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回轉鎖風閥,具體是一種多用途可拆分式雙葉輪回轉鎖風閥裝置。
背景技術:
在驅動電機轉速一定的情況下,葉輪每格與殼體之間形成的容腔體積越大,回轉鎖風閥的下料能力越大,通過加大驅動電機的轉速,也能夠加大下料能力,轉速超過一定范圍則會使得下料不充分,在電機的合理速度范圍內,采取加大葉輪的直徑從而增大容腔來滿足下料能力的要求,這種方式導致回轉下料器體積增大,高度增加,在結構緊湊的空間中易與其他結構發生干涉,導致無法安裝和使用,同時,給不同系統供料需要增加多臺回轉鎖風閥及其相應裝置,增加了運營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解決上述問題,從而提供一種結構緊湊、不易積料、拆分方便的多用途可拆分式雙葉輪回轉鎖風閥裝置。
本實用新型解決所述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多用途可拆分式雙葉輪回轉鎖風閥裝置,包括兩個回轉鎖風閥,兩個回轉鎖風閥對稱布置且通過連接法蘭連接為一體;每個回轉鎖風閥包括動力驅動裝置、彈性聯軸器、殼體、葉輪,葉輪包括轉子和葉片,動力驅動裝置通過彈性聯軸器與轉子連接,轉子外周圍固定有多個葉片,殼體安裝在葉輪的外圍,每兩個葉片與殼體形成一個容腔,殼體上端和下端分別設有入料口和出料口。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其突出的特點是:
①采用雙葉輪布置,雙容腔處理物料能力大,不需要增大葉輪面積,即可實現較大的出料處理能力;能夠有效降低回轉下料器的高度,能應用于空間緊湊的結構中;更換及維修方便,可以將故障機單獨拆分,不需要長時間停機,保證生產連續進行。
②結構緊湊、不易積料、拆分方便。
作為優選,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
葉輪上方和入料口之間設置有V型導料板。
V型導料板上安裝有防積料裝置,防止物料全部沖擊落入一個容腔內導致積料,同時能刮除大塊物料,防止葉輪堵塞及電機過載。
連接法蘭包括水平連接法蘭和豎直連接法蘭,兩個回轉鎖風閥通過豎直連接法蘭固定連接為一體。
兩個回轉鎖風閥的葉輪背向旋轉。
兩個回轉鎖風閥的動力驅動裝置呈中心對稱狀布置在殼體兩側。
兩個回轉鎖風閥的出料口下方安裝有下料裝置。
下料裝置包括兩個卸料口,兩個卸料口呈倒V字形結構,可以將物料輸送至不同的系統中。
附圖說明
圖1 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兩個回轉鎖風閥連接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 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兩個回轉鎖風閥拆分后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3 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中的A-A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5是拆分后的單個回轉鎖風閥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動力驅動裝置1;彈性聯軸器2;入料口3;葉片4;轉子5;殼體6;水平連接法蘭7;豎直連接法蘭8;防積料裝置9;V型導料板10;出料口11;下料裝置12。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目的僅在于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內容,因此,所舉之例并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參見圖1、圖2、圖3、圖4、圖5,包括兩個回轉鎖風閥,兩個回轉鎖風閥呈左右對稱布置且通過連接法蘭連接為一體;每個回轉鎖風閥包括動力驅動裝置1、彈性聯軸器2、殼體6、葉輪,葉輪包括轉子5和葉片4,動力驅動裝置1通過彈性聯軸器2與轉子5連接,控制轉子5的轉動,轉子5外周圍固定有多個葉片4,殼體6安裝在葉輪4的外圍,每兩個葉片4與殼體6形成一個容腔,殼體6上端和下端分別設有入料口3和出料口11。
葉輪4上方和入料口3之間設置有V型導料板10,V型導料板10的兩板為不對稱布置,其中一板上安裝有防積料裝置9,當物料從入料口3落入,受防積料裝置9的作用,防止物料全部沖擊落入一個容腔內導致積料,同時,防積料裝置9還能夠刮除大塊物料,防止其進入容腔中。
左右兩個回轉鎖風閥的葉輪4背向向外旋轉,每個葉輪4分別由一個動力驅動裝置1驅動。
連接法蘭包括水平連接法蘭7和豎直連接法蘭8兩部分,水平連接法蘭7用于連接上方卸料裝置,豎直連接法蘭8和連接螺栓將左右兩個回轉鎖風閥連接為一體,當其中一臺回轉鎖風閥發生故障時,直接更換一臺可繼續使用,拆裝方便,無需長時間停機檢修,能夠保證生產的連續進行。
殼體6的下方為出料口11,經由兩個回轉鎖風閥的葉輪處理的物料通過出料口11排出。
兩個回轉鎖風閥的出料口11下方安裝有下料裝置12,下料裝置12包括兩個卸料口,兩個卸料口呈倒V字形結構,經回轉鎖風閥處理的物料可通過下料裝置12的兩個卸料口運送至不同的處理系統中,下料裝置12通過水平連接法蘭7與兩個回轉鎖風閥的的殼體6連接,可根據需要進行拆裝使用。
本實用新型采用雙葉輪布置,雙容腔處理物料能力大,不需要增大葉輪面積,即可實現較大的出料處理能力;能夠有效降低回轉下料器的高度,能應用于空間緊湊的結構中;更換及維修方便,可以將故障機單獨拆分,不需要長時間停機,保證生產連續進行,結構緊湊、不易積料、拆分方便。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可行的實施例而已,并非因此局限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范圍,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其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均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