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分揀單元運作方法,屬于自動化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自動生產線是由工件傳送系統和控制系統,將一組自動機床和輔助設備按照工藝順序聯結起來,自動完成產品全部或部分制造過程的生產系統。分揀單元作為自動化生產線上重要環節,用于根據檢測單元的檢測結果,采用氣動機械手對工件進行分類,合格產品隨托盤進入下一站入庫;不合格產品進入廢品線,空托盤向下站傳送;常常要根據不同的任務和產品,調節分揀單元的運作方法,如何保證分揀單元運作快速適應現場要求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急需要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目的: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分揀單元運作方法。
技術方案: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分揀單元運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系統啟動運行后,分揀單元紅色指示燈發光;直線電機驅動傳送帶開始運轉且始終保持運行狀態;
步驟二:根據工件的檢測結果,合格產品執行步驟三至步驟五,不合格產品執行步驟六至步驟十八;
步驟三:當托盤載合格工件到達定位口時,托盤傳感器發出檢測信號,紅色指示燈熄滅,綠色指示燈發光,經3-6秒確認后,止動缸動作使限位桿落下放行;
步驟四:放行3-6秒后,止動氣缸復位,限位桿恢復豎直禁止狀態;
步驟五:當限位桿恢復止動狀態后,紅色指示燈發光,綠色指示燈熄滅;此時系統恢復初始狀態;
步驟六:當托盤載不合格工件到達定位口時,托盤傳感器發出檢測信號,紅色指示燈熄滅,綠色指示燈發光,經3-6秒確認后啟動短程氣缸垂直下行;
步驟七:短程氣缸垂直下行到位發出信號,開啟真空開關,皮碗壓緊工件;
步驟八:接收到真空檢測信號后,短程氣缸持工件垂直上行;
步驟九:短程氣缸持工件上行至原位后,擺動缸動作使工件轉動90度;
步驟十:機械手持工件轉動90度至位后,無桿缸動作使機械手水平左行;
步驟十一:機械手水平左行至位后,啟動短程氣缸垂直下行;
步驟十二:短程氣缸垂直下行到位發出信號,停止真空開關,皮碗氣壓恢復到大氣壓力,使工件下落;
步驟十三:真空檢測信號消失后,短程氣缸垂直上行;
步驟十四:短程氣缸上行至原位后,無桿缸動作使機械手水平右行返回,同時擺動缸動作使其回轉90度;
步驟十五:擺動缸、無桿缸均復位后,延時3-6秒,止動缸輸出使限位桿下落,放行托盤;
步驟十六:止動缸至位,3-6秒后停止輸出;
步驟十七:限位桿恢復豎直禁止狀態,紅色指示燈發光,綠色指示燈熄滅,系統恢復初始狀態。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步驟三中等待時間設置為4秒。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步驟六中等待時間設置為6秒。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步驟十五中延時時間設置為6秒。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步驟十六中等待時間設置為6秒。
有益效果: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分揀單元運作方法,優化了合格產品與不合格產品分揀的工作過程,提高了產品分揀的準確性、效率、安全性。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分揀單元運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初始狀態:短程氣缸、無桿缸、擺動缸均為復位,機械手處于原始狀態,限位桿豎起禁止為止動狀態;真空開關不工作;直線傳送電機處于停止狀態;工作指示燈熄滅。
步驟一:系統啟動運行后,分揀單元紅色指示燈發光;直線電機驅動傳送帶開始運轉且始終保持運行狀態;
步驟二:根據工件的檢測結果,合格產品執行步驟三至步驟五,不合格產品執行步驟六至步驟十八;
步驟三:當托盤載合格工件到達定位口時,托盤傳感器發出檢測信號,紅色指示燈熄滅,綠色指示燈發光,經4秒確認后,止動缸動作使限位桿落下放行;
步驟四:放行6秒后,止動氣缸復位,限位桿恢復豎直禁止狀態;
步驟五:當限位桿恢復止動狀態后,紅色指示燈發光,綠色指示燈熄滅;此時系統恢復初始狀態;
步驟六:當托盤載不合格工件到達定位口時,托盤傳感器發出檢測信號,紅色指示燈熄滅,綠色指示燈發光,經6秒確認后啟動短程氣缸垂直下行;
步驟七:短程氣缸垂直下行到位發出信號,開啟真空開關,皮碗壓緊工件;
步驟八:接收到真空檢測信號后,短程氣缸持工件垂直上行;
步驟九:短程氣缸持工件上行至原位后,擺動缸動作使工件轉動90度;
步驟十:機械手持工件轉動90度至位后,無桿缸動作使機械手水平左行;
步驟十一:機械手水平左行至位后,啟動短程氣缸垂直下行;
步驟十二:短程氣缸垂直下行到位發出信號,停止真空開關,皮碗氣壓恢復到大氣壓力,使工件下落;
步驟十三:真空檢測信號消失后,短程氣缸垂直上行;
步驟十四:短程氣缸上行至原位后,無桿缸動作使機械手水平右行返回,同時擺動缸動作使其回轉90度;
步驟十五:擺動缸、無桿缸均復位后,延時6秒,止動缸輸出使限位桿下落,放行托盤;
步驟十六:止動缸至位,6秒后停止輸出;
步驟十七:限位桿恢復豎直禁止狀態,紅色指示燈發光,綠色指示燈熄滅,系統恢復初始狀態。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