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取水裝置,具體涉及一種吸嘴。
背景技術:
袋裝水采用食品級的專用復合膜包裝,承受極大壓力,不易破損,一次性使用,根本上杜絕了飲水的“二次污染”,袋裝水在不少發達國家已經成為飲用水主流產品。為了從水袋中取水,通常使用袋裝水飲水機實現,最簡單的袋裝水飲水機僅包括吸嘴;其中吸嘴的一端為進水口,用于與水袋相連通,另一端為出水口,用于取水。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由于吸嘴的出水口是始終暴露在空氣中的,再加上吸嘴內留存有液體,因此吸嘴的內腔極容易滋生細菌,對飲水健康埋下了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對自身內腔及出水口進行消毒的吸嘴,保障了通過吸嘴取水的安全性。
本實用新型一種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包括:
—吸嘴本體,其具有進水口和出水口;
—消毒套頭,其具有能夠發射紫外線的燈頭、用于引導紫外線射出的光線通道、以及與所述光線通道相連通的開口,所述開口能夠與所述出水口對接。
優選地,所述消毒套頭還包括:
—套頭本體,其具有嵌置槽;
—電池,其內置于所述嵌置槽內;
—燈座,其內置于所述嵌置槽內,且其上設置有多個所述燈頭,各所述燈頭分別與所述電池電連接;
—壓蓋,其軸向設置有一通孔,其中所述通孔的內腔即所述光線通道,所述通孔的一端即所述開口,另一端將所述燈座和所述電池壓緊于所述嵌置槽內。
優選地,多個所述燈頭以所述燈座的軸線為軸線環形陣列。
優選地,還包括:按鈕開關;所述按鈕開關設置于所述套頭本體上,用于控制所述燈頭與所述電池電連接的通斷。
優選地,所述吸嘴本體包括:
—第一節管,其一端為所述進水口;
—第二節管,其一端與所述第一節管的另一端可拆卸式密封連接;
—第三節管,其一端與所述第二節管的另一端可拆卸式密封連接,其另一端為所述出水口。
優選地,所述第三節管的一端伸入所述第二節管,且該伸入所述第二節管的一端設置有卡槽;
所述第二節管上設置有與自身內腔相連通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槽內設置有限位塊;
所述限位塊包括兩個工位:第一工位和第二工位,其中:
當所述限位塊處于第一工位時,所述限位塊與所述卡槽形成卡接關系,使得所述第三節管無法從所述第二節管內取出;
當所述限位塊處于第二工位時,所述限位塊與所述卡槽分離,使得所述第三節管能夠從所述第二節管內取出。
優選地,當所述限位塊處于所述第一工位時,所述第三節管相對所述第二節管軸向固定。
優選地,所述第一節管的表面設置有錐形凸起,且所述錐形凸起靠近所述進水口的一端的直徑小于其遠離所述進水口的一端的直徑。
優選地,所述錐形凸起的數量為多個,且多個所述錐形凸起沿所述第一節管長度的方向間距設置。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包含吸嘴本體和消毒套頭,在通過吸嘴本體取水之前,消毒套頭能夠對吸嘴本體的出水口及內腔進行消毒,具體而言,燈頭發射的紫外線通過光線通道射入吸嘴的出水口及內腔,從而將吸嘴的出水口及內腔的細菌進行了殺除,進而保障了通過吸嘴取水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在所有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類似的附圖標記標識。附圖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實際的比例繪制。
圖1為本實用新型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的分解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中第三節管的半剖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中燈座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中第一節管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1-吸嘴本體
11-第一節管
111-錐形凸起
12-第二節管
121-限位槽
122-限位塊
123-閥腔
124-閥芯
13-第三節管
131-卡槽
2-消毒套頭
21-套頭本體
22-電池
23-燈座
231-燈頭
24-壓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因此只作為示例,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如圖1、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包括:吸嘴本體1,其具有進水口和出水口;消毒套頭2,其具有能夠發射紫外線的燈頭231、用于引導紫外線射出的光線通道、以及與光線通道相連通的開口,開口能夠與出水口對接。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雙控自動滅菌式吸嘴包含吸嘴本體1和消毒套頭2,在通過吸嘴本體1取水之前,消毒套頭2能夠對吸嘴本體1的出水口及內腔進行消毒,具體而言,燈頭231發射的紫外線通過光線通道射入吸嘴的出水口及內腔,從而將吸嘴的出水口及內腔的細菌進行進行了殺除,進而保障了通過吸嘴取水的安全性。
如圖1所示,消毒套頭2還包括:套頭本體21,其具有嵌置槽;電池22,其內置于嵌置槽內;燈座23,其內置于所述嵌置槽內,且其上設置有多個燈頭231(如圖3所示),各燈頭231分別與電池22電連接;壓蓋23,其軸向設置有一通孔,其中通孔即所述光線通道,通孔的一端即所述開口,另一端將燈座23和電池22壓緊于所述嵌置槽內,燈頭發射的紫外線能夠通過光線通道射出所述開口。本實用新型中的消毒套頭2由于包括的多個零部件為可拆卸式連接,因此通過簡單的拆裝便可實現維修,避免了因局部損壞而導致消毒套頭2整體報廢的狀況,提高了消毒套頭2整體的使用壽命。另外本實用新型中消毒套頭2包含的各零部件結構緊湊,易于組裝,提高了消毒套頭自身的組裝效率。
為了保證燈頭231發射的紫外線在光線通道縱截面上分布的均勻性,本實用新型包含的多個燈頭231以燈座23的軸線為軸線環形陣列。
為了方便控制燈頭231的照射時機及照射時長,本實用新型還包括:按鈕開關25;按鈕開關25設置于套頭本體21上,用于控制燈頭231與電池22電連接的通斷。
本實用新型中的吸嘴本體1包括:第一節管11,其一端為進水口;第二節管12,其一端與第一節管的另一端可拆卸式密封連接;第三節管13,其一端與第二節管12的另一端可拆卸式密封連接,其另一端為出水口。之所以將吸嘴本體1設計為三段節管,且三段節管分別可拆卸式連接,目的在于方便對吸嘴本體1的清洗和維護。
所謂可拆卸式連接既可以采用螺紋連接,也可以采用卡接;其中為了方便快速地實現不同節管之間的組裝和拆解,優選卡接連接方式,比如:如圖1和圖2所示,第三節管13的一端伸入第二節管12,且該伸入第二節管12的一端設置有卡槽131;第二節管12上設置有與自身內腔相連通的限位槽121;限位槽121內設置有限位塊122;限位塊122包括兩個工位:第一工位和第二工位,其中:當限位塊122處于第一工位時,限位塊122與卡槽131形成卡接關系,使得第三節管13無法從第二節管12內取出;當限位塊122處于第二工位時,限位塊122與卡槽分離,使得第三節管13能夠從第二節管12內取出。
為了方便使用者從吸嘴取水,當限位塊122處于第一工位時,第三節管13相對第二節管12軸向固定,在使用時,使用者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調節第三節管13相對第二節管12的角度位置,以達到最舒適的取水狀態。
如圖4所示,第一節管11的表面設置有錐形凸起111,且錐形凸起111靠近所述進水口的一端的直徑小于其遠離進水口的一端的直徑。將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吸嘴安裝在水袋上是通過第一節管11與水袋相連通實現的,而在第一節管11的表面設置錐形凸起111顯然能夠增強吸嘴與水袋之間連接的牢固性,進一步地,如果錐形凸起111的數量為多個,且多個錐形凸起111沿第一節管11長度的方向間距設置,則吸嘴與水袋之間連接的牢固性更佳。
為了方便對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吸嘴的通斷實現控制,吸嘴本體1上可以設置相互配合的閥腔123和閥芯124,通過閥芯124在閥腔123內的轉動即可實現吸嘴本體1的通斷。閥腔123的具體安裝位置沒有特殊限定,比如可以安裝在第一節管11、第二節管12或第三節管13上。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說明,本申請使用的技術術語或者科學術語應當為本實用新型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所理解的通常意義。
在本申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申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申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說明了大量具體細節。然而,能夠理解,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在沒有這些具體細節的情況下實踐。在一些實例中,并未詳細示出公知的方法、結構和技術,以便不模糊對本說明書的理解。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的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