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消防用無人機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消防用無人機吸盤腿。
背景技術:
目前無人機在消防應用領域還不是很廣泛,現在的城市建筑樓層越來越高,一旦發生火災導致電力系統癱瘓,高層發生火災的話,迅速到達高層位置比較難,有的因為道路局限導致消防車靠近不了,或者是利用云梯后還是到達不了的高度,使得火情及時得不到控制,會帶來不必要的人生財產損失,如果能夠及時的將疏水管道運輸到高層發生火災的位置,并且能夠固定住,那么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消防用無人機吸盤腿,實現了根據方向調整無人機腿,讓無人機可以穩定的吸附在外墻玻璃上,實現方便迅速的進行滅火操作。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消防用無人機吸盤腿,包括無人機本體和無人機腿,所述無人機本體中間設有驅動機構安裝腔,驅動機構安裝腔下端設有環形卡槽,所述驅動機構安裝腔中安裝有步進電機,所述步進電機的輸出軸上設有齒輪一,所述無人機腿頂端設有旋轉柱,所述旋轉柱上設有環形轉塊,環形轉塊嵌于環形卡槽中實現無人機腿與無人機本體的可轉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環形轉塊上端設有齒輪二,所述齒輪二與齒輪一嚙合。
優選的,所述無人機腿側面設有推桿電機,且在推桿電機輸出端設有推桿,所述無人機腿上端設有兩個推桿電機,下端設有一個推桿電機。
優選的,所述推桿前端設有吸盤,且所述吸盤與推桿通過球副連接。
優選的,所述無人機腿下端設有真空發生器,且真空發生器與吸盤之間通過氣管連接。
采用以上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該消防用無人機吸盤腿,步進電機驅動齒輪一轉動,齒輪一驅動齒輪二轉動,齒輪二帶著整個無人機腿在環形卡槽中旋轉,在無人機飛到適當的位置高度后,通過步進電機調整無人機腿旋轉,使其上的推桿對著墻壁上的玻璃,然后推桿電機工作將推桿推出,使推桿前端的吸盤與玻璃接觸,直到與玻璃壓緊,然后真空發生器將吸盤吸成真空并保持,使得吸盤牢牢的與墻壁上的玻璃固定,可以用來攜帶消防水管并在空中固定,實現了根據方向調整無人機腿,讓無人機可以穩定的吸附在外墻玻璃上,實現方便迅速的進行滅火操作;其中所述無人機腿上端設有兩個推桿電機,下端設有一個推桿電機,使無人機在空中固定的更加穩定;所述吸盤與推桿通過球副連接,使的稍微有點傾角的玻璃也能夠被吸附,操作更加便捷。
附圖說明
圖1是該消防用無人機吸盤腿結構示意圖;
其中:
1、無人機本體;2、無人機腿;10、驅動機構安裝腔;11、環形卡槽;12、步進電機;13、齒輪一;20、旋轉柱;21、環形轉塊;22、齒輪二;23、推桿電機;24、推桿;25、吸盤;26、真空發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目的是幫助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技術方案有更完整、準確和深入的理解,并有助于其實施。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消防用無人機吸盤腿,實現了根據方向調整無人機腿,讓無人機可以穩定的吸附在外墻玻璃上,實現方便迅速的進行滅火操作。
具體的說,如圖1所示,包括無人機本體1和無人機腿2,所述無人機本體1中間設有驅動機構安裝腔10,驅動機構安裝腔10下端設有環形卡槽11,所述驅動機構安裝腔10中安裝有步進電機12,所述步進電機12的輸出軸上設有齒輪一13,所述無人機腿2頂端設有旋轉柱20,所述旋轉柱20上設有環形轉塊21,環形轉塊21嵌于環形卡槽11中實現無人機腿2與無人機本體1的可轉動連接。
所述環形轉塊21上端設有齒輪二22,所述齒輪二22與齒輪一13嚙合。
所述無人機腿2側面設有推桿電機23,且在推桿電機23輸出端設有推桿24,所述無人機腿2上端設有兩個推桿電機23,下端設有一個推桿電機23。
所述推桿24前端設有吸盤25,且所述吸盤25與推桿24通過球副連接。
所述無人機腿2下端設有真空發生器26,且真空發生器26與吸盤25之間通過氣管連接。
以下用具體實施例對具體工作方式進行闡述:
該消防用無人機吸盤腿,步進電機12驅動齒輪一13轉動,齒輪一13驅動齒輪二22轉動,齒輪二22帶著整個無人機腿2在環形卡槽11中旋轉,在無人機飛到適當的位置高度后,通過步進電機12調整無人機腿2旋轉,使其上的推桿24對著墻壁上的玻璃,然后推桿電機23工作將推桿24推出,使推桿24前端的吸盤25與玻璃接觸,直到與玻璃壓緊,然后真空發生器26將吸盤25吸成真空并保持,使得吸盤25牢牢的與墻壁上的玻璃固定,可以用來攜帶消防水管并在空中固定,實現了根據方向調整無人機腿2,讓無人機可以穩定的吸附在外墻玻璃上,實現方便迅速的進行滅火操作;其中所述無人機腿2上端設有兩個推桿電機23,下端設有一個推桿電機23,使無人機在空中固定的更加穩定;所述吸盤25與推桿24通過球副連接,使的稍微有點傾角的玻璃也能夠被吸附,操作更加便捷。
以上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是采用了本實用新型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