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帶玻璃緩存功能的真空磁控濺射鍍膜生產線的出片輸送機,屬于機械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真空磁控濺射鍍膜生產線包括上片裝置、清洗裝置、烘干裝置、清洗干凈后的玻璃烘干后需要進入真空保壓箱,然后再進入真空鍍膜室鍍膜。鍍膜完成后出片,出來的玻璃經過出片輸送機輸送到下一工序,如檢測、噴粉等,但是,當下一工序的設備(檢測設備)出現故障,會導致出來的玻璃輸送不過來,玻璃堆積,需要工人將玻璃搬運下來,增加工人勞動強度的同時也會影響玻璃的質量。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真空磁控濺射鍍膜生產線出片輸送機,避免因為下一個工序故障導致的玻璃堆積,減輕勞動強度。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真空磁控濺射鍍膜生產線出片輸送機,包括輸送機左機架和輸送機右機架,在輸送機左機架和輸送機右機架之間分布有若干輸送輥,每根所述輸送輥上套裝有若干橡膠滾輪,其特征在于:在出片輸送機的一段上設置有玻璃緩存架,所述玻璃緩存架包括若干個層架,每個層架包括左縱向柱和右縱向柱,左縱向柱和右縱向柱之間從上到下連接多層玻璃支撐梁,每層玻璃支撐梁的上表面覆蓋一層橡膠墊層,在相鄰兩個輸送輥之間放置一個層架,所述層架的玻璃支撐梁與輸送輥平行,所有層架的左縱向柱和右縱向柱的頂端連接到框架上,所述框架位于出片輸送機上方,出片輸送機的上方還安裝有電動絲桿,所述框架的頂端與電動絲桿的螺桿的下端相連,通過電動絲桿帶動框架上下移動,所述輸送機左機架和輸送機右機架的頂面還分別設置有多個滑動摩擦滾輪,所述輸送機左機架上的滑動摩擦滾輪與左縱向柱的外側面接觸,所述輸送機右機架上的滑動摩擦滾輪與右縱向柱的外側面接觸。
采用上述方案,當下一工序出現故障時,可以啟動電動絲桿,將到達緩存架上的玻璃向上升,并保持下一層玻璃支撐梁與輸送輥齊平,這樣下一片玻璃到達時,再次啟動電動絲桿將玻璃支撐梁上的玻璃向上升,離開出片輸送機。當前方故障排除后,又一層一層下降,使得玻璃回到出片輸送機上。避免玻璃堆積,減少工人勞動強度。設置滑動摩擦滾輪,起到對層架的限位作用,避免上下的過程中出現的位置偏移。
上述方案中:還包括兩個門形架,出片輸送機穿過兩個門形架,兩個門形架的頂梁之間通過平行于出片輸送機的兩根橫梁連接,所述電動絲桿裝在橫梁上。方便安裝電動絲桿。
上述方案在中:所述電動絲桿為四副,分別與框架的四個角相連。使得上升下降更可靠。
有益效果:本發明通過在真空磁控濺射鍍膜生產線出片輸送機上安裝玻璃緩存架,將前方不能及時處理的玻璃暫存在玻璃緩存架上,等到故障排除后再一片一片放下來,避免玻璃的堆積,減輕工人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左側視圖。
圖2為前側視圖。
圖3為框架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如圖1-2所示:本發明的真空磁控濺射鍍膜生產線出片輸送機由輸送機左機架1、輸送機右機架2、輸送輥3、橡膠滾輪4、玻璃緩存架、滑動摩擦滾輪6、門形架7、橫梁8等部件組成。
在輸送機左機架1和輸送機右機架2之間分布有若干輸送輥3,每根輸送輥3上套裝有若干橡膠滾輪4,橡膠滾輪4的作用是減少對玻璃的劃傷,此為現有技術,在此不做贅述。在出片輸送機的其中一段上設置有玻璃緩存架,玻璃緩存架包括若干個層架,層架的個數根據生產的玻璃的規格,當玻璃較長時,層架的個數較多,一般在安裝時根據最長規格的玻璃安裝,這樣既能滿足長玻璃的使用,也能滿足短玻璃的生產需求,每個層架包括左縱向柱51和右縱向柱52,左縱向柱51和右縱向柱52之間從上到下連接多層玻璃支撐梁54,每層玻璃支撐梁54的上表面覆蓋一層橡膠墊層,在相鄰兩個輸送輥3之間放置一個層架,層架的玻璃支撐梁54與輸送輥3平行,所有層架的左縱向柱51和右縱向柱52的頂端連接到框架53上,框架53為由四根梁圍成的矩形框架,在矩形框架之間還連接有中間梁,起到支撐的作用。框架53位于出片輸送機上方,出片輸送機的上方還安裝有電動絲桿55,具體的出片輸送機穿過兩個門形架7,兩個門形架7的頂梁之間通過平行于出片輸送機的兩根橫梁8連接,兩根橫梁8分別靠近輸送機左機架1和輸送機右機架2,電動絲桿55裝在橫梁8上,每根橫梁8上安裝兩個電動絲桿,每根橫梁8上的電動絲桿的螺桿的下端分別連接框架53的四個角。通過電動絲桿55帶動框架53上下移動,輸送機左機架1和輸送機右機架2的頂面還分別設置有多個滑動摩擦滾輪6,具體的,在輸送機左機架1和輸送機右機架2的頂端分別設置兩塊支撐板,在兩塊支撐板之間設置轉軸,滑動摩擦滾輪6套在轉軸上。輸送機左機架1上的滑動摩擦滾輪6與左縱向柱51的外側面接觸,輸送機右機架2上的滑動摩擦滾輪6與右縱向柱52的外側面接觸。
本發明不局限于上述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發明的構思做出諸多修改和變化。總之,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發明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