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垃圾處理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移動式垃圾場壓縮站的伸縮部件。
背景技術:
垃圾壓縮機是實現垃圾壓縮減容的主要設備之一,亦是垃圾轉運站的主要處理設備。傳統工藝上的垃圾壓縮機是水平設置的,及垃圾壓縮設備與垃圾箱處于同一水平線上,因使用方便、經濟環保,垃圾壓縮機被廣泛使用。現有的垃圾壓縮機的壓縮結構往往是由液壓桿直接控制的,會導致液壓桿在使用過程中受到撞擊或外界因素而導致壓縮效果不好,達不到所需要處理的效果,而且現有的壓縮結構不穩定。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移動式垃圾場壓縮站的伸縮部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移動式垃圾場壓縮站的伸縮部件,包括伸縮腔、移動壓縮頭和固定腔,所述移動壓縮頭位于伸縮腔的下端,所述伸縮腔套接在固定腔的外側,所述固定腔的上端設置有注油口,所述固定腔的內腔中安裝有液壓桿,所述液壓桿的下端通過固定板固定連接在伸縮腔的內腔底部,所述固定板的下端四周固定安裝有支撐塊,所述液壓桿與固定腔的底部通過安裝板固定連接,所述安裝板的上端四周固定安裝有第一加強筋,所述移動壓縮頭的內腔中固定設置有均勻分布的支撐架,所述移動壓縮頭的上端設置有固定塊,所述移動壓縮頭的內腔上端和下端分別固定安裝有上支撐塊和下支撐塊,所述固定塊和上支撐塊之間固定安裝有第二加強筋。
優選的,所述伸縮腔和固定腔均為正六棱柱結構。
優選的,所述支撐架為直角三角形,且支撐架設置有6個。
優選的,所述固定塊為與伸縮腔相匹配的空心六棱柱結構。
優選的,所述移動壓縮頭的每個面上均設置有單排圓孔。
優選的,所述液壓桿的下端為圓球狀,且液壓桿的下端設置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為圓柱狀,且安裝板的軸心設置有與液壓桿相匹配的圓孔,所述安裝板上設置貫穿的安裝螺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用于移動式垃圾場壓縮站的伸縮部件,方便實用,將伸縮腔和固定腔均設計成正六棱柱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裝置的穩定性,可以保證承受較大的壓力,同時將液壓桿設置在固定腔內部,一方面可以提高裝置的操作性,同時可以使液壓桿的工作環境保持整潔,提高工作壽命,支撐架提高了移動壓縮頭的穩固性,可以承受較大的壓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移動壓縮頭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固定塊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安裝板結構示意圖。
圖中:1伸縮腔、2移動壓縮頭、3單排圓孔、4注油口、5固定塊、6上支撐塊、7支撐架、8第一加強筋、9安裝板、10下支撐塊、11固定板、12支撐塊、13第二加強筋、14液壓桿、15固定腔、16安裝板、161安裝螺孔、162圓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移動式垃圾場壓縮站的伸縮部件,包括伸縮腔1、移動壓縮頭2和固定腔15,所述伸縮腔1和固定腔15均為正六棱柱結構,所述移動壓縮頭2位于伸縮腔1的下端,所述伸縮腔1套接在固定腔15的外側,所述固定腔15的上端設置有注油口4,所述固定腔20的內腔中安裝有液壓桿14,所述液壓桿14的下端為圓球狀,且液壓桿14的下端設置有安裝板16,所述安裝板16為圓柱狀,且安裝板16的軸心設置有與液壓桿14相匹配的圓孔162,所述安裝板16上設置貫穿的安裝螺孔161,所述液壓桿14的下端通過固定板11固定連接在伸縮腔1的內腔底部,所述固定板11的下端四周固定安裝有支撐塊12,所述液壓桿14與固定腔15的底部通過安裝板9固定連接,所述安裝板9的上端四周固定安裝有第一加強筋8,所述移動壓縮頭2的內腔中固定設置有均勻分布的支撐架7,所述支撐架7為直角三角形結構,且支撐架7設置有6個,所述移動壓縮頭2的上端設置有固定塊5,所述移動壓縮頭8的每個面上均設置有單排圓孔3,所述固定塊5為與伸縮腔1相匹配的空心六棱柱結構,所述移動壓縮頭2的內腔上端和下端分別固定安裝有上支撐塊6和下支撐塊10,所述固定塊5和上支撐塊6之間固定安裝有第二加強筋13。
工作原理:伸縮腔1套接在固定腔2的外部,在使用時,伸縮腔1在固定腔15內部的液壓桿14的作用下可以上下移動,進一步帶動移動壓縮頭2的上下移動,從而對垃圾進行壓縮處理,移動壓縮頭2內部的支撐架7可以提高移動壓縮頭2的壓力,提高移動壓縮頭2的壓縮處理效果。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