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燃料點火裝置和液體燃料燃燒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燃燒器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直接點燃液體燃料的點火裝置及其液體燃料燃燒器。
【背景技術】
[0002]在干燥或熱解煤的過程中,經常使用燃燒器來產生熱源。燃燒器的燃料除了采用煤熱解氣體等氣體燃料外,可能會使用到煤熱解后的煤焦油等液體燃料,也就是液體燃料燃燒器。
[0003]現有技術中,無論是液體燃料燃燒器或者固體燃料燃燒器,很多都采用氣體燃料來進行初步點燃或輔助點燃,例如專利申請CN103791493A中即采用檢測電極對燃氣管道的燃氣進行初步點燃。若采用對液體燃料的直接點火方式,則往往因為氧氣不能過量,燃料初始溫度低,而很難成功且迅速地點火。如果點火不成功,噴濺在爐膛內的液體燃料的后續處理工作會很麻煩,例如需要采用惰性氣體如氮氣進行吹掃等,費時費力。然而,盡管采用液體燃料直接點火方式存在上述的不易點火成功且點火不成功后的爐膛清掃處理繁瑣等不足,但這種液體燃料的直接點火方式可以取代通常用來點火的氣體燃料,可使得偏遠地區的鍋爐能夠完全不依賴氣體燃料而成功自動點火運行,意義重大。
[0004]此外,液體燃料的直接點火在發動機領域中也有較多研究,并存在大量專利,例如專利申請CN101387219B等。然而這些液體燃料的直接點火的相關專利都是應用于發動機上,而非用于鍋爐上或燃燒器上。汽車發動機的點火與燃燒器的點火有本質不同,發動機中是有間隔地瞬時噴油與點火,點火強度、頻度、點火時間要求等與燃燒器的液體燃料直接點火都完全不同,尤其是發動機中不存在點火不成功后的上述后續處理問題。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液體燃料點火裝置,以及采用了該液體燃料點火裝置的液體燃料燃燒器,能夠對液體燃料直接點火,操作方便,點火不成功后的處理簡單快速。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液體燃料點火裝置,該點火裝置內形成有點火室,該點火室內設有點火電極,其中,所述點火裝置包括燃料噴入管、火焰噴出管和排凝管,所述燃料噴入管朝向所述點火電極伸入所述點火室中以噴入空氣霧化燃料,所述火焰噴出管從所述點火室向上或水平延伸,所述排凝管從所述點火室向下伸出,所述空氣霧化燃料在點火不成功時能夠在所述點火室內凝壁后通過所述排凝管向外排出。
[0007]優選地,所述點火室包括點火區和阻流區,所述燃料噴入管和所述點火電極伸入所述點火區內,所述阻流區形成在所述點火區與所述火焰噴出管之間,所述阻流區內間隔設置有用于阻擋所述空氣霧化燃料旋轉或流出的多個阻旋翅片。
[0008]優選地,所述阻旋翅片為連接于所述點火室的內壁上的平板翅片,在所述阻流區的橫截面上,多個所述阻旋翅片呈格柵狀垂直或周向布置。
[0009]優選地,所述點火室形成為圓錐臺形狀并具有外周壁和圓形底壁,所述點火室的頂部開口直接與所述火焰噴出管相連或形成漸縮口漏斗形狀并與所述火焰噴出管相連。
[0010]優選地,圓臺形狀的所述點火室和所述火焰噴出管同軸設置并且中心軸線相對于水平面傾斜向上或水平延伸,所述排凝管連接于靠近所述圓形底壁的所述外周壁上并傾斜向下伸出。
[0011]優選地,所述點火電極從所述圓形底壁沿所述點火室的中心軸線伸入所述點火區內,所述燃料噴入管從所述外周壁沿徑向伸入所述點火區。
[0012]優選地,所述點火電極從所述圓形底壁的邊緣部分伸入所述點火區內,所述燃料噴入管從所述外周壁伸入所述點火區,并使得噴入的所述空氣霧化燃料沿所述圓形底壁的周向流動。
[0013]優選地,所述火焰噴出管為傾斜向上的直管,或者所述火焰噴出管為有曲度的彎管。
[0014]在本發明中,該點火裝置還可包括控制器和用于監測所述點火室的點火狀態的火焰監測裝置,所述燃料噴入管中設有燃料噴放控制閥,所述排凝管中設有排凝控制閥,所述控制器分別電連接并控制所述火焰監測裝置、所述點火電極、所述燃料噴放控制閥和所述排凝控制閥。
[0015]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液體燃料燃燒器,該燃燒器包括一個或多個能夠噴出用于點火的液體燃料的主噴嘴以及根據本發明上述的液體燃料點火裝置,該液體燃料點火裝置的所述火焰噴出管朝向所述主噴嘴延伸以點燃所述主噴嘴。
[0016]優選地,所述液體燃料點火裝置安裝在所述主噴嘴的下方或側向位置。
[0017]優選地,所述排凝管連接在所述點火室內的最低點位置。
[0018]根據上述技術方案,在本發明的液體燃料點火裝置中,采用內置點火室來直接點燃液體燃料,點火電極產生高強度電弧,而后對燃料噴入管噴入點火室中的空氣霧化燃料進行點火,點火成功后的火焰通過火焰噴出管噴出,燃料噴入管可持續噴出燃料,從而使得火焰噴出管噴出持續火焰,能夠應用于液體燃料燃燒器中,使持續火焰對準燃燒器的主噴嘴,點燃主噴嘴噴出的液體燃料,進入燃燒器內燃燒,從而無需采用氣體燃料來輔助點燃,實現了液體燃料燃燒器的液體燃料點火方式。若點火不成功,則點火室內積存的空氣霧化燃料凝壁后能夠通過排凝管及時向外排出,而且無需采用氮氣吹掃,后續處理簡單方便。
[0019]本發明的其他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20]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0021]圖1為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的液體燃料點火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2與圖1類似,但增加了控制器與火焰監測裝置,實現自動點火控制;
[0023]圖3為沿圖1中左側箭頭方向的側視圖,圖中以虛線方式顯示了點火室內的阻旋翅片;
[0024]圖4為一種優選實施方式的燃料噴入管與點火電極的布置結構;
[0025]圖5為另一種優選實施方式的燃料噴入管與點火電極的布置結構。
[0026]附圖標記說明
[0027]1點火電極2燃料噴入管
[0028]3火焰噴出管4排凝管
[0029]5阻旋翅片6火焰監測裝置
[0030]7控制器
[0031]21燃料噴放控制閥41排凝控制閥
[0032]A點火室A1點火區
[0033]A2阻流區00’中心軸線
【具體實施方式】
[003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
[0035]在本發明中,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使用的方位詞如“上、下”通常是針對附圖所示的方向而言的,或者是針對豎直、垂直或重力方向上而言的,或者是相關結構設備在正常使用狀態下的各部件相互位置關系描述用詞;同樣地,為便于理解和描述,“左、右”通常是針對附圖所示的左、右;“內、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外,但上述方位詞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
[0036]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液體燃料點火裝置,該點火裝置內形成有點火室A,該點火室A內設有點火電極1,其中,所述液體燃料點火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