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飛行器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電池倉、具有所述電池倉的電池倉組件以及具有所述電池倉組件的無人飛行器。
背景技術:
無人飛行器是一種處在迅速發展中的飛行裝置,其具有機動靈活、反應快速、無人飛行、操作要求低的優點。目前,無人飛行器的使用范圍已經擴寬到軍事、科研、民用三大領域,具體可在電力、通信、氣象、農業、海洋、勘探、攝影、防災減災、農作物估產、緝毒緝私、邊境巡邏、治安反恐等領域執行各項任務。為了能夠更好的執行任務,無人飛行器搭載了多類傳感模塊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然而,傳感模塊通常只設置在無人飛行器的前方,為無人飛行器提供的信息及數據有局限。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需要提供一種電池倉、電池倉組件及無人飛行器。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倉,所述電池倉包括:
本體,開設有安裝腔;及
自所述本體朝遠離所述安裝腔的方向延伸的多組安裝臂,每組安裝臂包括兩個安裝臂,每個安裝臂包括用于安裝元件的安裝部,所述安裝部使安裝在所述多組安裝臂上的元件分別朝向所述本體的多側。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多組安裝臂的數目為兩組,所述安裝部使安裝在所述兩組安裝臂上的元件分別朝向所述本體相背的兩側或相鄰的兩側。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本體包括彼此相背的第一壁及第二壁、以及連接所述第一壁與所述第二壁的四個側壁,所述安裝腔自所述四個側壁中的其中一個側壁向所述本體內部開設。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每組安裝臂中的兩個安裝臂自所述第一壁的四個角落延伸;或者
其中一組安裝臂中的兩個安裝臂自所述第一壁的兩個角落延伸,另一組安裝臂中的兩個安裝臂自所述四個側壁中的其中一個側壁延伸;或者
其中一組安裝臂中的兩個安裝臂自所述四個側壁中的其中一個側壁延伸,另一組安裝臂中的兩個安裝臂自所述四個側壁中的另一個側壁延伸。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每個安裝臂包括:
延伸部,一端固定在所述本體上;及
所述安裝部,自所述延伸部的另一端延伸并與所述延伸部成夾角。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延伸部包括相背的第一面及第二面、以及與所述第一面及所述第二面相連的側面,所述延伸部開設有貫穿所述第一面及所述第二面的通孔。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安裝部自所述延伸部的第一面垂直延伸。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安裝部包括安裝板及加強肋,所述安裝板自所述第一面垂直延伸且包括用于安裝所述元件的安裝面及背面,所述加強肋連接所述第一面及所述背面。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安裝臂還包括保持部,所述保持部包括安裝在所述安裝部上用于收容所述元件的保持本體,所述保持本體設置有開口以露出所述元件。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保持部還包括遮擋鏡片,所述遮擋鏡片安裝在所述保持本體上并遮蓋住所述開口。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保持部通過螺紋連接、卡合、膠合、焊接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固定在所述安裝部上。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倉組件,所述電池倉組件包括如上任意一實施方式所述的電池倉及多組傳感模塊,每組傳感模塊包括兩個傳感模塊,所述多組傳感模塊分別安裝在所述兩組安裝臂的安裝部上并朝向所述本體的多側。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多組傳感模塊包括兩組傳感模塊,其中一組傳感模塊包括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另一組傳感模塊包括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中的任意一種。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兩個攝像模塊;和/或
所述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及超聲波接收器;和/或
所述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光脈沖發射器及光脈沖接收器。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兩組傳感模塊分別安裝在所述兩組安裝臂的安裝部上并朝向所述本體相背的兩側或相鄰的兩側。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倉組件,所述電池倉組件包括:
如上任一實施方式所述的電池倉,其中所述電池倉的本體包括彼此相背的第一壁及第二壁、以及連接所述第一壁及所述第二壁的四個側壁,所述四個側壁中的其中一個側壁向所述本體內部開設有安裝腔;
多組傳感模塊,每組傳感模塊包括兩個傳感模塊,所述多組傳感模塊分別安裝在所述多組安裝臂的安裝部上并朝向所述本體的多側;及
視覺下視定位系統,所述視覺下視定位系統安裝在所述第一壁上。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多組傳感模塊包括兩組傳感模塊,其中一組傳感模塊包括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另一組傳感模塊包括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中的任意一種,所述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兩個攝像模塊。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視覺下視定位系統包括雙攝像頭及雙超聲波傳感器;或
所述視覺下視定位系統包括單攝像頭及雙超聲波傳感器。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四個側壁中至少一個側壁設置有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四個側壁中除設置有所述安裝臂的側壁外的至少一個側壁設置有所述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所述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無人飛行器,包括電池及如上任意一實施方式所述的電池倉組件,所述電池收容在所述電池倉上開設的安裝腔內。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無人飛行器還包括第一機殼及第二機殼,所述第一機殼與所述第二機殼結合形成用于收容所述電池倉組件的收容空間,所述第一機殼開設有多個透光孔,所述多組傳感模塊透過所述多個透光孔來感測信息。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機殼包括第一主體部、兩組第一支臂部以及兩組結合部,所述每組第一支臂部包括兩個第一支臂部,所述每組結合部包括兩個結合部,每個第一支臂部自所述第一主體部延伸,每個結合部自每個第一支臂部延伸并開設有所述透光孔,每組結合部的透光孔分別朝向所述第一主體部的兩側。
本實用新型的電池倉、電池倉組件以及無人飛行器通過設置多組傳感模塊,并利用多組安裝臂使得多組傳感模塊分別朝向本體的多側,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方式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某些實施方式的無人飛行器的部分立體組裝示意圖。
圖2是圖1中無人飛行器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3是圖1中無人飛行器的另一視角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4是圖3中無人飛行器的電池倉組件的立體組裝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無人飛行器100;
第一機殼10、第一主體部12、第一支臂部14、結合部16、透光孔160;
第二機殼20、第二主體部22、第二支臂部24、旋翼組件26;
收容空間10a;
電池倉組件30;
電池倉32、本體34、第一壁341、第二壁342、第一側壁343、第二側壁344、第三側壁345、第四側壁346、安裝腔340、安裝臂36、延伸部362、第一面3622、第二面3624、側面3626、通孔3620、安裝部364、安裝板3642、安裝面3641、背面3643、加強肋3644、安裝孔3640、保持部366、保持本體3662、開口3663、遮擋鏡片3664;
傳感模塊37、超聲波發射器3452、超聲波接收器3454、光脈沖發射器3462、光脈沖接收器3464、視覺下視定位系統38、攝像頭382、超聲波傳感器384。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所述實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方式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可以相互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文的公開提供了許多不同的實施方式或例子用來實現本實用新型的不同結構。為了簡化本實用新型的公開,下文中對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設置進行描述。當然,它們僅僅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此外,本實用新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復參考數字和/或參考字母,這種重復是為了簡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討論各種實施方式和/或設置之間的關系。此外,本實用新型提供了的各種特定的工藝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其他工藝的應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請一并參閱圖1及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無人飛行器100為四旋翼飛行器,即具有四個旋翼組件26的飛行器。可以理解,無人飛行器100也可以為六旋翼飛行器、八旋翼飛行器、十二旋翼飛行器等,甚至,無人飛行器100可以為單旋翼飛行器;另外,在某些實施方式中,無人飛行器100可以為固定翼飛行器,或者固定翼-旋翼混合的飛行器。旋翼組件26包括電機(圖未示)以及與電機相連的螺旋槳(圖未示),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旋翼組件26的螺旋槳并未示出,但并不表示旋翼組件26可以省去螺旋槳。電機(圖未示)能夠驅動螺旋槳轉動,以提供無人飛行器100飛行的動力。
無人飛行器100包括第一機殼10、第二機殼20、電池倉組件30以及電池(圖未示)。第一機殼10與第二機殼20結合形成收容空間10a,電池倉組件30收容在收容空間10a內,電池收容在電池倉組件30內。
請參閱圖2,第一機殼10包括第一主體部12、兩組第一支臂部14以及兩組結合部16。第一主體部12向內凹陷。每組第一支臂部14包括兩個第一支臂部14,第一支臂部14的數量對應于無人飛行器100的旋翼組件26的數量,用于與第二機殼20配合將對應的旋翼組件26設置在預定位置。本實施方式中,第一支臂部14自第一主體部12呈放射狀延伸,更具體地,第一支臂部14關于第一主體部12的中心對稱設置。每組結合部16包括兩個結合部16,每個結合部16自每個第一支臂部14朝遠離收容空間10a的方向延伸并開設有透光孔160,每組結合部16的透光孔160分別朝向第一主體部12的兩側,更具體地,一組結合部16的兩個透光孔160朝向第一主體部12的第一側,另一組結合部16的兩個透光孔160朝向第一主體部12的第二側。第一側不同于第二側,可以是第一側與第二側相背,也可以是第一側與第二側相鄰。本實施方式中,第一側與第二側相背。
第二機殼20包括第二主體部22以及兩組第二支臂部24。第二主體部22向內凹陷。每組第二支臂部24包括兩個第二支臂部24,第二支臂部24的數量對應于無人飛行器100的旋翼組件26的數量以及第一支臂部14的數量,用于與第一支臂部14配合而將對應的旋翼組件26設置在預定位置。本實施方式中,第二支臂部24自第二主體部22呈放射狀延伸,更具體地,第二支臂部24關于第二主體部22的中心對稱設置。第二機殼20可通過膠合、螺紋結合、卡合、焊接等方式中的一種方式或多種方式相組合的方式與第一機殼10結合在一起而形成收容空間10a。
電池倉組件30包括電池倉32以及兩組傳感模塊37。
電池倉32包括本體34及兩組安裝臂36。
請一并參閱圖3及圖4,本體34呈長方體結構,包括彼此間隔且相背的第一壁341及第二壁342、以及連接第一壁341及第二壁342的四個側壁(第一側壁343、第二側壁344、第三側壁345、第四側壁346),四個側壁中的其中一個側壁(例如,第一側壁343)向本體34內部開設一個安裝腔340,電池收容在安裝腔340內。本體34并不局限于呈長方體結構,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本體34可以呈任意柱體結構,例如圓柱體結構、截面為五邊形、六邊形、八邊形、其他規則形狀、甚至是不規則形狀的柱體結構。
兩組安裝臂36自本體34朝遠離安裝腔340的方向延伸,每組安裝臂36包括兩個安裝臂36,每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一壁341的四個角落延伸。具體地,每個安裝臂36包括延伸部362、安裝部364、以及保持部366。
延伸部362的一端固定在本體34上的四個角落處。延伸部362包括相背的第一面3622及第二面3624、以及與第一面3622及第二面3624相連的側面3626。延伸部362開設有貫穿第一面3622及第二面3624的通孔3620,開設通孔3620可以節省材料,降低成本。
安裝部364用于安裝諸如傳感模塊37等元件,安裝部364使安裝在兩組安裝臂36上的元件分別朝向本體34的兩側,即,安裝在一組安裝臂36上的兩個元件朝向本體34的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安裝在另一組安裝臂36上的兩個元件朝向本體34的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第一側不同于第二側,可以是第一側與第二側相背,也可以是第一側與第二側相鄰,本實施方式中,第一側與第二側相背(相反)。具體地,安裝部364自延伸部362的另一端的第一面3622延伸并與延伸部362成夾角,該夾角可以是任意夾角,本實施方式中,該夾角為90度。安裝部364包括安裝板3642及加強肋3644,安裝板3642自第一面3622垂直延伸且包括用于安裝元件的安裝面3641及背面3643,加強肋3644連接第一面3622及背面3643以對安裝板3642起到加強支撐的作用。
保持部366包括保持本體3662及遮擋鏡片3664。保持本體3662用于收容諸如傳感模塊37等元件,可通過膠合、螺紋結合、卡合、焊接等方式中的一種方式或多種方式相組合的方式安裝在安裝部364的安裝面3641上,本實施方式中,安裝部364開設有安裝孔3640,保持本體3662通過螺紋鎖合在安裝孔3640內而固定在安裝部364上。保持本體3662在遠離安裝面3641的一側設置有開口3663以露出元件。遮擋鏡片3664安裝在保持本體3662上并遮蓋住開口3663,遮擋鏡片3664可由塑料、玻璃等材質制成,用于保護收容在保持本體3662內的元件,例如保護元件免受撞擊、被灰塵或雜質污染。在某些實施方式中,保持部366可以省略,此時,元件可以直接通過膠合、螺紋結合、卡合、焊接等方式中的一種方式或多種方式相組合的方式安裝在安裝部364的安裝面3641上。
每組傳感模塊37包括兩個傳感模塊37,兩組傳感模塊37分別安裝在兩組安裝臂36的保持本體3662內透過遮擋鏡片3664來感測信息并朝向本體34的兩側,即,安裝在一組安裝臂36的保持本體3662內的兩個傳感模塊37朝向本體34的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安裝在另一組安裝臂36的保持本體3662內的兩個傳感模塊37朝向本體34的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第一側和第二側的定義與前面相同,即,第一側不同于第二側,可以是第一側與第二側相背,也可以是第一側與第二側相鄰。本實施方式中,第一側與第二側相背。其中一組傳感模塊37包括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另一組傳感模塊37包括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中的任意一種。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兩個攝像模塊,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及超聲波接收器,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光脈沖發射器及光脈沖接收器。用于傳感模塊37的線路板可以貼附在側面3626上以約束好各個零件,提高穩定性。
例如,本實施方式中,兩組傳感模塊37均為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即,朝向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的一組傳感模塊37包括兩個攝像模塊,分別設置在第一組安裝臂36的兩個安裝部364上;朝向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的一組傳感模塊37也包括兩個攝像模塊,分別設置在第二組安裝臂36的兩個安裝部364上。朝向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的兩個攝像模塊可以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朝向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的兩個攝像模塊也可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本實施方式中的電池倉32、電池倉組件30以及無人飛行器100通過設置兩組傳感模塊37,并利用兩組安裝臂36使得兩組傳感模塊37分別朝向本體34的兩側,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一組傳感模塊37為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另一組傳感模塊37為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即,朝向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的一組傳感模塊37包括兩個攝像模塊,分別設置在第一組安裝臂36的兩個安裝部364上;朝向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的一組傳感模塊37包括超聲波發射器及超聲波接收器,分別設置在第二組安裝臂36的兩個安裝部364上。朝向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的兩個攝像模塊可以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朝向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的超聲波發射器及超聲波接收器也可以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一組傳感模塊37均為視覺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另一組傳感模塊37為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即,朝向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的一組傳感模塊37包括兩個攝像模塊,分別設置在第一組安裝臂36的兩個安裝部364上;朝向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的一組傳感模塊37包括光脈沖發射器及光脈沖接收器,分別設置在第二組安裝臂36的兩個安裝部364上。朝向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的兩個攝像模塊可以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朝向第二側(與第二側壁344對應)的光脈沖發射器及光脈沖接收器也可以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當電池倉組件30收容在收容空間10a內時,本體34收容在收容空間10a的與第一主體部12和第二主體部22對應的凹陷內,延伸部362收容在收容空間10a的與第一支臂部14及第二支臂部24對應的位置,安裝部364收容在收容空間10a的與結合部16對應的位置,傳感模塊37與結合部16上的透光孔160對應,并透過透光孔160來感測信息,第一壁341靠近第一機殼10,第二壁342靠近第二機殼20。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四個側壁中至少一個側壁還設置有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例如,在第三側壁345上還設置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超聲波發射器3452及超聲波接收器3454;在第四側壁346上還設置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包括光脈沖發射器3462及光脈沖接收器3464。此時,第三側壁345上的超聲波發射器3452及超聲波接收器3454可以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第四側壁346上的光脈沖發射器3462及光脈沖接收器3464可以配合使用以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進一步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安裝臂36的位置設置并不局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每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一壁341的四個角落延伸。具體地: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其中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一壁341的兩個角落延伸,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四個側壁中的其中一個側壁延伸,此時,四個側壁中除設置有安裝臂36的側壁外的至少一個側壁還可設置有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例如:其中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一壁341的兩個角落延伸,從兩個角落延伸的兩個安裝臂36上的兩個傳感模塊37的朝向為第一側(與第一側壁343對應),則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可自第二側壁344延伸,或可自第三側壁345延伸,或可自第四側壁346延伸。當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二側壁344延伸,則第三側壁345和/或第四側壁346還可設置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當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三側壁345延伸,則第二側壁344和/或第四側壁346還可設置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當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四側壁346延伸,則第二側壁344和/或第三側壁345還可設置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如此,進一步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其中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四個側壁中的其中一個側壁延伸,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四個側壁中的另一個側壁延伸,此時,四個側壁中除設置有安裝臂36的側壁外的至少一個側壁還可設置有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例如:其中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一側壁343延伸,則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可自第二側壁344延伸,或可自第三側壁345延伸,或可自第四側壁346延伸。當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二側壁344延伸,則第三側壁345和/或第四側壁346還可設置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當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三側壁345延伸,則第二側壁344和/或第四側壁346還可設置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當另一組安裝臂36中的兩個安裝臂36自第四側壁346延伸,則第二側壁344和/或第三側壁345還可設置超聲波傳感系統傳感模塊或時間傳感系統傳感模塊。如此,進一步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電池倉組件30還包括安裝在第一壁341上的視覺下視定位系統38。視覺下視定位系統38可包括雙攝像頭及雙超聲波傳感器;視覺下視定位系統38還可包括單攝像頭及雙超聲波傳感器。本實施方式中,視覺下視定位系統38包括雙攝像頭382及雙超聲波傳感器384。視覺下視定位系統38也可為實現避障、定位、測速、導航等功能提供信息及數據,進一步增大了為無人飛行器100提供的信息及數據的范圍,降低了局限性。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電池倉組件30的安裝臂36的組數與分布及傳感模塊37的組數與分布可以是上述實施方式中的任意組合,在此不再詳細展開。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某些實施方式”、“一個實施方式”、“一些實施方式”、“示意性實施方式”、“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所述實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所述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方式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