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起重機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豎直起升機構及豎井提升機。
背景技術:
提升機是使提升容器在豎井和斜井中上下往復運動,完成提升礦物、升降人員和運送材料設備等任務的專用設備,是煤、金屬及非金屬礦山的重要設備。
現有技術中的豎直起升機構,包括卷揚機帶動吊籠上下移動,或者采用多繩摩擦輪提升的礦井,使得通過驅動裝置帶動工作平臺實現上下往復運動。
但是,在現有技術中的豎直起升機構,缺乏安全設施,無法保證豎直起升機構時,做出及時有效的應急措施,一旦豎直起升機構發生意外,將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后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豎直起升機構及豎井提升機,以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乏安全設施,具有安全隱患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豎直起升機構,包括:主體框架、工作平臺、動力機構、傳動機構、傳感器、安全鎖和控制器;
傳動機構和動力機構均設置于主體框架上,主體框架固定于地面上,動力機構與傳動機構傳動連接,且工作平臺設置于傳動機構的傳動鏈遠離動力機構的一端,動力機構用于帶動傳動機構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上升或下降;
安全鎖設置于主體框架上,用于鎖緊傳動機構的傳動鏈;安全鎖和傳感器均與控制器電連接;傳感器設置在傳動機構上,用于檢測傳動機構的轉速,并將檢測到的轉速信息傳遞至控制器;當傳動機構的轉速大于預設轉速時,控制器向安全鎖發出電信號,以鎖緊傳動機構的傳動鏈。
進一步地,傳動機構設置有多節連接部,安全鎖為多個,多個安全鎖均勻分布在傳動機構的傳動鏈上。
進一步地,安全鎖包括:第一齒輪、鎖體、鎖緊電磁閥和鎖桿;
鎖體上設置有呈u形的安裝豁口,鎖桿的一端滑設在安裝豁口的一側壁上,安裝豁口的另一側壁上設置有用于插設鎖桿的鎖孔;第一齒輪設置在鎖體上,鎖緊電磁閥設置在鎖體上,且與第一齒輪傳動連接,用于帶動鎖桿相對于鎖體移動,以將鎖桿插入或者拔出鎖孔;鎖緊電磁閥與控制器電連接。
進一步地,傳動機構包括曳引輪;
曳引輪設置于主體框架的頂端,曳引輪與動力機構通過減速器傳動連接;
曳引輪的外圍周向設置有用于鋼絲拉索嵌入的拉索槽,且沿曳引輪的鋼絲拉索的導入口和導出口之間設置有用于限定鋼絲拉索方向的導鏈機構。
進一步地,工作平臺設置于鋼絲拉索遠離曳引輪的一端,且曳引輪用于帶動鋼絲拉索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的上升和下降。
進一步地,傳動機構包括第二齒輪和齒條;
第二齒輪設置于主體框架的頂端,第二齒輪與動力機構傳動連接;
齒條嵌入第二齒輪外圍,第二齒輪用于帶動齒條轉動。
進一步地,工作平臺與齒條固定連接,且第二齒輪用于帶動齒條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的上升和下降。
進一步地,工作平臺設置為多個,多個工作平臺沿著齒條的延伸方向,均勻設置在傳動機構的鏈條上。
進一步地,工作平臺設置有用于防撞墻的滾輪;
滾輪設置有多個,多個滾輪沿工作平臺的側壁上均勻依次設置。
本發明提供的豎井提升機,包括所述的豎直起升機構。
本發明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包括:主體框架、工作平臺、動力機構、傳動機構、傳感器、安全鎖和控制器;傳動機構和動力機構均設置于主體框架上,主體框架固定于地面上,動力機構與傳動機構傳動連接,且工作平臺設置于傳動機構的傳動鏈遠離動力機構的一端,動力機構用于帶動傳動機構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上升或下降;安全鎖設置于主體框架上,用于鎖緊傳動機構的傳動鏈;安全鎖和傳感器均與控制器電連接;傳感器設置在傳動機構上,用于檢測傳動機構的轉速,并將檢測到的轉速信息傳遞至控制器;通過在主體框架上設置安全鎖,在動力機構上設置傳感器,當傳動機構出現斷裂或者脫離時,傳感器檢測到傳動機構的轉速大于預設轉速時,控制器向安全鎖發出電信號,以鎖緊傳動機構的傳動鏈條,停止動力輸出,減小誤傷人的概率以及降低財產損失的概率,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乏安全設施,具有安全隱患的技術問題,避免了可能發生重大事故,更加安全實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帶有第二齒輪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曳引輪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安全鎖的結構示意圖。
圖標:100-主體框架;200-工作平臺;300-傳動機構;301-鋼絲拉索;302-曳引輪;303-第二齒輪;304-齒條;400-傳感器;500-安全鎖;501-鎖緊電磁閥;502-鎖體;503-鎖桿;600-控制器;700-導鏈機構;800-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如出現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其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如出現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如出現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圖1為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其中,傳動機構300設置為曳引輪302。
圖2為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帶有第二齒輪的結構示意圖;其中,齒條304與第二齒輪303嚙合。
圖3為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曳引輪的結構示意圖;其中,導鏈機構700設置于所述曳引輪302的出口端。
圖4為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安全鎖的結構示意圖。
如圖1-4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豎直起升機構,包括:主體框架100、工作平臺200、動力機構、傳動機構300、傳感器400、安全鎖500和控制器600;傳動機構300和動力機構均設置于主體框架100上,主體框架100固定于地面上,動力機構與傳動機構300傳動連接,且工作平臺200設置于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遠離動力機構的一端,動力機構用于帶動傳動機構300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200上升或下降;安全鎖500設置于主體框架100上,用于鎖緊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安全鎖500和傳感器400均與控制器600電連接;傳感器400設置在傳動機構300上,用于檢測傳動機構300的轉速,并將檢測到的轉速信息傳遞至控制器600;當傳動機構300的轉速大于預設轉速時,控制器600向安全鎖500發出電信號,以鎖緊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
其中,控制器600可以為多種,例如:微型計算機、mcu控制器或者plc控制器等,較佳地,控制器設置為mcu控制器。
mcu(microcontrollerunit),中文稱為微控制單元,又稱單片微型計算機或者單片機,是把中央處理器的頻率與規格做適當縮減,并將內存、計數器、usb、a/d轉換、uart、plc、dma等周邊接口,甚至lcd驅動電路都整合在單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級的計算機,為不同的應用場合做不同組合控制。
傳感器400可以為多種,例如:紅外線傳感器,電磁波傳感器或者可見光傳感器等等,較佳地,傳感器為紅外線傳感器。
紅外線傳感器是利用紅外線的物理性質來進行測量的傳感器。任何物質,只要它本身具有一定的溫度,都能輻射紅外線。紅外線傳感器測量時不與被測物體直接接觸,因而不存在摩擦,并且有靈敏度高,反應快等優點。
優選地,動力機構為電機。
主體框架100另的材料可以為多種,例如鐵,鋼,合金鋼等,較佳的,主體框架100的材料為鋼材料。
工作平臺200可以為多種,例如平板、吊籃或者吊籠等,較佳地,工作平臺200為吊籃。
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包括:主體框架100、工作平臺200、動力機構、傳動機構300、傳感器400、安全鎖500和控制器600;傳動機構300和動力機構均設置于主體框架100上,主體框架100固定于地面上,動力機構與傳動機構300傳動連接,且工作平臺200設置于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遠離動力機構的一端,動力機構用于帶動傳動機構300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200上升或下降;安全鎖500設置于主體框架100上,用于鎖緊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安全鎖500和傳感器400均與控制器600電連接;傳感器400設置在傳動機構300上,用于檢測傳動機構300的轉速,并將檢測到的轉速信息傳遞至控制器600;通過在主體框架100上設置安全鎖500,在動力機構上設置傳感器400,當傳動機構300出現斷裂或者脫離時,傳感器400檢測到傳動機構300的轉速大于預設轉速時,控制器600向安全鎖500發出電信號,以鎖緊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條,停止動力輸出,減小誤傷人的概率以及降低財產損失的概率,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乏安全設施,具有安全隱患的技術問題,避免了可能發生重大事故,更加安全實用。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傳動機構300設置有多節連接部,安全鎖500為多個,多個安全鎖500均勻分布在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上。
安全鎖500可以兩個、三個、四個或者五個等等。較佳地,安全鎖500為八個,八個安全鎖500分為四組,每組兩個對稱設置在主體框架100的前后兩個位置,四組分別均勻分布在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上。
進一步地,安全鎖500包括:第一齒輪、鎖體502、鎖緊電磁閥501和鎖桿503;鎖體502上設置有呈u形的安裝豁口,鎖桿503的一端滑設在安裝豁口的一側壁上,安裝豁口的另一側壁上設置有用于插設鎖桿503的鎖孔;第一齒輪設置在鎖體502上,鎖緊電磁閥501設置在鎖體502上,且與第一齒輪傳動連接,用于帶動鎖桿503相對于鎖體502移動,以將鎖桿503插入或者拔出鎖孔;鎖緊電磁閥501與控制器600電連接。
鎖體502和鎖桿503的材料可以為多種,例如合金鋼、碳鋼、精鋼等,較佳地,鎖體502和鎖桿503的材料為合金鋼;優選地,鎖體502和鎖桿503的的合金鋼為淬火和金鋼,可以提高合金鋼的剛度和強度,滿足緊急制動需要的剛度條件和強度條件。
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通過設置多個安全鎖500且分別對稱均勻分布在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上;無論是在那個位置出現傳動機構300出現斷裂或者脫離時,都可以迅速鎖緊斷裂的傳動機構300,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有效的保護了財產生命安全。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傳動機構300包括曳引輪302;曳引輪302設置于主體框架100的頂端,曳引輪302與動力機構通過減速器傳動連接;曳引輪302的外圍周向設置有用于鋼絲拉索301嵌入的拉索槽,且沿曳引輪302的鋼絲拉索301的導入口和導出口之間設置有用于限定鋼絲拉索301方向的導鏈機構700。
進一步地,工作平臺200設置于鋼絲拉索301遠離曳引輪302的一端,且曳引輪302用于帶動鋼絲拉索301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200的上升和下降。
其中,鋼絲拉索301分別與工作平臺200的對角方向連接,當動力機構帶動曳引輪302轉動時,可以將通過曳引輪302同向轉動,提拉或者下降工作平臺200。
如圖2所示,進一步地,傳動機構300包括第二齒輪303和齒條304;第二齒輪303設置于主體框架100的頂端,第二齒輪303與動力機構傳動連接;齒條304嵌入第二齒輪303外圍,第二齒輪303用于帶動齒條304轉動。
進一步地,工作平臺200與齒條304固定連接,且第二齒輪303用于帶動齒條304轉動,以帶動工作平臺200的上升和下降。
優選地,較佳地,傳動機構300包括兩個第二齒輪303和兩個傳動鏈;兩個第二齒輪303之間通過第一連接軸固定連接;兩個第二齒輪303設置在主體框架100的頂端,動力機構與第二齒輪303傳動連接,以帶動傳動鏈轉動。以實現帶動工作平臺200實現上升和下降。
進一步地,工作平臺200可以設置為多個,多個工作平臺200沿著齒條304的延伸方向,均勻設置在傳動機構300的鏈條上。
優選地,工作平臺200設置為兩個。
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通過設置不同的傳動機構300,使得工作平臺200可以有不同的形式而實現上升和下降,而且無論哪種傳動形式的傳動鏈均可以與安全鎖500連接,通過控制器600和傳感器400可以隨時檢測傳動機構300的運動速度,當傳感器400檢測到傳動機構300的轉速大于預設轉速時,控制器600向安全鎖500發出電信號,以鎖緊傳動機構300的傳動鏈條,停止動力輸出,減小誤傷人的概率以及降低財產損失的概率,更加實用安全。
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地,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的工作平臺200設置有用于防撞墻的滾輪800;滾輪800設置有多個,多個滾輪800沿工作平臺200的側壁上均勻依次設置。
其中,滾輪800包括橡膠輪、伸縮桿和彈性固定端;其中伸縮桿的一端與工作平臺200轉動連接,遠離工作平臺200的一端與橡膠輪連接,而且彈性固定端設置于伸縮桿與工作平臺200的轉動連接處。
為防止工作平臺200在豎井中進行上升或下降的過程與井壁產生碰撞,在工作平臺200設置有滾輪800,且滾輪800與井壁之間設置有一定的間距,當滾輪800的橡膠輪與井壁接觸式,由于伸縮桿具有一定的伸縮余量,故而可以通過擠壓伸縮桿達到保護工作平臺200的作用。當超出伸縮桿的伸縮余量后,會繼續擠壓彈性固定端,從而使的彈性固定端松開,將伸縮桿相對于工作平臺200轉動,從而不會引起伸縮桿擠壓嚴重發生斷裂的情況。
本實施例提供的豎直起升機構通過在工作平臺200的四周側壁上設置有滾輪800,可以防止工作平臺200在行進過程與井壁發生碰撞,同時也增強了工作平臺200運行時的穩定性,更加實用。
本實施例提供的豎井提升機,包括所述的豎直起升機構,可以實現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鎖緊制動的功能,由于本實施例的有益效果與上述實施例相同,此處不再贅述。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