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飛行器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折疊式飛行器。
背景技術:
遙控式無人機指可以遠距離控制飛行的飛行器,其是一種自帶動力,由遙控器控制進行飛行的小型飛行器。
專利名稱為一種遙控飛機(公開號為CN204319765U)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遙控飛機,包括機身、二個機翼和機尾,二個機翼分別對稱固定設置在機身二側,機尾固定設置在機身的后部,在機身的下端后部固定設置有保護倉,遙控接收器固定設置在保護倉內,在機身后部設置有螺旋槳槽,電機固定設置在螺旋槳槽的前端,且位于機身上,電機輸出軸上的螺旋槳設置在螺旋槳槽內,在機身的前部下端和保護倉的下端分別固定設置有多個V型著陸架,多個V型著陸架的一條邊分別固定設置在機身的前部下端和保護倉的下端面上;該遙控飛機內部結構比較復雜,從而制造成本比較高,而且也不易防摔,使用時間也不是太長;該遙控飛機結構比較復雜且不便于攜帶。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所述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折疊式飛行器,其結構簡單,操作方便且便于攜帶。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折疊式飛行器,其中,包括機體和機翼組件,所述機翼組件包括翼體、連接桿、旋轉電機和槳葉,所述翼體的一端通過鉸接件連接在所述機體的頂部的邊沿上,所述翼體的另一端與所述連接桿的一端鉸接,所述連接桿的另一端連接所述旋轉電機,所述槳葉連接在所述旋轉電機的電機軸上;所述機體的側壁上設置有用于收容所述翼體的第一凹槽,所述機體的底部設置有用于收容所述連接桿、旋轉電機和槳葉的第二凹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鉸接件為鉸鏈。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翼體與所述連接桿是通過鉸柱進行鉸接的。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更進一步改進,所述機翼組件的數量為四個。
在本實用新型中,機體通過機翼組件帶動起落,旋轉電機帶動槳葉旋轉控制飛行,需要折疊時,將連接桿折起,使翼體折疊壓入第一凹槽內,使連接桿、旋轉電機和槳葉壓入第二凹槽內,完成折疊收容,便于攜帶;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且便于攜帶。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較佳實施例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機體,11-第一凹槽,12-第二凹槽,2-機翼組件,21-翼體,22-連接桿,23-旋轉電機,24-槳葉,25-鉸鏈,26-鉸柱。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折疊式飛行器包括機體1和機翼組件2。
機翼組件2包括翼體21、連接桿22、旋轉電機23和槳葉24,翼體21的一端通過鉸接件連接在機體1的頂部的邊沿上,翼體21的另一端與連接桿22的一端鉸接,連接桿22的另一端連接旋轉電機23,槳葉24連接在旋轉電機23的電機軸上。
機體1的側壁上設置有用于收容翼體21的第一凹槽11,機體1的底部設置有用于收容連接桿22、旋轉電機23和槳葉24的第二凹槽12。
在本實用新型中,機體1通過機翼組件2帶動起落,旋轉電機23帶動槳葉24旋轉控制飛行,需要折疊時,將連接桿22折起,使翼體21折疊壓入第一凹槽11內,使連接桿22、旋轉電機23和槳葉24壓入第二凹槽12內,完成折疊收容,便于攜帶。
本實用新型提供鉸接件的一種實施方式,鉸接件為鉸鏈25。
本實用新型提供翼體21與連接桿22的一種連接結構方式,翼體21與連接桿22是通過鉸柱26進行鉸接的,便于折起收容。
本實用新型為了更好地飛行平衡,提供一種實施方式,機翼組件2的數量為四個。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