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自動化機械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水果進給裝置。
背景技術:
果汁不僅營養豐富,有增強免疫力、減少生病、延緩衰老等功效,而且熱量相對很低,迎合了現代人追求生活品質的需求,因而備受歡迎。街頭的各種自動榨汁販賣機器也應運而生。水果的進給機構是自動榨汁販賣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目前市場上的水果進給機構多數都沒有將水果有序地排列,而且傳送數量不確定,容易造成水果的堵塞,穩定性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能夠將水果有序且數量精準的傳送、穩定性好的水果進給裝置。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出一種水果進給裝置,包括并排設置的多路流道、可轉動地安裝于所述多路流道的下方并沿所述多路流道的排布方向延伸的滾筒、和驅動所述滾筒轉動的旋轉驅動組件,其中,所述滾筒的外周對接所述多路流道的出口端形成有沿周向均勻分布的多排凹槽。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水果進給裝置還包括設于所述多路流道的下方以與所述多路流道的出口端對接的多路彎道,所述滾筒安裝于所述多路彎道的出口端。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水果進給裝置還包括一支撐架,所述滾筒內固定安裝一轉軸并通過所述轉軸的兩端可轉動地安裝于所述支撐架的兩側;所述旋轉驅動組件驅動所述轉軸轉動。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旋轉驅動組件包括安裝于支撐架一側的電機和將所述電機的轉動傳遞至所述轉軸的傳動單元。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水果進給裝置還包括安裝于所述滾筒兩端的支撐架上用以檢測滾筒上是否有水果的對射式傳感器。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水果進給裝置還包括對應于所述滾筒一端的轉軸安裝于支撐架上用以控制滾筒的轉動角度的角度傳感器。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滾筒外周上的凹槽為球面凹槽。
本實用新型的水果進給裝置將水果從多路傳送轉化一路傳送,最終精準的控制水果的進給數量,具有結構簡單、傳送效率高、傳送數量精準、穩定性好的特點。
附圖說明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水果進給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的水果進給裝置的截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和圖2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水果進給裝置100主要由支撐架110、并排設置的多路流道120、并排設置的多路彎道130、滾筒140和旋轉驅動組件150構成。支撐架110具有兩個側板,多路流道120并排設置在該兩個側板之間,用于承接水果儲存箱,也即,水果儲存箱內的水果10將分別進入多路流道120內,形成多路傳送。多路彎道130設置在多路流道120的下方,用于與多路流道120的出口端對接。滾筒140則安裝在多路彎道130的出口端。彎道130的作用是通過彎曲處減輕流道120內堆積的水果對滾筒140的壓力,使滾筒140運轉更加順暢。
具體如圖1和圖2所示,滾筒140沿多路流道120和多路彎道130的排布方向延伸,滾筒140內固定安轉一轉軸142并通過轉軸142的兩端可轉動地安裝在支撐架110的兩個側板上,可通過旋轉驅動組件150驅動轉軸142轉動而帶動滾筒140轉動。旋轉驅動組件150可以由安裝于支撐架110的一個側板上的電機和將電機的轉動傳遞至轉軸142的傳送單元構成。例如,該傳動單元可以是相互嚙合的一對齒輪,其中一個齒輪由電機帶動,另一個齒輪固定安裝于轉軸142上帶動轉軸142轉動。進一步如圖1和圖2所示,滾筒140的外周對接多路彎道130的出口端形成有沿周向均勻分布的多排凹槽141,例如圖中所示的呈90度間隔分布的四排凹槽,用于接收從彎道130流出的水果。因而,該凹槽141優選為球面凹槽,以盡量與水果形狀相適配。當滾筒140上的一排凹槽141內裝入水果后,旋轉驅動組件150驅動滾筒140旋轉90度,使該一排凹槽內的水果向下一工序進給,同時,滾筒140上的下一排凹槽內繼續裝入水果,如此重復,滾筒140每旋轉90度便可進給一排水果。由此,水果不僅被有序傳送,傳送數量亦可以精確控制。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不同實施例中,滾筒140還可以由多個滾筒單元共軸組裝而成,其中每一個滾筒單元對應一個彎道130,且每一個滾筒單元沿周向設有均勻分布的多個凹槽,用于對接一個彎道的出口端。
進一步如圖1所示,對應于滾筒140兩端的支撐架110上安裝有對射式傳感器160,用于檢測滾筒上是否有水果,從而據此判斷流道120中的水果是否已經流完。此外,對應于滾筒140一端的轉軸在支撐架110上安裝有角度傳感器170,用于控制滾筒140的轉動角度。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