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梯。
背景技術:
電梯通常包括轎廂、轎廂框架、電梯井、機房、升降機械、繩索和配重件。轎廂框架圍繞轎廂,并可包括兩個豎直支撐部和兩個水平支撐部。升降機械可以定位在機房中,并可包括驅動器、電機、驅動滑輪和機械制動器。升降機械可在豎直延伸的電梯井中在豎直方向上上下移動轎廂框架以及轎廂。繩索可經由驅動滑輪將轎廂框架以及由此的轎廂連接到配重件。轎廂框架還可利用滑動器件支撐在沿電梯井的高度延伸的井引導軌道上。井引導軌道可以利用緊固托架支撐在井的側壁結構上。滑動器件可與井引導軌道接合,并當轎廂在電梯井中上下移動時保持轎廂在水平平面中的位置。配重件可以類似的方式支撐在配重件井引導軌道上,配重件井引導軌道支撐在電梯井的壁結構上。轎廂可在建筑物的樓層之間運輸人和/或貨物。電梯井可形成為使得壁結構由實壁形成或使得壁結構由開放式鋼結構形成。
轎廂的底部可利用第一彈性支撐器件支撐在轎廂框架的下部水平部上。稱重裝置還可定位在轎廂底部和轎廂框架的下部水平部之間的空間中。稱重裝置可以是非接觸式測距儀,其測量轎廂底部的下表面和稱重裝置之間的距離。彈性支撐器件的壓縮與轎廂中的負載成比例。轎廂內的負載可以通過測量轎廂底部和非接觸式測距儀之間的距離來測量。
轎廂可以豎直移動使得轎廂底部的下表面和非接觸式測距儀之間的距離可以與轎廂中的負載成比例地改變。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之目的涉及一種改進的電梯。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在權利要求1中限定。
電梯包括具有轎廂框架的轎廂,轎廂定位在轎廂框架內,轎廂框架可沿引導軌道上下移動,并包括兩個相對的豎直部和兩個相對的水平部,每個豎直部面向轎廂的相應側,轎廂的底部利用彈性支撐器件支撐在轎廂框架的下部水平部上。轎廂的每一側利用相應引導布置支撐在轎廂框架的相應豎直部上,由此,該引導布置允許轎廂相對于轎廂框架豎直移動,但是消除了轎廂相對于轎廂框架的水平移動。
稱重裝置可以定位在轎廂底部和轎廂框架的下部水平部之間的空間中。稱重裝置可以是非接觸式測距儀,其測量轎廂底部的下表面和稱重裝置之間的距離。由非接觸式測距儀測量的距離與轎廂中的負載成比例。
將轎廂的每一側支撐在轎廂框架的豎直部上的引導布置使得轎廂可相對于轎廂框架在豎直方向上相當自由地移動。另一方面,消除了轎廂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動。
轎廂相對于轎廂框架的相當自由豎直移動有助于稱重裝置的精度。
附圖說明
下面參考附圖利用優選實施例更詳細地描述本實用新型,附圖中:
圖1示出電梯的剖視圖;
圖2示出電梯轎廂的放大剖視圖;
圖3示出電梯轎廂的側視圖;以及
圖4示出引導器件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示出電梯的剖視圖。
電梯包括電梯轎廂10、轎廂框架11、電梯井20、機房30、升降機械50、繩索42和配重件41。轎廂框架11圍繞轎廂10。
升降機械50可以定位在機房30中。升降機械50可包括驅動器51、電機52、驅動滑輪53和機械制動器54。升降機械50在豎直延伸的電梯井20中在豎直方向Z上上下移動轎廂框架11以及由此的轎廂10。機械制動器54停止驅動滑輪53的旋轉以及由此電梯轎廂10的移動。
轎廂框架11通過繩索42經由驅動滑輪53連接到配重件41。轎廂框架11還利用井滑動器件27支撐在在井20中沿豎直方向延伸的井引導軌道25處。井滑動器件27可包括當轎廂框架11在電梯井20中上下移動時在井引導軌道25上滾動的滾輪或在井引導軌道25上滑動的滑動鞋(gliding shoes)。井引導軌道25利用緊固托架26附接到電梯井20中的側壁結構21。當轎廂框架11在電梯井20中上下移動時,井滑動器件27保持轎廂11以及由此的轎廂10在水平平面中的位置。配重件41以對應方式支撐在配重件井引導軌道上,配重件井引導軌道附接到井20的壁結構21。
轎廂10在建筑物的樓層之間運輸人和/或貨物。電梯井20可形成為使得壁結構21由實壁形成或使得壁結構21由開放式鋼結構形成。
圖2示出電梯轎廂的放大剖視圖。
轎廂框架11以及由此的轎廂10可以在井20中沿井引導軌道25上下移動。轎廂框架11可包括兩個相對的豎直部11A、11B和兩個相對的水平部11C、11D。每個豎直部11A、11B面向轎廂10的相應側10A、10B。轎廂10的底部10C可以利用彈性支撐器件15A、15B支撐在轎廂框架11的下部水平部11C上。轎廂10的每一側可以利用相應引導布置100、200支撐在轎廂框架11的相應豎直部11A、11B上,由此引導布置100、200允許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豎直移動,而消除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的水平移動。
轎廂框架11可包括兩個相對的豎直部11A、11B,它們可由相對的豎直支撐梁11A、11B形成。轎廂框架11還可包括兩個相對的水平部11C、11D,它們可由相對的水平支撐梁11C、11D形成。
轎廂10可包括由兩個相對側壁10A、10B形成的兩個相對側10A、10B、由壁10E形成的后側10E、由具有開口和閉合開口的門的前壁10F形成的前側10F、連接轎廂10的各側10A、10B、10E、10F的下邊緣的底部10C以及連接轎廂10的各側10A、10B、10E、10F的上邊緣的頂部10D。后壁10E和前壁10F在圖3中示出。轎廂門在圖中未示出。轎廂10由此形成封閉隔間,轎廂門在轎廂10的前壁上。人和/或貨物可經由轎廂門進入轎廂10和離開轎廂10。
轎廂框架11的下部水平支撐梁11C可連接轎廂框架11的豎直支撐梁11A、11B的下端。轎廂框架11的上部水平支撐梁11D可連接轎廂框架11的豎直支撐梁11A、11B的上端。轎廂框架11的下部水平支撐梁11C定位在轎廂10的底部10C下方。轎廂框架11的上部水平支撐梁11D定位在轎廂10的頂部10D上方。
轎廂10的底部10C利用第一彈性支撐器件15A、15B支撐在轎廂框架11的下部水平支撐梁11C上。第一彈性支撐器件15A、15B可以由彈性形成。第一彈性支撐器件15A、15B另一方面可以由彈性支撐件形成。當轎廂10中的負載增加時,第一彈性支撐器件15A、15B會受壓,由此,轎廂10的底部10C和轎廂框架11的水平支撐梁11C之間的距離Z1會減小。當轎廂10中的負載減小時,第一彈性支撐器件15A、15B另一方面會膨脹,由此,轎廂10的底部10C和轎廂框架11的水平支撐梁11C之間的距離Z1會增加。第一彈性支撐器件15A、15B的變形必須可逆,即當轎廂10中的負載減小時,它們必須回復它們的形狀。第一彈性支撐器件15A、15B可以基本上沿豎直方向延伸。
稱重裝置60可以定位在轎廂10的底部10C和下部水平支撐梁11C之間的空間中。稱重裝置60可以是非接觸式測距儀,其測量轎廂10的底部10C的下表面和稱重裝置60之間的距離Z1。轎廂10的底部10C的下表面和稱重裝置60之間的距離Z1可以與轎廂10的重量成比例。與轎廂10中的較小負載相比,轎廂10中的更大負載會更大地壓縮彈性器件15A、15B。轎廂10中的負載與轎廂10的底部10C的外表面和稱重裝置60之間的距離Z1之間的關系可以用實驗方式確定。距離Z1可以在轎廂10的空載情形中以及轎廂10中具有不同負載的情形中測量。稱重裝置60可以是基于激光的光學測距儀。
轎廂10的相對側10A、10B可以利用引導布置100、200支撐在轎廂框架11上。引導布置100、200允許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在豎直方向上移動,而消除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在水平方向上移動。
圖3示出電梯轎廂的側視圖。附圖示出位于轎廂10第一側10A的引導布置100。位于轎廂10第一側10A上的引導布置100包括四個引導器件110、100、130、140,經由引導器件,轎廂10的第一側10A連接到第一豎直支撐梁11A。
位于轎廂10第一側10A上的引導布置110包括分組為兩對引導器件110、110和130、140的四個引導器件110、100、130、140。第一對引導器件110、100中的每個引導器件110和100定位在轎廂框架11的第一豎直部11A的相對側。第一對引導器件110、110定位在轎廂10的上端部。第二對引導器件130、140中的每個引導器件130和140定位在轎廂框架11的第一豎直部11A的相對側。第二對引導器件130、140定位在轎廂10的下端部。轎廂10的第一側10A由此可利用四個引導器件110、100、130、140連接到第一豎直支撐梁11A。
轎廂10的與轎廂10第一側10A相對定位的第二側10B可以對應方式利用四個引導器件連接到第二豎直支撐梁11B。
圖4示出引導器件的側視圖。
引導器件110可包括引導部分111和裝配進引導部分111中的樞軸112。樞軸11的相對端部112A、112B從引導部分111的相對末端突出。托架113可以利用緊固器件114、115附接到樞軸112的位于引導部分111之外的外端部112A、112B。緊固器件114、115可由擰在設置在樞軸112的外端112A、113B上的螺紋上的螺母形成。與樞軸112的外部112A、112B的其余部分相比,樞軸112的外端112A、112B的螺紋部的外徑可具有較小的直徑。肩部由此形成在樞軸112的外端112A、112B上。托架113的末端由此被按壓螺母114、115與樞軸112的肩部之間。托架113可具有字母U的形式,由此,字母U的兩個分支的末端可附接到樞軸112的外端112A、112B。托架113可以利用緊固器件116設置在字母U的連接部上。緊固器件116可以由螺栓和螺母形成。樞軸112的縱向中心軸線Y1-Y1與引導部分111的縱向中心軸線Y1-Y1同心。樞軸112可以沿中心軸線Y1-Y1的方向在引導部分111內移動。在樞軸112和引導部分111之間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動被消除,因為樞軸112緊緊地裝配在引導部分111內。
可以通過使用潤滑劑(例如滑油)來減小樞軸112的外表面和引導部分111的內表面之間的摩擦。至少樞軸112的在引導部分111內在軸向方向上移動的部分還可具有設置在樞軸112的圓周上的溝槽,溝槽在垂直于樞軸112的縱向軸線Y1-Y1的平面中延伸。溝槽可延伸進樞軸112的外表面中。溝槽有助于維持樞軸112上的滑油一較長時間。
引導部分111可以由柱形件111或者由開柱(open cylinder)(即在柱形件111的柱殼中具有軸向延伸的凹槽)111形成。在后一情況下,柱形件111的殼仍圍繞樞軸112的圓周的主要部分。部分開柱111會形成用于樞軸112的引導溝槽。至少樞軸112的在柱形件11內在軸向方向上移動的部分可具有適配于柱形件111內表面的圓形截面。
引導器件110一方面可附接到轎廂框架11的第一豎直支撐梁11A,另一方面可附接到轎廂10的第一側。柱形件11的外表面可附接到第二豎直支撐梁11B。托架113經由由螺栓和螺母形成的緊固器件116附接到轎廂10的第一側。
轎廂10的相對兩側均可利用四個引導器件110連接到相應豎直支撐梁11A、11B。
轎廂10由此變得附接到轎廂框架11,使得允許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豎直移動,但是消除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的水平移動。
該情形可自然地反過來,使得引導溝槽111附接到轎廂10的相應側10A、10B,樞軸12附接到轎廂11的相應豎直支撐梁11A、11B。
代替四個引導器件,在轎廂10的兩側的引導布置100、200可僅包括兩個引導器件110、140。第一引導器件110可在轎廂10的上端部定位在轎廂框架11的相應豎直部11A、11B的一側。第二引導器件140可在轎廂10的下端部定位在轎廂框架11的相應豎直部11A、11B的相對側。該實施例與圖3所示實施例不同之處在于,省略了引導器件100和130或110和140。在一些情況下,在轎廂10的兩側僅使用兩個引導器件110、140或100、130便足夠了。
引導器件110可附接到轎廂10的一側上的任意部分。然而,有利地將引導器件110附接到在轎廂10的側壁10A、10B的上下邊緣處行進的支撐結構。附接到轎廂10的底部10C和頂部10D的L形支撐托架還可用于將引導器件110附接到轎廂10的相應側。字母L的水平分支會附接轎廂10的底部10C或頂部10D,引導器件110會附接到字母L的豎直分支。
附圖中的引導布置100、200基于樞軸112和引導部分111,由此,樞軸112沿軸向方向在引導部分111中在引導溝槽內滑動。引導布置100、200另一方面可以基于引導軌道以及在引導軌道的引導表面上滑動的滑動器件或者在引導軌道的引導表面上滾動的滾輪器件。
引導布置100、200還可基于U形桿布置,其具有位于U的分支的各端和U的基底處的鉸接接頭。該U可經由鉸接接頭附接到轎廂框架11和轎廂10。鉸接接頭會基本上允許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的豎直移動,但是消除轎廂10相對于轎廂框架11的水平移動。
引導布置100、200還可稱為滑動布置。引導布置100、200可以由兩個分離的引導部分與接頭連接而形成。接頭可以是滑動接頭。滑動接頭可以在豎直方向上取向。兩個分離的引導部分可由此相對彼此在豎直方向上滑動,但是滑動接頭中的滑動表面阻止兩個部分相對彼此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動。引導部分之一可附接到轎廂10,另一個引導部分可附接到轎廂框架11。轎廂10可由此相對轎廂框架11在豎直方向上滑動,但是轎廂10不能相對于轎廂框架11在水平方向上移動。
本實用新型可用在任意類型的電梯中,即本實用新型的用途不限于附圖中所公開的電梯。電梯可以具有或不具有機房。配重件可以定位在電梯井的任一側壁或兩側壁或后壁上。驅動器、電機、驅動滑輪和機械制動器可定位在機房或電梯井的其它地方。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明白,隨著技術進步,本實用新型理念可以各種方式實施。本實用新型及其實施例不限于上面所述示例,而是可以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