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垃圾回收處理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可反饋位置和重量信息的垃圾桶。
背景技術:
隨著餐廚垃圾對環境的污染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危害日益顯現,餐廚垃圾的危害已引起市民的強烈關注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視。部分餐廚垃圾被直接用于牲畜飼養,造成嚴重的疾病牲畜現象,以及被不法商販加工成地溝油賣給餐飲企業,危害人體健康,餐廚垃圾隨意丟棄,給城市環境造成嚴重污染。餐廚垃圾有其特有的再利用價值,經再加工可作為有機肥料循環利用。因此對餐廚垃圾的回收尤為重要,本實用新型特別設計一種可反饋位置和重量信息的垃圾桶,方便于高效率的回收餐廚垃圾。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反饋位置和重量信息的垃圾桶,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技術中垃圾桶沒有配備稱重功能,反饋信息不及時。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反饋位置和重量信息的垃圾桶,包括垃圾桶本體,還包括安裝在垃圾桶本體上的用于定位垃圾桶位置的定位裝置、用于檢測垃圾是否滿載的傳感器、用于稱量垃圾重量的稱重器、用于直觀顯示垃圾總重量和位置信息的顯示器、接受處理各裝置發出的信息的處理器、將位置和重量信息反饋回垃圾處理中心的通信裝置;
所述傳感器、定位裝置、稱重器、顯示器分別與處理器連接構成信息傳輸回路,所述通信裝置與處理器連接的同時與垃圾處理中心的接收點無線連接;
所述定位裝置安裝于垃圾桶本體的桶壁外側的底端,所述傳感器安裝于垃圾桶內壁的上端接近桶口的位置,所述顯示器安裝于垃圾桶外壁,所述稱重器置于桶底內側,所述處理器安裝在桶壁外部,通信裝置安裝在桶蓋上。
優選的,所述定位裝置包括GPS定位模塊、北斗定位模塊或GLONASS定位模塊中的一者或多者。
優選的,所述傳感器為紅外線傳感器,檢測方向為水平方向。
優選的,所述稱重器為圓柱形結構,其作用面直徑與垃圾桶內徑相同;所述稱重器具有信息傳輸功能且實時將重量信息反饋于處理器。
優選的,所述通信裝置采用無線通信技術,指定的信息發送地址為垃圾處理中心。
優選的,所述顯示器設有防水透明保護罩,所述顯示器的顯示內容為垃圾桶位置信息及垃圾重量信息。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所產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中的稱重器可實時反饋垃圾重量信息,無需處理中心再多加統計 ;傳感器能精準判斷垃圾桶是否滿載,能有效防止垃圾溢出;顯示器能直觀便于處理中心的工作人員統計信息。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各模塊連接圖;
圖中:1、通信裝置;2、傳感器;3、稱重器;4、顯示器;5、處理器;6、定位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
一種可反饋位置和重量信息的垃圾桶,包括垃圾桶本體,還包括安裝在垃圾桶本體上的用于定位垃圾桶位置的定位裝置6、用于檢測垃圾是否滿載的傳感器2、用于稱量垃圾重量的稱重器3、用于直觀顯示垃圾總重量和位置信息的顯示器4、接受處理各裝置發出的信息的處理器5、將位置和重量信息反饋回垃圾處理中心的通信裝置1。
所述傳感器2、定位裝置6、稱重器3、顯示器4分別與處理器5連接構成信息傳輸回路,所述通信裝置1與處理器5連接的同時與垃圾處理中心的接收點無線連接。
所述定位裝置6安裝于垃圾桶本體的桶壁外側的底端,所述傳感器2安裝于垃圾桶內壁的上端接近桶口的位置,所述顯示器4安裝于垃圾桶外壁,所述稱重器3置于桶底內側,所述處理器5安裝在桶壁外部,通信裝置1安裝在桶蓋上。
所述的一種可反饋位置和重量信息的垃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裝置6包括GPS定位模塊、北斗定位模塊或GLONASS定位模塊中的一者或多者。
所述傳感器2為紅外線傳感器,檢測方向為水平方向。
所述稱重器3為圓柱形結構,其作用面直徑與垃圾桶內徑相同;所述稱重器3具有信息傳輸功能且實時將重量信息反饋于處理器5;所述稱重器3的信息實時反饋是指每當垃圾重量發生一次變化,稱重器3向處理器5發出一次最新的重量信息。
所述通信裝置1采用無線通信技術,指定的信息發送地址為垃圾處理中心。
所述顯示器4設有防水透明保護罩,所述顯示器的顯示內容為垃圾桶位置信息及垃圾重量信息。
所述處理器5同時接受稱重器3、定位裝置6、傳感器2傳來的信息,當收到傳感器2發出的滿載信號,處理器3將重量信息和位置信息傳輸到通信裝置1,通信裝置1傳輸的重量信息為滿載時處理器3接受到的數據。
使用過程:餐廚垃圾進入垃圾桶后,稱重器3對垃圾實時稱重,當垃圾堆放達到傳感器2所檢測的位置時視為滿載,稱重器3獲取的重量信號和定位裝置6獲取的位置信號通過處理器5傳輸至通信裝置1,此時處理器5控制通信裝置1會將位置信號和重量信號發送至垃圾處理中心。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垃圾的回收更加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垃圾桶的位置信息和垃圾的重量信息的統計分析,對垃圾回收工作的整體宏觀把控有著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