設有進氣口21,噴射管組22包括多個間隔排布、長短不一的噴射管,噴射管上均布有多個散熱孔,烘干筒2的中間部分置于滾筒1內,烘干筒2的兩端均伸出滾筒1,烘干筒2的兩端通過烘干筒支撐架12固定于基座3上;
滾筒1上設有活動門11,基座3上設有儲料倉4,儲料倉4內設有振動篩網41,活動門11旋轉到最低處時恰好位于儲料倉4的正上方。
工作原理:第一滾軸6與第二滾軸8同向轉動帶動滾筒1滾動,滾筒1與烘干筒2之間形成放置肥料的夾層,肥料通過活動門進入該夾層內,烘干操作時發熱筒發熱并通過進氣口21向烘干筒2內通入壓縮空氣,壓縮空氣將熱量通過噴射管上的散熱孔散發到肥料中,肥料在滾筒1的不斷翻滾中進行烘干。烘干完成后,轉動滾筒1使得活動門11位于儲料倉4的正上方,開啟活動門11,烘干好的肥料進入儲料倉4并通過振動篩網41進行篩分。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采用空氣導流加熱,烘干速度快、效率高;
2、采用長短不一的噴射管,在導入空氣加熱烘干的同時可以對肥料進行不同深度的攪拌,既可以對有機肥料起到破碎、避免結塊的作用,又可以改善烘干效果;
3、自帶振動篩網,可以對烘干后的肥料進行篩分,減少了肥料的生產流程,提高了生產效率。
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實施例,發熱筒為電發熱筒,振動篩網41包括篩網及與篩網連接的第三電機(未示出)。
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例,第一滾軸6通過第一滾軸支撐架61設于基座3上,第二滾軸8通過第二滾軸支撐架81設于基座3上,第一滾軸6與第一電機5連接,第二滾軸8與第二電機7連接。
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還包括設于滾筒1內壁的濕度傳感器及設于滾筒1外壁的濕度顯示屏,可以隨時監測肥料的烘干進度。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