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0024]本申請中,所述第四連接部64凸出殼體5的部分設置能防止卡條6脫落的第二阻擋件8。
[0025]本申請中,所述第六連接部66凸出殼體5的部分設置能防止卡條6脫落的第三阻擋件9。
[0026]本申請中,所述齒條第二連接部602凸出外殼50的部分設置能防止齒條60脫落的齒條阻擋件80。
[0027]優選地,所述的第一阻擋件7為套設在第二連接部62上的螺母。
[0028]優選地,所述的第二阻擋件8為套設在第四連接部64上的螺母。
[0029]優選地,所述的第三阻擋件9為套設在第六連接部66上的螺母。
[0030]優選地,所述的齒條阻擋件80為套設在齒條第二連接部602上的螺母。
[0031]本申請中,所述第一連接部61上設有第一拉環10,且所述的第一連接部61上設有當卡條6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第一復位件13。
[0032]本申請中,所述第三連接部63上設有第二拉環12,且所述的第三連接部63上設有當卡條6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第二復位件15。
[0033]本申請中,所述第五連接部65上設有第三拉環11,且所述的第五連接部65上設有當卡條6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第三復位件14。
[0034]本申請中,所述齒條第一連接部601上設有齒條拉環70,且所述齒條第一連接部601上設有當齒條60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齒條復位件90。
[0035]本申請所述第一復位件13為固定在第一連接部61與卡條6之間的彈簧。
[0036]本申請所述第二復位件15為固定在第三連接部63與卡條6之間的彈簧。
[0037]本申請所述第三復位件14為固定在第五連接部65與卡條6之間的彈簧。
[0038]本申請所述齒條復位件90為固定在齒條第一連接部601與齒條60之間的彈簧。
[0039]本申請在卡條6寬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兩組凸出的連接部,在凸臺結構4的寬度方向的兩端設置一組凸出的連接部,在卡槽3與凸臺結構4配合的過程中,可在卡條6長度及寬度方向以及齒條60寬度方向進行微調,使得配合更快速、準確,并且在整個汽車合體的過程中可以保證其運行的穩定性。
[0040]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義,這里使用的所有術語(包括技術術語和科學術語)具有與本申請所屬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義。還應該理解的是,諸如通用字典中定義的那些術語應該被理解為具有與現有技術的上下文中的意義一致的意義,并且除非像這里一樣定義,不會用理想化或過于正式的含義來解釋。
[0041]本申請中所述的“和/或”的含義指的是各自單獨存在或兩者同時存在的情況均包括在內。
[0042]本申請中所述的“內、外”的含義指的是相對于設備本身而言,指向設備內部的方向為內,反之為外。
[0043]本申請中所述的“左、右”的含義指的是閱讀者正對附圖時,閱讀者的左邊即為左,閱讀者的右邊即為右。
[0044]本申請中所述的“連接”的含義可以是部件之間的直接連接也可以是部件間通過其它部件的間接連接。
[0045]以上述依據本申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申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申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在前車尾部底盤或后車前部底盤下方的卡槽(3)以及設置在后車前部底盤下方或前車尾部底盤上的凸臺結構(4),所述前車和后車相連接時凸臺結構(4)與卡槽(3)配合連接;所述卡槽(3)包括殼體(5)以及位于所述殼體(5)內能沿殼體(5)長度方向和寬度方向移動的卡條(6),所述卡條(6)長度方向和寬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凸出的連接部;所述卡條(6)上還開設有能容納凸臺結構(4)的容納腔(67),所述容納腔(67)內設置若干間隔設置的卡齒(68);所述凸臺結構(4)包括外殼(50 )以及位于所述外殼(50 )內能沿外殼(50 )寬度方向移動的齒條(60 ),齒條(60 )寬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凸出的齒條第一連接部(601)和齒條第二連接部(602 );所述齒條(60)上還開設呈“T”型的卡體(604)以及連接卡體(604)的連接體(603),卡體(604 )與卡齒(68 )對應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條(6)長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凸出的第一連接部(61)和第二連接部(62),卡條(6)寬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兩組凸出的連接部,一組為第三連接部(63)和第四連接部(64),另一組為第五連接部(65 )和第六連接部(66 );所述第一連接部(61)上設有第一拉環(10 ),且所述的第一連接部(61)上設有當卡條(6)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第一復位件(13);所述第三連接部(63 )上設有第二拉環(12 ),且所述的第三連接部(63 )上設有當卡條(6 )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第二復位件(15);所述第五連接部(65)上設有第三拉環(11 ),且所述的第三連接部(63)上設有當卡條(6)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第三復位件(14);所述齒條第一連接部(601)上設有齒條拉環(70 ),且所述齒條第一連接部(601)上設有當齒條(60 )移動位置后能使其復位的齒條復位件(90 )。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部(62)凸出殼體(5)的部分設置能防止卡條(6)脫落的第一阻擋件(7)。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連接部(64)凸出殼體(5)的部分設置能防止卡條(6)脫落的第二阻擋件(8);所述第六連接部(66)凸出殼體(5)的部分設置能防止卡條(6)脫落的第三阻擋件(9)。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復位件(13)為固定在第一連接部(61)與卡條(6)之間的彈簧;所述第二復位件(15)為固定在第三連接部(63)與卡條(6)之間的彈簧;所述第三復位件(14)為固定在第五連接部(65)與卡條(6)之間的彈簧;所述齒條復位件(90)為固定在齒條第一連接部(601)與齒條(60)之間的彈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條第二連接部(602)凸出外殼(50)的部分設置能防止齒條(60)脫落的齒條阻擋件(80)。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阻擋件(7)為套設在第二連接部(62)上的螺母。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擋件(8)為套設在第四連接部(64)上的螺母;所述第三阻擋件(9)為套設在第六連接部(66)上的螺母。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條阻擋件(80)為套設在齒條第二連接部(602)上的螺母。
【專利摘要】本申請公開了一種包裝流水線用物料小車連接機構,包括設置在前車尾部底盤或后車前部底盤下方的卡槽以及設置在后車尾部底盤下方或前車前部底盤上的凸臺結構,所述凸臺結構包括外殼以及位于所述外殼內能沿外殼寬度方向移動的齒條,齒條寬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凸出的齒條第一連接部和齒條第二連接部;所述齒條上還開設呈“T”型的卡體以及連接卡體的連接體,卡體與卡齒對應設置。卡條寬度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兩組凸出的連接部,凸臺結構的寬度方向也設置凸出的連接部,在與凸臺結構配合的過程中,可在卡條長度及寬度方向以及齒條寬度方向進行微調,使得配合更快速、準確,并且在整個汽車合體的過程中可以保證其運行的穩定性。
【IPC分類】B65G35-00
【公開號】CN104528299
【申請號】CN201410677549
【發明人】陳飛, 陳國進, 陳潔松
【申請人】南通寶田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22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