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型模(1),所述型模(1)表現為將被模制的輪胎的胎面的胎面花紋模型,所述型模由設有溝槽的型模本體(2)和附接至所述型模本體的至少一個插入件(10)組成,所述至少一個插入件(10)覆蓋所述本體(2)中的溝槽(4)的表面中的至少一個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件具有至少一個設有紋理部的基本上平坦的表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件還覆蓋所述本體(2)上的胎面花紋的頂部的表面中的至少一個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型模包括至少兩個相鄰的插入件(10),所述至少兩個相鄰的插入件(10)覆蓋形成大體分開的平面的兩個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開的平面被設置成L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型模包括三個相鄰的插入件(10),所述三個相鄰的插入件(10)覆蓋形成大體分開的平面的三個表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開的平面被設置成U形。
7.根據權利要求3至6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至少兩個插入件(10)設有不同的紋理部(11)。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紋理部包括與所述型模(1)一體形成的多個凹入或突出元件。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紋理部(11)中的全部或者一些由圓錐形部形成,所述圓錐形部在所述紋理部中以至少等于每平方毫米(mm2)一個圓錐形部的密度分布,每個圓錐形部具有在0.0005mm2和1mm2之間的平均橫截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紋理部(11)中的全部或者一些是基本上相互平行的條紋,在所述圖案部中所述條紋的間距最多等于0.5mm,每個條紋具有在0.02mm和0.5mm之間的平均寬度。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紋理部中的全部或者一些形成具有在0.05mm和0.5mm之間的邊長以及在0.05mm和0.5mm之間的高度的平行六面體,在所述紋理部中兩個相鄰的平行六面體之間的距離在0.05mm和0.5mm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元件形成條柱,所述條柱在所述圖案部中以至少等于每平方毫米(mm2)一個條柱的密度分布,每個條柱具有在0.0005mm2和1mm2之間的平均橫截面。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元件形成相互平行的葉片,在所述圖案部中所述葉片的間距最多等于0.5mm,每個葉片具有在0.02mm和0.5mm之間的平均寬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型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入或突出元件呈現出相互可變的形狀和距離。
15.用于模制和硫化輪胎的模具的制造方法,所述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制造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之一所述的、具有至少一個溝槽(4)的型模(1),所述至少一個溝槽(4)由基本上平坦的表面形成;
-在各個溝槽(4)中設置至少一個插入件(10),所述至少一個插入件(10)由相應的設有紋理部的基本上平坦的表面組成;
-由設有插入件(10)的型模(1)來制造與將被模制的輪胎的反向形狀相對應的、由優選為塞拉斯丁的柔性材料制成制成的模具;
-由柔性模具來制造與將被模制的輪胎的輪廓相對應的、由優選為石膏的脆性材料制成的型模;
-由脆性材料的型模來制造與將被模制的輪胎的反向形狀相對應的、由金屬材料制成的模具;
-移除所述脆性材料的型模以便釋放所獲得的金屬模具。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件(10)的紋理部通過3D打印或激光加工、或者借助于沖模、或者通過金屬粉末的選擇性熔融或者通過電火花加工來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