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注塑模具,特別涉及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產品結構越來越復雜,為了保證產品的完整性,對產品出模結構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常規的抽芯出模結構,只能出產品單一扣位,無法同時滿足產品兩個方向扣位抽芯出模,這樣不僅增加了模具空間的同時也增加了模具成本,工作效率也受到嚴重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可以同時滿足產品兩個方向扣位抽芯出模,降低了模具空間和模具成本,同時提升了工作效率,保證了產品良品率。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包括導滑塊和導柱,還包括第一行位部和第二行位部,所述第二行位部的第一側邊滑接在導滑塊的燕尾槽內,所述第二行位部的第二側邊滑接在第一行位部的第一導滑槽上,所述導滑塊滑接在第一行位部的第二導滑槽上,所述導柱斜插于第一行位部第一凹槽和導滑塊的第二凹槽內。
優選地,所述第二行位部上還設置有限制第二行位部持續向下移動的限位塊。
優選地,所述導滑塊右側設有在注塑時限制導滑塊移動的鏟機。
優選地,所述第一行位部外側設有用于在注塑時滑接在按壓第一行位部的行位壓塊。
優選地,所述第一行位部與行位壓塊滑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可以同時滿足產品兩個方向扣位抽芯出模,這樣可以在不損壞產品的情況下順利 脫出產品,動作穩定,使用時間長,可以節省模具空間,降低模具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產品良品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的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的導滑塊的示意圖;
圖3為圖1所示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的第一行位部的示意圖;
圖4為圖1所示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的第二行位部的示意圖;
圖5為圖1所示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出模的產品的示意圖;
圖6為圖1所示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脫出產品扣位B的動作示意圖;
圖7為圖1所示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脫出產品扣位A的動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結合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及其附圖進行詳細描述。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用于注塑模具生產出產品7,產品7包括扣位A和扣位B。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包括導滑塊1、導柱2、第一行位部3和第二行位部4,第二 行位部4的第一側邊41滑接在導滑塊1的燕尾槽內11,第二行位部4的第二側邊42滑接在第一行位部3的第一導滑槽31上,導滑塊1滑接在第一行位部3的第二導滑槽32上,導柱2斜插于第一行位部3的第一凹槽33內。當模具開模時,導柱2會帶動第一行位部3向后移動,并帶動第二行位部4向下移動,脫出產品7的扣位B。
如圖5-7所示,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由于導滑塊1右側有在注塑時限制導滑塊1移動的鏟機5,在第二行位部4脫出產品7的扣位B過程中,鏟機5通過限制導滑塊1限制第二行位部4只能向下移動而不能向后移動,防止第二行位部4拉壞扣位B。
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第二行位部4上還設置有限制第二行位部4持續向下移動的限位塊43,當脫出產品7的扣位B后,限位塊43會限制第二行位部4不再繼續向下移動,從而使得第二行位部4相對于第一行位部3靜止,此時,鏟機5脫離導滑塊1,第一行位部3和第二行位部4將共同向后移動直至脫出產品7的扣位A。
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第一行位部3外側設有用于在注塑時按壓第一行位部3的行位壓塊6。
在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中,第一行位部3與行位壓塊6滑接,當模具開模時,行位壓塊6導滑第一行位部3。
上述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雙方向扣位抽芯結構可以同時滿足產品兩個方向扣位抽芯出模,這樣可以在不損壞產品的情況下順利脫出產品,動作穩定,使用時間長,可以節省模具空間,降低模具成本,保證產品良品率。
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實用新型。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實用新型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 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