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條121上方,并與凸條121間隔大于卡勾111厚度的距離進行斷點連接,所述斷點連接被設置成手動對易撕條122施加預定力即可將易撕條122與凸條122分離,即與第二連接件12分離以打開之前所環繞的包裝連接器。凸條121、易撕條122和所述斷點連接共同形成限位槽,用以定位接收第一連接件11的卡勾12。
[0032]對第一連接件11和第二連接件12分別施加力,使得二者分別沿相反的第一方向X和第二方向y相對靠近,在兩個卡勾111插入限位槽時兩個卡勾111分設于第一突起23的兩側且沿第一方向X插入限位槽,限位槽限制兩個卡勾111在與凸條121接觸后在第一方向X上的運動軌跡,直至兩個卡勾111與凸條121卡合,此時,兩個卡勾111在截面方向上定位在凸條121和易撕條122之間,并分別與凸條121和易撕條122至少部分抵接,兩個卡勾111在軸線方向上定位在所述斷點連接之間,兩個卡勾111的延伸部21的內表面分別與凸條121的上表面貼合,兩個卡勾111的阻擋部22分別與凸條121的側面抵接,從而使得第一連接件11和第二連接件12閉合為所述環形結構。
[0033]第二突起24在凸條121上沿第一方向x具有逐漸增加的厚度,在實現所述閉合后,凸條121上的第二突起24用于防止卡勾111沿第一方向X的反向運動,即沿第二方向y運動,易撕條122限制卡勾111在與凸條121接觸表面截面上第三方向上的運動,從而避免卡勾111與凸條121在第三方向上脫離接觸,使得第一連接件11和第二連接件12扣合為閉合結構(所述環形結構)的連接器。應該理解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也可以設置其他數量的卡勾111,例如設置兩個以上的卡勾111時,第二突起24可以位于兩個第一突起23之間。
[0034]進一步,沿圖中空白箭頭所示方向對易撕條122施加力,以撕開易撕條122與凸條121斷點連接,并對第一連接件11和第二連接件12分別施加第一方向X和第二方向y的力,使得卡勾111與凸條121脫離接觸,即可使得所述包裝連接器10不再閉合。其中,所述空白箭頭可直接被印刷于所述易撕條122的外表面上。
[0035]承上可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包裝連接器10由于易撕條122與凸條121的斷點連接設置實質上是一種一次性連接器,能夠避免自選商場及超市中的消費者在未付款的情況下私自撕開易撕條122,從而避免開啟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并使用其內裝的商品,或者將裝有可包裝產品的容器與包裝容器分離,避免將所述可包裝產品私自帶走。
[0036]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包裝產品,包括一個包裝容器以及上述任意一項實施例的包裝連接器10,所述包裝連接器10連接于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并在閉合狀態封閉所述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從而防止自選商場及超市中的消費者在未付款的情況下私自開啟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并使用其內裝的商品。其中,所述包裝連接器10既可以可單獨設置,也可以與包裝容器整體設置以作為包裝容器的一部分。
[0037]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提供可包裝產品另一種包裝產品,包括至少兩個包裝容器以及上述任意一項實施例的包裝連接器10,所述至少兩個包裝容器可包裝產品之間通過所述包裝連接器10可實現分離與連接。
[0038]其中,所述至少兩個包裝容器中的至少一者裝有可包裝產品,包括頂蓋以及主體部,主體部具有開口以及容置空間,所述可包裝產品容置于容置空間中,頂蓋和主體部通過分別設置于兩者向外延伸的閂板實現連接,頂蓋還設置有向外延伸以便于兒童手指打開頂蓋的突出部,并且在頂蓋覆蓋開口時,閂板和突出部中的至少一個插置于所述包裝連接器10的卡口 14中,所述包裝容器向外突出的部分(例如邊緣部分)通過容納于容置槽13中,即可實現連接。進一步地,撕開易撕條122與凸條121之間的斷點連接,并對第一連接件11和第二連接件12分別施加第一方向X和第二方向y的力,使得卡勾111與凸條121脫離接觸,即可使得裝有所述可包裝產品的容器與包裝容器分離。
[0039]在此基礎上,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特征變換,例如各實施例之間技術特征的相互結合,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包裝連接器,用于閉合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單獨或與所述包裝容器整體設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在固定端固定連接,且在閉合端以破壞性再開合方式彼此連接以環繞所述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連接件在所述閉合端設置有沿連接方向向外延伸的卡勾,所述第二連接件在所述閉合端上設置有卡勾接收件,所述卡勾接收件與所述第一連接件的卡勾相配合用于接收并固定卡勾, 其中,所述卡勾接收件包括凸條和易撕條,所述凸條在所述第二連接件外表面上向外突起,以在外邊緣處以卡合方式固定所述第一連接件的卡勾;所述易撕條覆蓋在所述凸條上方,并與所述凸條間隔大于所述第一連接件的卡勾厚度的距離進行斷點連接,所述斷點連接被設置成手動即可將所述易撕條與所述第二連接件分離以打開所述包裝連接器;所述凸條、所述易撕條和所述斷點連接共同形成限位槽,用以定位接收所述第一連接件的卡勾,且所述卡勾在截面方向上定位在所述凸條和所述易撕條之間,并分別與所述凸條和所述易撕條至少部分抵接,所述卡勾在軸線方向上定位在所述斷點連接之間。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在所述固定端以一定角度內彈性樞轉連接,且在所述包裝連接器的釋放狀態下,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在所述閉合端未接觸彼此,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在一定手動力的作用下連接形成為閉合結構的連接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的閉合端設置有兩個或以上所述卡勾,所述凸條上設置有第一突起,所述第一突起與斷點連接一起限定所述兩個或以上卡勾在所述限位槽內沿第一方向的運動軌跡。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包括延伸部,以及設置于所述延伸部朝向所述凸條的一端且位于所述延伸部內表面上的阻擋部,在所述包裝連接器閉合狀態下,所述延伸部內表面與所述凸條的至少部分上表面貼合,所述阻擋部與所述凸條的外側面抵接。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分別設置有與所述包裝容器接觸部分形狀配合的卡置結構,所述卡置結構被設置成用于使得所述包裝容器與所述包裝連接器接觸的部分相對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保持固定。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至少其中之一的所述卡置結構包括容置槽或卡口以固定保持所述包裝容器在所述包裝連接器中,其中,所述容置槽被設置成形狀配合并容納所述包裝容器向外突出的部分,所述卡口被設置成用于接納所述包裝容器的向外突出部分并從所述卡口向外延伸。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至少其中之一的所述卡置結構可選擇性包括突出體以固定保持所述包裝容器在所述包裝連接器中,所述突出體從所述包裝連接器向內側突起以形狀配合所述包裝容器的凹陷部分。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裝連接器被設置成用于連接兩個包裝容器,并且分別與所述兩個包裝容器在接觸部分形狀配合。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包裝連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包裝容器的其中之一是可包裝產品。10.一種包裝產品,其特征在于,具有一個包裝容器和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包裝連接器,所述包裝連接器連接于所述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并在閉合狀態下封閉所述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11.一種包裝產品,其特征在于,具有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包裝連接器,用于可分離連接兩個包裝容器、兩個可包裝產品或一個包裝容器和一個可包裝產品,所述包裝連接器分別與連接的包裝容器或可包裝產品在接觸部分形狀配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包裝連接器及包裝容器。通過兩個連接件分別設置的卡勾和凸條的卡合從而扣合為閉合結構的連接器,在實現閉合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的同時還能固定連接可包裝產品等可包裝產品,另外通過與凸條斷點連接的易撕條對卡合的卡勾進行限位從而避免卡勾與凸條脫離接觸,并且只有在對易撕條施加預定力以破壞所述斷點的連接才可將易撕條與凸條分離,斷點連接使得所述包裝連接器實質上為一次性使用裝置,從而能夠防止在商場、超市等自選購物與銷售環境中隨意打開包裝容器的開口部分并盜竊附帶的可包裝產品。
【IPC分類】B65D69/00
【公開號】CN204896241
【申請號】CN201520569199
【發明人】白波
【申請人】馬斯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