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吊裝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防墜脫鉤器。
背景技術:
在工程安裝施工過程中,設備的吊裝就位及部件的高空組裝都需要起重設備的配合,在高空特殊環境下,設備吊裝就位或高空組對部件完成后,需要吊裝繩索能夠方便順利的脫鉤。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脫鉤器存在結構復雜,動作速度慢,以及在使用過程中易出現誤觸發,而導致作業事故發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缺點,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安全性高且使用方便的防墜脫鉤器。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防墜脫鉤器,包括上吊臂,轉動安裝于上吊臂上端的第一卸扣,轉動安裝于上吊臂下端的第二卸扣,固定安裝于上吊臂上的電磁提升機,上端轉動安裝于第二卸扣上的下吊臂,下部轉動安裝于下吊臂下端處的吊鉤,一端與下吊臂鉸接、用于鎖定吊鉤的擺桿,設置于下吊臂上、用于限位擺桿向上轉動的限位件,以及連接擺桿自由端及電磁提升機的吊繩;所述擺桿自由端與電磁提升機位于同一側;所述擺桿上設置鎖定吊鉤上端的限位結構;當擺桿向下旋轉時,其限位結構與吊鉤上端接觸,當擺桿向上旋轉時,其限位結構與吊鉤上端脫離。
優選的是,所述擺桿的限位結構為:擺桿上設置與吊鉤上端嵌合的凹槽。
優選的是,所述擺桿的限位結構為:吊鉤的上端設置凹槽,擺桿上設置與凹槽嵌合的凸起。
優選的是,所述擺桿的限位結構為:擺桿上設置與吊鉤上端轉動側接觸的凸塊。
優選的是,所述擺桿的限位結構為:吊鉤的上端及擺桿上設置相嚙合的不完全齒輪。
優選的是,所述限位件為螺栓、螺桿或者銷。
優選的是,所述第一卸扣與第二卸扣的轉動方向相同,所述下吊臂的轉動方向與第一卸扣垂直。
優選的是,所述下吊臂為兩平行的條形板,所述吊鉤及擺桿的轉動處位于兩條形板之間。
優選的是,所述下吊臂的兩平行條形板為一體件。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脫鉤速度來,且使用過程中不會因為誤觸或者意外撞擊造成脫鉤,可有效提高吊裝的安全性,并提高脫鉤的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吊裝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左視圖。
圖3為圖1脫鉤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1脫鉤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第一卸扣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吊鉤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擺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下吊臂的結構示意圖。
圖9為上吊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付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圖1-9所示的防墜脫鉤器,包括上吊臂1,轉動安裝于上吊臂1上端的第一卸扣2,轉動安裝于上吊臂1下端的第二卸扣3,固定安裝于上吊臂1上的電磁提升機4,上端轉動安裝于第二卸扣3上的下吊臂5,下部轉動安裝于下吊臂5下端處的吊鉤6,一端與下吊臂5鉸接、用于鎖定吊鉤6的擺桿7,設置于下吊臂5上、用于限位擺桿7向上轉動的限位件8,以及連接擺桿7自由端及電磁提升機4的吊繩9;所述擺桿7自由端與電磁提升機4位于同一側;所述擺臂上設置鎖定吊鉤6上端的限位結構;當擺桿7向下旋轉時,其限位結構與吊鉤6上端接觸,當擺桿7向上旋轉時,其限位結構與吊鉤6上端脫離。
所述擺桿7的限位結構為:擺桿7上設置與吊鉤6上端嵌合的凹槽10。
顯然,所述擺桿7的限位結構還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種結構或者其他適用的限位結構:
(1)吊鉤6的上端設置凹槽,擺桿上設置與凹槽嵌合的凸起。
(2)擺桿上設置與吊鉤6上端轉動側接觸的凸塊。
(3)吊鉤6的上端及擺桿上設置相嚙合的不完全齒輪。
所述限位件8為螺栓、螺桿或者銷,在下吊臂5上設置與螺栓、螺桿或者銷配合的通孔或螺紋孔。
所述第一卸扣2與第二卸扣3的轉動方向相同,所述下吊臂5的轉動方向與第一卸扣2垂直。
所述下吊臂5為兩平行的條形板,所述吊鉤6及擺桿7的轉動處位于兩條形板之間,可確保吊裝受力均衡。
顯然,所述下吊臂5的兩平行條形板也可以為一體件,以不干擾擺桿及吊鉤6轉動為前提下,在兩條形板相應處設置連接部,確保安裝的便捷。
用于吊裝物品20時,電磁提升機4斷電,將物品20掛于吊鉤6上,此時擺桿的限位結構與吊鉤6上端接觸嚙合,且限位件8安裝于下吊臂5上將擺桿7鎖死;當物品吊裝到位后安裝完成后,取下限位件8,電磁提升機4通電,通過吊繩9帶動擺桿向上轉動,使擺桿的限位結構與吊鉤6上端脫離,吊鉤6在物品重力作用下轉動,是物品從吊鉤6上脫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