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微波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確定所述微波爐內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能量;
控制所述微波爐對所述待加熱食物進行加熱;
檢測所述微波爐的入射功率;
檢測所述微波爐的反射功率;
根據所述入射功率及反射功率,計算所述微波爐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以及
在所述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達到所述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能量的情況下,控制所述微波爐停止加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以下公式確定所述微波爐內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能量:
Q=cmΔt
其中,Q為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熱量;c為所述待加熱食物的比熱容;Δt為所述待加熱食物的溫升;及m為所述待加熱食物的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以下公式確定所述微波爐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
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之和-單位時間內的反射功率之和)×加熱時間
所述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之和指代所述微波爐內所有微波源單位時間內的輸出功率之和;
所述單位時間內的反射功率之和指代所有所述微波源單位時間內接收到從腔體反射回來的功率之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及反射功率進行采樣并取平均值,以作為該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及反射功率。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單位時間越短越好。
6.一種微波爐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設備包括:
入射功率檢測裝置,用于檢測所述微波爐的入射功率;
反射功率檢測裝置,用于檢測所述微波爐的反射功率;以及
控制裝置,用于執行以下操作:
確定所述微波爐內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能量;
控制所述微波爐對所述待加熱食物進行加熱;
根據所述入射功率及反射功率,計算所述微波爐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以及
在所述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達到所述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能量的情況下,控制所述微波爐停止加熱。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根據以下公式確定所述微波爐內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能量:
Q=cmΔt
其中,Q為待加熱食物所需吸收的熱量;c為所述待加熱食物的比熱容;Δt為所述待加熱食物的溫升;及m為所述待加熱食物的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根據以下公式確定所述微波爐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
累計輸出的微波能量=(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之和-單位時間內的反射功率之和)×加熱時間
所述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之和指代所述微波爐內所有微波源單位時間內的輸出功率之和;
所述單位時間內的反射功率之和指代所有所述微波源單位時間內接收到從腔體反射回來的功率之和。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對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及反射功率進行采樣并取平均值,以作為該單位時間內的入射功率及反射功率。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單位時間越短越好。
11.一種微波爐,其特征在于,該微波爐包含根據權利要求6-10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微波爐控制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