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機械傳動起升門架,屬于門架領域。
背景技術:
提升貨物的機構,又稱為門架。由內門架、外門架、貨叉架、貨叉、鏈輪、鏈條、起升油缸和傾斜油缸等組成。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枮椋?01220654224.0的一種機械傳動起升門架,包括門架總成、動力裝置和貨叉總成,所述的門架總成包括相互間能導向滑動的外門架、中門架和內門架,杠驅動裝置電機、變速箱、滾珠絲杠總成構成,滾珠絲杠總成構成包括缸體、輸入絲桿和輸出活塞桿;電機的輸出軸與變速箱的輸入端傳動連接,變速箱的輸出端輸入絲桿傳動連接,兩套滾珠絲杠總成的輸出活塞桿的末端分別與中門架兩側傳動連接驅動中門架的上下移動從而驅動貨叉總成的上下移動。該起升門架通過巧妙獨特的機械傳動結構代替現有的液壓傳動方案,使得起升門架效率更高、起升位置準確、24小時不間斷且低溫下正常工作的目的。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起動與承重力大,容易造成起動壓力不夠,反應速度慢。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機械傳動起升門架,以解決現有的機械傳動起升門架起動與承重力大,容易造成起動壓力不夠,反應速度慢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機械傳動起升門架,其結構包括外門架、內門架、起升油缸、傳動裝置、擋貨架、貨叉、承重架、貨叉架、傾斜油缸、油管、動輪、導程桿、加固件,所述外門架與內門架相連接,所述起升油缸與傳動裝置相連接,所述傳動裝置由機械張緊器、張緊輪、導鏈板、定時鏈輪、中間鏈輪、鏈條組成,所述機械張緊器與張緊輪相連接,所述導鏈板與定時鏈輪相連接,所述定時鏈輪上方設有中間鏈輪,所述中間鏈輪與鏈條相連接,所述機械張緊器與起升油缸相連接,所述貨叉與承重架相連接,所述貨叉架通過擋貨架與傾斜油缸相連接,所述動輪設在內門架內,所述導程桿與加固件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內門架與起升油缸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張緊輪下方設有導鏈板。
進一步地,所述擋貨架與貨叉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承重架與貨叉架緊固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傾斜油缸與油管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傳動裝置,能夠提升張緊壓力,快速反應,解決門架起動與承重力大,容易造成起動壓力不夠,反應速度慢的問題。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機械傳動起升門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傳動裝置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外門架-1、內門架-2、起升油缸-3、傳動裝置-4、機械張緊器-401、張緊輪-402、導鏈板-403、定時鏈輪-404、中間鏈輪-405、鏈條-406、擋貨架-5、貨叉-6、承重架-7、貨叉架-8、傾斜油缸-9、油管-10、動輪-11、導程桿-12、加固件-13。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機械傳動起升門架,其結構包括外門架1、內門架2、起升油缸3、傳動裝置4、擋貨架5、貨叉6、承重架7、貨叉架8、傾斜油缸9、油管10、動輪11、導程桿12、加固件13,所述外門架1與內門架2相連接,所述起升油缸3與傳動裝置4相連接,所述傳動裝置4由機械張緊器401、張緊輪402、導鏈板403、定時鏈輪404、中間鏈輪405、鏈條406組成,所述機械張緊器401與張緊輪402相連接,所述導鏈板403與定時鏈輪404相連接,所述定時鏈輪404上方設有中間鏈輪405,所述中間鏈輪405與鏈條406相連接,所述機械張緊器401與起升油缸3相連接,所述貨叉6與承重架7相連接,所述貨叉架8通過擋貨架5與傾斜油缸9相連接,所述動輪11設在內門架2內,所述導程桿12與加固件13固定連接,所述內門架2與起升油缸3相連接,所述張緊輪402下方設有導鏈板403,所述擋貨架5與貨叉6固定連接,所述承重架7與貨叉架8緊固連接,所述傾斜油缸9與油管10相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參閱圖3,起升油缸3為傳動裝置4提供電源動力,機械張緊器401帶動張緊輪402轉動,起動反應速度快,導鏈板403控制鏈條406軌跡,迫使定時鏈輪404與中間鏈輪405同時進行定時轉動,帶動貨叉架8作機械升降運動。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