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手臂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工業化水平的提高,工業生產設備也在不斷改進,伺服機械手是能夠模仿人體上肢的部分功能,可以對其進行自動控制使其按照預定要求輸送制品或操持工具進行生產操作的自動化生產設備,伺服機械手是為注塑生產自動化專門配備的機械,它可以在減輕繁重的體力勞動、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提高注塑成型機的生產效率、穩定產品質量、降低廢品率、降低生產成本、增強企業的競爭力等方面起到及其重要的作用,現有的機械手臂設備雖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由于其在定位傳輸過程中存在誤差,導致其在產品夾持過程中會出現差錯,導致傳輸過程錯誤。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夾持準確,操作方便,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包括引拔臂和橫梁,所述引拔臂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側板和油壓緩沖器,且油壓緩沖器設置在側板的內部,在側板的內部固定安裝有限位孔,所述引拔臂的上方固定安裝有成品臂主臂和成品臂副臂,且成品臂主臂和成品臂副臂平行安置,在成品臂主臂的底端設置有側姿組,成 品臂副臂的底端固定安裝有夾具;所述橫梁固定安裝在引拔臂的右側,在橫梁和引拔臂之間固定安裝有電磁閥箱,引拔臂通過安裝在其右方的電磁閥箱固定安裝在橫梁的上方,所述橫梁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滑移軌道,且電磁閥箱通過安裝在其底端的滑塊固定安裝在滑移軌道的內部,所述橫梁的上方還設置有電磁閥單元,且電磁閥單元固定安裝在電磁閥箱的正前方。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成品臂副臂的右側固定安裝有上下行氣缸。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橫梁的下表面固定安裝有加高座。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橫梁的正前方還設置有擋板。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通過設置滑移軌道,推動電磁閥箱在其底端的滑塊的帶動下在橫梁的上方前后移動,設置側板和限位孔,使得成品臂主臂和成品臂副臂左右移動過程中定位準確,不會出現誤差,同時配合安裝在成品臂主臂底端的側姿組和成品臂副臂底端的夾具,能夠準確夾持產品,不會出現重疊等狀況,設置油壓緩沖器和上下行氣缸,能夠穩定的上下夾持產品,該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設置有成品臂主臂和成品臂副臂,在工作過程中動力充足、定位準確,適合實際生產過程的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引拔臂正視圖。
圖中:1-引拔臂;2-橫梁;3-側板;4-油壓緩沖器;5-限位孔;6-成品臂主臂;7-成品臂副臂;8-側姿組;9-夾具;10-電磁閥箱;11-滑移軌道;12-滑塊;13-電磁閥單元;14-上下行氣缸;15-加高座;16-擋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包括引拔臂1和橫梁2,引拔臂1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側板3和油壓緩沖器4,且油壓緩沖器4設置在側板3的內部,在側板3的內部固定安裝有限位孔5,引拔臂1的上方固定安裝有成品臂主臂6和成品臂副臂7,且成品臂主臂6和成品臂副臂7平行安置,在成品臂主臂6的底端設置有側姿組8,成品臂副臂7的底端固定安裝有夾具9,成品臂副臂7的右側固定安裝有上下行氣缸14;橫梁2固定安裝在引拔臂1的右側,在橫梁2和引拔臂1之間固定安裝有電磁閥箱10,引拔臂1通過安裝在其右方的電磁閥箱10固定安裝在橫梁2的上方,橫梁2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滑移軌道11,且電磁閥箱10通過安裝在其底端的滑塊12固定安裝在滑移軌道11的內部,橫梁2的上方還設置有電磁閥單元13,且電磁閥單元13固定安裝在電磁閥箱10的正前方,橫梁2的下表面固定安裝有加高座15,橫梁2的 正前方還設置有擋板16。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該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通過設置滑移軌道11,推動電磁閥箱10在其底端的滑塊12的帶動下在橫梁2的上方前后移動,設置側板3和限位孔5,使得成品臂主臂6和成品臂副臂7左右移動過程中定位準確,不會出現誤差,同時配合安裝在成品臂主臂6底端的側姿組8和成品臂副臂7底端的夾具9,能夠準確夾持產品,不會出現重疊等狀況,設置油壓緩沖器4和上下行氣缸14,能夠穩定的上下夾持產品,該單軸伺服雙臂單節機械手臂,設置有成品臂主臂和成品臂副臂,在工作過程中動力充足、定位準確,適合實際生產過程的使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