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放線架,具體涉及一種舞臺用電線放線架。
背景技術:
在搭建舞臺過程中,需要搭建表演舞臺,同時需要布置照明裝置,照明裝置的正常使用離不開電線傳輸電能;在布置照明裝置的過程中,需使用到大量的電線,在布置照明裝置時,大量的電線會相互纏繞,導致接線時接錯線,使照明裝置不能正常使用;同時相互纏繞的電線在拉拽時也可能導致電線斷裂,影響正常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舞臺用電線放線架,電線纏繞在此放線架上,在布置照明裝置過程中,需使用到電線時,拉拽電線一頭,電線從此放線架上有序的輸出,可準確無誤的正確接好照明所需電線,保證照明裝置的正常使用。
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舞臺用電線放線架,包括底座、支架、豎板A、大轉輪、螺桿、豎板B、轉軸、小轉輪;所述支架焊接于底座內部;所述豎板A垂直焊接于支架邊緣;所述螺桿垂直焊接于豎板A側面;所述大轉輪套于螺桿上;所述豎板B有兩塊,兩塊豎板B相互之間平行且垂直焊接于底座邊緣;所述轉軸安裝在兩塊豎板B之間;所述小轉輪套于轉軸上。
進一步地,所述底座有四根長方體狀鋼管焊接而成。
進一步地,所述大轉輪的寬為十厘米,大轉輪邊緣一圈向內凹,內凹深為十厘米。
進一步地,所述小轉輪的寬為兩厘米,小轉輪邊緣一圈向內凹,內凹深為一厘米。
進一步地,所述螺桿整體呈現圓柱狀,圓柱狀螺桿截面直徑為三厘米,所述大轉輪中心開有圓孔A,圓孔A直徑為三十一毫米。
進一步地,所述轉軸整體呈現圓柱狀,圓柱狀轉軸截面直徑為一厘米,所述小轉輪中心開有圓孔B,圓孔B直徑為十一毫米。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舞臺用電線放線架,電線纏繞在此放線架上,在布置照明裝置過程中,需使用到電線時,拉拽電線一頭,電線從此放線架上有序的輸出,可準確無誤的正確接好照明所需電線,保證照明裝置的正常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為底座,2為支架,3為豎板A,4為大轉輪,5為螺桿,6為豎板B,7為轉軸,8為小轉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舞臺用電線放線架,包括底座1、支架2、豎板A3、大轉輪4、螺桿5、豎板B6、轉軸7、小轉輪8;所述支架2焊接于底座1內部;所述豎板A3垂直焊接于支架2邊緣;所述螺桿5垂直焊接于豎板A3側面;所述大轉輪4套于螺桿5上;所述豎板B6有兩塊,兩塊豎板B6相互之間平行且垂直焊接于底座1邊緣;所述轉軸7安裝在兩塊豎板B6之間;所述小轉輪8套于轉軸7上。
所述底座1有四根長方體狀鋼管焊接而成,底座1起到穩固作用。
所述大轉輪4的寬為十厘米,大轉輪4邊緣一圈向內凹,內凹深為十厘米,方便電線纏繞在大轉輪4上。
所述小轉輪8的寬為兩厘米,小轉輪8邊緣一圈向內凹,內凹深為一厘米,方便電線經過小轉輪8輸出時,不滑落小轉輪8。
所述螺桿5整體呈現圓柱狀,圓柱狀螺桿5截面直徑為三厘米,所述大轉輪4中心開有圓孔A,圓孔A直徑為三十一毫米,保證了螺桿5能從大轉輪4中心的圓孔A穿出。
所述轉軸7整體呈現圓柱狀,圓柱狀轉軸7截面直徑為一厘米,所述小轉輪8中心開有圓孔B,圓孔B直徑為十一毫米,保證了轉軸7能穿過圓孔B。
電線順序纏繞在大轉輪4邊緣內凹槽內,在布置照明裝置過程中,拉拽電線一頭,電線通過小轉輪8固定,通過小轉輪8后,使用到照明裝置線路中。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舞臺用電線放線架,電線纏繞在此放線架上,在布置照明裝置過程中,需使用到電線時,拉拽電線一頭,電線從此放線架上有序的輸出,可準確無誤的正確接好照明所需電線,保證照明裝置的正常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只是介紹其具體實施方式,不在于限制其保護范圍。本行業的技術人員在本實施例的啟發下可以做出某些修改,故凡依照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權利要求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