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療清洗消毒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醫務用品烘干設備。
背景技術:
醫學上很多醫療物品需要清洗消毒,以便二次使用,如藥物霧化器、止血帶以及吸引器等等,現目前常用的消毒為液態消毒,消毒完需要進行清洗,清洗完還需要保持其干燥,現目前常用的方法為晾干,其時間較長,往往我們在需要使用時,還不能完全達到干燥。
技術實現要素:
(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不足,現提出一種醫務用品烘干設備,其結構精巧,可以折疊收納,方便攜帶,其可以很方便對醫療用品進行烘干,烘干效果好,縮短作業時間。
(二)技術方案
本發明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本發明提出了一種醫務用品烘干設備,包括烘干機主體、布套以及懸掛架,所述烘干機主體包括烘干腔室、支架桿以及封蓋臺面,所述烘干腔室的內部設置有一烘干設備且所述烘干設備通過電源線連接電源插座供電,所述封蓋臺面活動安裝于烘干腔室的上表面,所述支架桿鉸接連接于烘干腔室的四周,所述布套套設于支架桿的外側,懸掛架放置于封蓋臺面上,所述封蓋臺面表面相間設置有若干橫向條狀凸起以及橫向條狀凹槽,所述橫向條狀凸起上設置有若干連通于烘干腔室的通孔,所述橫向條狀凹槽底面為傾斜狀且在其低處設置有一與橫向條狀凹槽連接的縱向集水槽,所述縱向集水槽在靠近外側邊口處設置有一排水孔。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烘干腔室的側面正對于排水孔的下方設置有一能夠自由抽拉的集水盒,所述集水盒內放置有集水杯。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懸掛架包括一底座以及固定設置于其上的懸架,所述底座上呈環狀設置有若干立柱桿,所述懸架包括一網狀平臺以及設置于網狀平臺四周的若干掛鉤。
(三)有益效果
本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提到的一種醫務用品烘干設備,其方便攜帶,不使用時,可以將懸掛架以及布套單獨取出擺放,支架桿可以折疊收納,集水盒也可以收納進入到烘干腔室內,需要烘干的醫用物品可以放置于懸掛架上,其內部的水分可以通過橫向條狀凹槽流淌匯聚至縱向集水槽內并通過排水孔排除,烘干腔室內的烘干設備可以透過封蓋臺面上的通孔對位于懸掛架上的醫用設備進行烘干,烘干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2是封蓋臺面表面結構示意圖。
1-烘干機主體;2-布套;3-懸掛架;4-烘干設備;5-集水杯;11-烘干腔室;12-支架桿;13-封蓋臺面;31-底座;32-懸架;33-立柱桿;34-網狀平臺;35-掛鉤;111-集水盒;131-橫向條狀凸起;132-橫向條狀凹槽;133-通孔;134-縱向集水槽;135-排水孔。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如圖1和圖2所示的一種醫務用品烘干設備,包括烘干機主體1、布套2以及懸掛架3,所述烘干機主體1包括烘干腔室11、支架桿12以及封蓋臺面13,所述烘干腔室11的內部設置有一烘干設備4且所述烘干設備4通過電源線連接電源插座供電,所述封蓋臺面13活動安裝于烘干腔室11的上表面,所述支架桿12鉸接連接于烘干腔室11的四周,所述布套2套設于支架桿12的外側,懸掛架3放置于封蓋臺面13上,所述封蓋臺面13表面相間設置有若干橫向條狀凸起131以及橫向條狀凹槽132,所述橫向條狀凸起131上設置有若干連通于烘干腔室11的通孔133,所述橫向條狀凹槽132底面為傾斜狀且在其低處設置有一與橫向條狀凹槽132連接的縱向集水槽134,所述縱向集水槽134在靠近外側邊口處設置有一排水孔135。
其中,所述烘干腔室11的側面正對于排水孔135的下方設置有一能夠自由抽拉的集水盒111,所述集水盒111內放置有集水杯5;所述懸掛架3包括一底座31以及固定設置于其上的懸架32,所述底座31上呈環狀設置有若干立柱桿33,所述懸架32包括一網狀平臺34以及設置于網狀平臺34四周的若干掛鉤35。
本發明提到的一種醫務用品烘干設備,其在具體使用時,可以將吸引器等瓶體狀醫用物品倒扣于懸掛架3上的立柱桿33上,使其內部多余的水份可以順利的流淌出來,而霧化器、止血帶等物品可以放置于懸架32上的網狀平臺34或者掛鉤35處,然后將整個懸掛架3放置于封蓋臺面13上,將支架桿12展開垂直于烘干腔室11并將布套2套設于支架桿12的外側,將集水盒11從烘干腔室11內抽拉出來,并使得其內部的集水杯5正對于排水孔135處,醫用物品內的水流淌到封蓋臺面13上會進入橫向條狀凹槽132內,由于其為傾斜設置,可以使得水份順利的流到縱向集水槽134內并通過排水孔135流入集水杯5內,集水杯5可以取出將其內部的水倒掉,橫向條狀凹槽132與橫向條狀凸起131相間設置,可以防止水分經通孔133流入烘干腔室11內,當開始烘干時,烘干設備4連接電源,熱量可以通過封蓋臺面13上的通孔133對位于懸掛架3上的醫用物品進行烘干,烘干效果好。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明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本發明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