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個發射出的光線高于分揀皮帶(3)的上表面的光發射器(1)以及一組間隙設置的用于接收光發射器(1)發出光線的光接收器(2),所述光發射器(1)和光接收器(2)位于分揀皮帶(3)的兩側且不在所述分揀皮帶的傳動方向上,所述光接收器(2)連接控制裝置(4),所述控制裝置(4)連接AGV輪驅動裝置并在至少一個所述光接收器(2)無法接收到所述光發射器(1)發出的光線時啟動所述AGV輪驅動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發射器(1)發出的光線到所述分揀皮帶的上表面的距離在0.5mm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發射器(1)均位于所述分揀皮帶(3)的同一側,所有光接收器(2)均位于所述分揀皮帶(3)的另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發射器(1)為激光器,所述光接收器(2)為激光接收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發出的激光至少能覆蓋所述分揀皮帶中間位置的物品放置區。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發出的激光的覆蓋角度(a)不大于9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為2個且間隙設置,所述激光接收器為4個且并排設置,兩個所述激光器之間的間距大于相鄰兩個激光接收器之間的距離,每個所述激光接收器均能接收2個所述激光器發出的激光。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發射器(1)為紅外線發射器,所述光接收器(2)為紅外線接收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交叉帶分揀AGV的上料自啟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發射器與紅外線接收器一一對應并形成紅外線感應網,所述紅外線感應網至少覆蓋所述分揀皮帶80%的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