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特別涉及機械起重技術領域的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屬于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的創新技術。
背景技術:
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是一種比較方便實用起重設備,以前老式設備以固定的或直線移動為主,全部為手動操作,功能單一,外形不美觀老式小設備設計單調,
小型起重機是一種重要起重工具。本新型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自重輕,安裝便捷,可以安裝在非重型機 械作業場地,裝卸和維修方便,適用范圍廣;除了需要大型起重設備和煤礦的環境下,其余工作都可以使用小型起重機設備,小型起重機應用頻繁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采用人工任意方向驅動,轉動靈活。沖擊載荷小。由于小型橋式起重機的制造對機構的沖擊載荷不大,加上起吊的重量不大,所以起重機的慣性很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本實用新型結構緊湊、起重力度大,操作功能強,體積小,操作簡便,可靠性高,且造價便宜,適合推廣使用。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包括有萬向腳輪、門架、橫梁、行程開關、吊鉤、電動葫蘆、行走小車、手拉鏈輪、升降電機、鋼絲繩卷筒、帶開關插座,萬向腳輪裝在門架的底部,橫梁裝在門架頂部,行走小車安裝在橫梁的下方,電動葫蘆與行走小車連接固定,手拉鏈輪與行走小車連接,升降電機置于電動葫蘆的一側,升降電機通過電源線與帶開關插座連接,升降電機的輸出軸與鋼絲繩卷筒的卷軸連接,鋼絲繩卷筒的卷軸繞有鋼絲繩,吊鉤裝在鋼絲繩卷筒的下方,且吊鉤與鋼絲繩連接,行程開關裝在鋼絲繩卷筒的下方,帶開關插座通過電源電纜與車間電源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結構緊湊、起重力度大。
2)本實用新型操作功能強,體積小。
3)本實用新型結構小巧靈活,操作簡便,可靠性高。
4)本實用新型造價便宜,適合推廣使用。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不僅具有大型起重機優越的性能、先進的功能,且方便實用的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的正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微型電動葫蘆和行走小車局部圖;
圖3是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行走小車側視圖;
圖4是圖3中的A向視圖;
圖5是圖4中的B向視圖。
圖中:1、萬向腳輪;2、門架;3、橫梁;4、電源線;5、行程開關;6、吊鉤;7、電動葫蘆;8、行走小車;9、手拉鏈條;10、升降電機;11、鋼絲繩卷筒;12、帶開關插座;13、門架底梁。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2、3、4、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包括有萬向腳輪1、門架2、電源線4、行程開關5、吊鉤6、電動葫蘆7、行走小車8、手拉鏈輪9、升降電機10、鋼絲繩卷筒11、帶開關插座12、門架底梁13,萬向腳輪1裝在門架2的底部,橫梁3裝在門架2頂部,行走小車8安裝在橫梁3的下方,電動葫蘆7與行走小車8連接固定,本實施例中,電動葫蘆7可懸掛在行走小車8下面,手拉鏈輪9安裝在行走小車8的兩個行走輪之間,操作手拉鏈輪9,再通過齒輪傳動機構帶動行走小車8行走,此外,手拉鏈輪9上可裝設手拉鏈條14,通過手拉鏈條14帶動手拉鏈輪9運動,手拉鏈輪9通過鏈輪中心軸末端裝設的傳動機構帶動行走小車8行走。
通過手動移動行走小車8,升降電機10置于電動葫蘆7的一側,升降電機10通過電源線4與帶開關插座12連接,升降電機10的輸出軸與鋼絲繩卷筒11的卷軸連接,鋼絲繩卷筒11的卷軸繞有鋼絲繩,吊鉤6裝在鋼絲繩卷筒11的下方,且吊鉤6與鋼絲繩連接,通過鋼絲繩升降;行程開關5裝在鋼絲繩卷筒11的下方,帶開關插座12通過電源電纜與車間電源連接。
本實施例中,上述電動葫蘆7是微型電動葫蘆。
本實施例中,上述萬向腳輪1帶制動裝置。上述萬向腳輪1設有四個。
本實施例中,上述門架2采用直徑90*10無縫鋼管制作支腿,以保證門架的鋼性和穩定性,并與橫梁3焊接固定;門架2的底部還設有門架底梁13,門架底梁13與支腿固定,萬向腳輪1裝在門架底梁13的底部。
本實施例中,上述鋼絲繩卷筒11采用0.5t鋼絲繩卷筒。
本實施例中,上述行走小車8采用六輪結構的行走小車,手拉鏈輪9安裝在行走小車8上,用于手動操作微型電動葫蘆的水平移動。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電源供電至升降電機10,升降電機10帶動鋼絲繩卷筒11旋轉,鋼絲繩卷筒11旋轉通過鋼絲繩帶動吊鉤6運動,完成吊鉤6的升降,吊鉤6由行程開關5控制起升高度。另外,通過手拉鏈條14帶動手拉鏈輪9運動,再由手拉鏈輪9帶動行走小車8左右行走。所述門架1是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的主要框架,電動葫蘆7即是移動式萬向小型門式起重設備的工件吊裝裝置。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