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是一種防水無人機,屬于無人機領域。
背景技術:
無人駕駛飛機簡稱“無人機”,英文縮寫為“uav”,是利用無線電遙控設備和自備的程序控制裝置操縱的不載人飛機,或者由車載計算機完全地或間歇地自主地操作。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cn201620192021.2的一種無人機。該現有技術提供一種結構簡單、體積小、成本低的無人機。該現有技術包括無人機主體,無人機主體下端兩側設置有起落架,其結構要點無人機主體上設置有豎向外主軸,外主軸內穿有豎向內主軸,內主軸內穿有豎向變距主軸,外主軸的中部與下旋翼相連,外主軸的上端設置有上旋翼,上旋翼與內主軸的上端相連;外主軸下部通過外主軸連接軸承與無人機主體相連,無人機主體上設置變距舵機,變距舵機的驅動輸出端通過驅動變距主軸上下運動的下變距機構與變距主軸相連,變距主軸上端與驅動上旋翼擺角變化的上變距機構相連,但是現有技術在進行時不能保證在雨天能夠進行防水,避免進水而墜落。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防水無人機,以解決不能保證在雨天能夠進行防水,避免進水而墜落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防水無人機,其結構包括腳架、蓄電池、飛行裝置、開關按鈕、gps定位芯片、機身、存儲卡、攝像頭、鏡頭,所述的腳架固定安裝在機身底部,所述的機身內部設有蓄電池,所述的機身上設有飛行裝置,所述的機身和飛行裝置采用過盈配合,所述的機身上設有開關按鈕和gps定位芯片,所述的機身底部中間位置設有攝像頭,所述的機身和攝像頭采用間隙配合,所述的攝像頭右端安裝有存儲卡,所述的攝像頭上設有鏡頭,所述的攝像頭和鏡頭螺紋連接;
所述的飛行裝置由電機、防水殼、轉軸、螺旋葉、軸帽組成,所述的防水殼內部設有電機,所述的轉軸垂直固定在電機上的中間凹槽,所述的轉軸頂部設有軸帽,所述的轉軸和軸帽螺紋連接,所述的轉軸上設有螺旋葉,所述的轉軸和螺旋葉采用過盈配合,所述的防水殼和機身活動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的機身上設有四個飛行裝置。
進一步地,所述的機身為一個半圓形防護罩嵌固在兩根支架交叉中間位置的x型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的蓄電池和電機通過開關按鈕電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的機身長度為20-60cm。
進一步地,所述的防水殼采用不銹鋼材質制作,防止生銹。
進一步地,所述的防水殼表面設有防水涂層。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了實現無人機能夠防水,機身上設有飛行裝置,飛行裝置利用防水殼對電機進行防水保護措施,避免無人機在雨天飛行時,進水而引發內部部件燒毀,發生墜落傷人。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發明一種防水無人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一種防水無人機飛行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腳架-1、蓄電池-2、飛行裝置-3、開關按鈕-4、gps定位芯片-5、機身-6、存儲卡-7、攝像頭-8、鏡頭-9、電機-301、防水殼-302、轉軸-303、螺旋葉-304、軸帽-305。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請參閱圖1、圖2,本發明提供一種防水無人機:其結構包括腳架1、蓄電池2、飛行裝置3、開關按鈕4、gps定位芯片5、機身6、存儲卡7、攝像頭8、鏡頭9,所述的腳架1固定安裝在機身6底部,所述的機身6內部設有蓄電池2,所述的機身6上設有飛行裝置3,所述的機身6和飛行裝置3采用過盈配合,所述的機身6上設有開關按鈕4和gps定位芯片5,所述的機身6底部中間位置設有攝像頭8,所述的機身6和攝像頭8采用間隙配合,所述的攝像頭8右端安裝有存儲卡7,所述的攝像頭8上設有鏡頭9,所述的攝像頭8和鏡頭9螺紋連接,所述的飛行裝置3由電機301、防水殼302、轉軸303、螺旋葉304、軸帽305組成,所述的防水殼302內部設有電機301,所述的轉軸303垂直固定在電機301上的中間凹槽,所述的轉軸303頂部設有軸帽305,所述的轉軸303和軸帽305螺紋連接,所述的轉軸303上設有螺旋葉304,所述的轉軸303和螺旋葉304采用過盈配合,所述的防水殼302和機身6活動連接,所述的機身6上設有四個飛行裝置3,所述的機身6為一個半圓形防護罩嵌固在兩根支架交叉中間位置的x型結構,所述的蓄電池2和電機301通過開關按鈕4電連接,所述的機身6長度為20-60cm,所述的防水殼302采用不銹鋼材質制作,防止生銹,所述的防水殼302表面設有防水涂層。
本發明所述的gps定位芯片5一種用于定位的特殊科技芯片。是gps系統的關鍵部分之一,決定著接受終端的實際使用性能表現如何,gps芯片的優劣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不同gps產品的性能差異,可以說gps核心芯片直接關系到gps產品的技術指標和未來發展走向。
當使用者想使用本發明的時候將機身6內的蓄電池2進行充電,利用蓄電池2為機身6上的飛行裝置3和攝像頭8提供電能,飛行裝置3通過防水殼302將電機301包于里面,避免無人機在雨天飛行時,進水而引發內部部件燒毀,發生墜落傷人。
本發明的腳架1、蓄電池2、飛行裝置3、開關按鈕4、gps定位芯片5、機身6、存儲卡7、攝像頭8、鏡頭9、電機301、防水殼302、轉軸303、螺旋葉304、軸帽305,部件均為通用標準件或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曉的部件,其結構和原理都為本技術人員均可通過技術手冊得知或通過常規實驗方法獲知,本發明解決的問題是不能保證在雨天能夠進行防水,避免進水而墜落,本發明通過上述部件的互相組合,為了實現無人機能夠防水,機身6上設有飛行裝置3,飛行裝置3利用防水殼302對電機301進行防水保護措施,避免無人機在雨天飛行時,進水而引發內部部件燒毀,發生墜落傷人,具體如下所述:
所述的防水殼302內部設有電機301,所述的轉軸303垂直固定在電機301上的中間凹槽,所述的轉軸303頂部設有軸帽305,所述的轉軸303和軸帽305螺紋連接,所述的轉軸303上設有螺旋葉304,所述的轉軸303和螺旋葉304采用過盈配合,所述的防水殼302和機身6活動連接。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