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安全
技術領域:
,尤其是一種螺旋槳保護罩及使用該螺旋槳保護罩的無人機。
背景技術:
:無人機是一種由無線電遙控設備或者遠程控制裝置操縱以執行任務的非載人工具。一般的無人機上都會安裝有導航飛行控制系統、程序控制裝置和電源設備等,近些年來,無人飛行器在多個領域得到發展和應用,尤其是一般工業和軍事研究的熱點,具有重大的軍事意義和經濟地位。無人機通常包括中心部及自所述中心部伸展的機臂,每一機臂上設置有螺旋槳,螺旋槳的旋轉帶動所述無人機飛行。但是有時候由于操控失誤或所述無人機失控,螺旋槳高速旋轉可能會磕碰硬物導致螺旋槳損壞,或是螺旋槳劃傷人或物,因此有必要設計一種螺旋槳保護罩。目前現有的螺旋槳保護罩能提供的防護程度有限,且拆裝不易。技術實現要素: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能提供有利防護且便于拆裝的螺旋槳保護罩。一種螺旋槳保護罩,所述螺旋槳保護罩包括保護支架,所述螺旋槳保護罩還包括設置在所述保護支架上的卡鎖機構,所述卡鎖機構能夠分離地安裝無人機的機臂上,所述卡鎖機構包括夾持槽及卡持件,所述夾持槽夾持所述機臂,所述卡持件能夠在卡鎖狀態與解鎖狀態之間運動,在所述卡鎖狀態,所述卡持件封閉所述夾持槽,所述機臂被夾持在所述夾持槽與所述卡持件之間;在所述解鎖狀態,所述機臂能夠從所述夾持槽中脫離。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采用該螺旋槳保護罩的無人機。進一步地,所述螺旋槳保護罩還包括用于安裝動力機構的安裝座,所述安裝座設置在所述卡鎖機構及所述保護支架之間。進一步地,所述安裝座包括安裝槽及開設在安裝槽底部的通孔,所述安裝槽用于承載動力裝置;所述通孔用于供無人機的腳架穿設。進一步地,所述保護支架包括徑向支架和連接所述徑向支架的弧形支架。進一步地,所述安裝座設置在所述弧形支架的圓心處。進一步地,所述弧形支架所在的圓與所述螺旋槳的葉片的旋轉面所在的圓為同心圓,且所述弧形支架所在的圓的直徑大于所述螺旋槳的葉片的旋轉面所在的圓的直徑。進一步地,所述保護支架的數量至少為兩個,相鄰的兩保護支架的弧形支架能夠脫卸地連接在一起。進一步地,收納時,所述保護支架能夠互相折疊重合。進一步地,所述弧形支架上設置連接結構,所述連接結構可對折以使所述弧形支架能夠折疊重合。進一步地,所述卡鎖機構位于無人機的機身與螺旋槳的電機之間。進一步地,所述卡鎖機構包括卡持座,所述卡持座包括底板及自所述底板兩相對側延伸的夾持壁,所述底板及兩所述夾持壁共同圍設所述夾持槽。進一步地,所述夾持槽形狀與所述機臂形狀相適應。進一步地,所述夾持槽為U形或開口的橢圓形。進一步地,所述卡持件包括轉動連接在其中一夾持壁背離所述夾持槽的外側表面的第一卡持件及轉動連接在另一夾持臂背離所述夾持槽的外側表面的鎖扣件,所述鎖扣件的自由端轉動連接一第二卡持件,所述第一卡持件與所述第二卡持件能夠分離地固定在一起。進一步地,所述卡鎖機構處于鎖固狀態時,所述鎖扣件的自由端靠近所述卡持座的夾持壁,且所述第一卡持件與所述第二卡持件配合固定;所述卡鎖機構處于解鎖狀態時,所述鎖扣件的自由端遠離所述卡持座的夾持壁,且所述第一卡持件與所述第二卡持件分離。進一步地,所述其中一夾持壁的外側表面設置有第一軸套,所述另一夾持壁的外側表面設置有第二軸套,所述第一軸套用于安裝所述第一卡持件,所述第二軸套用于安裝所述第二卡持件。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軸套數量為兩個,平行間隔設置,第一卡持件一端設置有三個間隔設置的第三軸套,所述兩第一軸套及所述三第三軸套能夠相互交叉設置,以使得所述第一軸套及所述第三軸套同軸。進一步地,所述第三軸套的數量為兩個,所述第一軸套能夠架設在兩所述第三軸套之間。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持件中間設置有通孔。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軸套沿著其所在的夾持壁朝向所述底板的方向延伸形成一加強肋。進一步地,所述第二軸套數量為兩個,平行間隔設置,所述鎖扣件一端設置有第四軸套,所述第四軸套能夠夾設在兩個所述第二軸套之間,以使得所述第二軸套及所述第四軸套同軸。進一步地,所述鎖扣件另一端設置有第五軸套,所述第二卡持件能夠轉動連接在所述第五軸套上。進一步地,所述第二卡持件一端設置有第六軸套,所述第二卡持件轉動連接在所述鎖扣件上時,所述第五軸套與所述第六軸套同軸。進一步地,所述第二卡持件中間形成有通孔,所述鎖扣件及所述第二軸套能夠容設在所述通孔內。進一步地,所述卡持件包括轉動連接在其中一夾持壁背離所述夾持槽的外側表面的第一卡持件,所述第一卡持件能夠分離地與另一夾持壁扣合固定。進一步地,所述卡持件包括轉動連接在其中一夾持壁背離所述夾持槽的外側表面的第一卡持件,及轉動連接在另一夾持壁背離所述夾持槽的外側表面的第二卡持件,所述第一卡持件與所述第二卡持件能夠分離地扣合固定。一種無人機,包括機身、與所述機身連接的多個機臂及多個螺旋槳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還包括上所述的螺旋槳保護罩,所述卡鎖機構設置在所述機臂上并位于所述機身和所述螺旋槳組件之間。進一步地,所述螺旋槳組件包括電機和與所述電機連接的螺旋槳,所述電機能夠承載于所述螺旋槳保護罩上,所述螺旋槳位于所述螺旋槳保護罩的輪廓以內。進一步地,位于所述中心部同側的相鄰機臂上連接的螺旋槳保護罩能夠連接在一起。上所述螺旋槳保護罩,能提供有利防護且便于拆裝。附圖說明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無人機的螺旋槳保護罩的俯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無人機的螺旋槳保護罩的立體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無人機的螺旋槳保護罩的鎖扣結構的分解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無人機的螺旋槳保護罩處于解鎖狀態的局部立體圖。圖5是圖4所示的螺旋槳保護罩另一視角的立體圖。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無人機的螺旋槳保護罩處于鎖扣狀態的局部立體圖。圖7是圖6所示的螺旋槳保護罩另一視角的立體圖。圖8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安裝有螺旋槳保護罩的無人機。主要元件符號說明無人機1螺旋槳保護罩10保護支架100徑向支架1000弧形支架1002安裝座102卡鎖機構103卡持座104底板1040夾持槽1041夾持壁1042第二軸套1046第二軸套孔10460第一軸套1043加強肋10430第一轉軸105第一卡持件106第一卡持件本體1060第一通孔1062第三軸套1064第三軸套孔10640第一卡扣部1066第二轉軸107鎖扣件108第四軸套孔1080第五軸套孔1082第三轉軸109第二卡持件110第二卡持件本體1100第二通孔1102第六軸套孔1104第二卡扣部1106中心部12機臂14動力機構16如下具體實施方式將結合上述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需要說明的是,當組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組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組件。當一個組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組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組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組件。當一個組件被認為是“設置于”另一個組件,它可以是直接設置在另一個組件上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組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
技術領域:
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方式作詳細說明。在不沖突的情況下,下述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請參閱圖1,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螺旋槳保護罩,所述螺旋槳保護罩10包括保護支架100、設置在所述保護支架100上的安裝座102及與所述安裝座連接的卡鎖機構103。其中所述保護支架100大致呈扇形結構,包括徑向支架1000及連接所述徑向支架1000的弧形支架100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徑向支架1000的數量為兩根,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徑向支架1000的數量也可以為一根、三根、四根、五根等等,以實際設計需求為準。所述兩根徑向支架1000一端連接于所述弧形支架1002,另一端連接于所述安裝座102。所述安裝座102大致呈圓形,包括有安裝槽和開設在安裝槽底部的通孔1020,所述安裝槽用于承載動力裝置,例如螺旋槳及其電機;所述通孔1020用于供無人機機臂的腳架穿設,且可以減輕所述螺旋槳保護罩10的重量。所述安裝座102位于所述弧形支架1002的圓心位置處,所述弧形支架1002的圓心與所述螺旋槳的葉片的旋轉中心大致重合,也即所述弧形支架所在的圓與所述螺旋槳的葉片的旋轉面(即所述葉片轉動時所掃描的范圍)所在的圓為同心圓,前者的圓的直徑大于后者的圓的直徑,從而所述保護支架100能夠為所述螺旋槳提供保護。請同時參閱圖2及圖3所示,所述卡鎖機構103自所述安裝座102向遠離所述保護支架100的一側延伸。所述卡鎖機構103包括卡持座104,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卡持座104上的第一卡持件106,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卡持座104上另一側的鎖扣件108,及連接在所述鎖扣件108遠離所述卡持座104的一端的第二卡持件110。所述卡持座104包括自所述安裝座周緣延伸出來的底板1040,及自所述底板1040兩相對側向遠離所述底板1040的方向延伸的兩夾持壁1042。兩所述夾持壁1042及所述底板1040共同圍設一U形夾持槽1041。所述U形夾持槽1041用于夾持機臂于其內。兩所述夾持壁1042中的第一夾持壁背離所述夾持槽1041的一側設置有第一軸套104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軸套1043的數量為兩個。兩所述第一軸套1043并排且平行間隔設置。所述第一軸套1043用于裝設所述第一卡持件106。兩所述夾持壁1042中的第二夾持壁背離所述夾持槽1041的一側設置有第二軸套1046,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軸套1046的數量為兩個。兩所述第二軸套1046并排且平行間隔設置。每一第二軸套1046均設置有第二軸套孔10460。所述第二軸套孔10460用于裝設所述鎖扣件108。所述第一卡持件106包括第一卡持件本體1060、設置在所述第一卡持件本體1060一端的第三軸套1064及設置在所述第一卡持件本體1060上與所述第三軸套1064相背的一側上的第一卡扣部1066。所述第一卡持件本體1060大致呈方形,其中間開設有第一通孔1062。所述第一通孔1062呈方形,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通孔的形狀可以為其他任意適宜的形狀,例如圓形、星形等。所述第三軸套1064數量為三個,三個所述第三軸套1064平行間隔設置,每一所述第三軸套1064均設置有第三軸套孔10640。三個所述第三軸套1064將兩所述第一軸套1043夾設在其間,所述第一軸套1043的軸套孔與第三軸套孔10640對應設置,以使得一第一轉軸105能插設其中,從而將所述第一卡持件106轉動連接在所述卡持座104上。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三軸套1064也可以為一個整體的軸套,夾設在兩所述第一軸套1043之間。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三軸套1064也可以包括間隔設置的兩部分,兩所述第一軸套1043架設在所述兩部分之間,此時,所述第一軸套1043也可以為一個整體的軸套。在圖所示的實施例中,為了進一步增加軸套的穩固性,所述第一軸套1043沿著所述第二夾持壁表面延伸形成加強肋10430(請參閱圖5所示)。所述鎖扣件108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二軸套1046,另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二卡持件110。所述鎖扣件108的一端夾設在兩所述第二軸套1046之間,所述鎖扣件108一端設置有第四軸套孔1080,所述第四軸套孔1080與所述第二軸套1046的第二軸套孔10460對應。第二轉軸107能夠分別穿設所述第二軸套孔10460及所述第四軸套孔1080而轉動連接所述鎖扣件108與所述卡持座104。所述鎖扣件108另一端(自由端)設有第五軸套孔1082。所述第二卡持件110對應該第五軸套孔1082設置有第六軸套孔1104,第三轉軸109能夠分別穿設所述第五軸套孔1082及第六軸套孔1104二轉動連接所述第二卡持件110與所述鎖扣件108。所述第二卡持件110包括第二卡持件本體1100及設置在所述第二卡持件本體上遠離所述第六軸套孔1104的一側的第二卡扣部1106。所述第二卡扣部1106能夠與所述第一卡扣部1066相扣合。所述第二卡持件本體1100中間開設有第二通孔1102,所述鎖扣件108及所述第二軸套1046能夠容設在所述第二通孔1102中。組裝時,可先將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的第三軸套1064與所述第一軸套1043交叉設置以將所述第一軸套1043夾設在所述第三軸套1064的三部分之間,并使得所述第一軸套1043的第一軸套孔與所述第三軸套1064的第三軸套孔10640對應,然后將所述第一轉軸105分別穿設所述第一軸套1043的第一軸套孔與所述第三軸套1064的第三軸套孔10640,完成第一卡持件106的安裝。然后將所述鎖扣件108夾設在所述第二軸套1046之間,并使得所述第二軸套孔10460與所述第第四軸套孔1080對應,然后將所述第二轉軸107分別穿過所述第二軸套孔10460與所述第第四軸套孔1080,完成所述鎖扣件108的安裝。接著,將所述第二卡持件110的一端套在所述鎖扣件108的第五軸套孔1082所在的一端上,并使得所述第五軸套孔1082與所述第六軸套孔1104對應,然后將所述第三轉軸109分別穿過所述第五軸套孔1082與所述第六軸套孔1104,完成所述第二卡持件110的安裝。安裝完成后的圖請參看圖4及圖5所示。圖4及圖5所示的狀態為所述卡鎖機構103處于解鎖狀態的圖。在所述解鎖狀態下,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的第一卡扣部1066與所述第二卡持件110的第二卡扣部1106未卡扣在一起。此時,可以便于將機臂放入所述夾持槽1041。當所述機臂置于所述夾持槽1041時,將所述第一卡持件106向所述第二卡持件110的方向旋轉,所述第二卡持件110向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的方向旋轉,同時所述鎖扣件108朝向遠離所述卡持座104的底板1040的方向旋轉,從而使得所述第二卡持件110的第二卡扣部1106能夠與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的第一卡扣部1066相卡合。然后向下按壓所述鎖扣件108使得所述鎖扣件108朝向所述卡持座104的底板1040的方向旋轉,當旋轉到一指定位置,例如所述鎖扣件108貼合在所述夾持壁1042的側壁時,所述第二卡持件110受到向下的拉力而與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緊緊卡合在一起。所述第一卡持件106受到所述第二卡持件110橫向的拉力,使得兩夾持壁1042相向靠近從而緊緊固定所述機臂于所述夾持槽1041內。圖6及圖7分別為所述卡鎖機構103處于鎖固狀態的圖,其中機臂未插入其中。所述螺旋槳保護罩10可用于無人機,所述無人機可用于任何適宜的環境,例如在空中(例如旋翼飛行器、固定翼飛行器或固定翼與旋翼混合的飛行器),在水中(例,船或潛艇),在地面上(例,摩托車,汽車,卡車,公交車,火車等),在太空中(例,航天飛機、衛星或探測器),或在地下(例如地鐵),或上述環境的任意組合。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無人機為旋翼飛行器,其中所述旋翼可為單旋翼、雙旋翼、三旋翼、四旋翼、六旋翼及八旋翼等。為便于描述,如下實施例中的無人機以四旋翼飛行器為例進行說明。請參閱圖8,圖8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包括有所述螺旋槳保護罩10的一無人機1。所述無人機1包括中心部12、自所述中心部12延伸的多個機臂14。每一機臂遠離所述中心部12的末端卡持在螺旋槳保護罩10的所述卡鎖機構103的U形夾持槽1041內。所述螺旋槳保護罩10的安裝座102用于裝設動力機構。所述機臂14的末端部上開設有動力機構安裝部,所述動力機構安裝部與所述安裝座102對應。所述動力機構可通過所述動力機構安裝部及所述安裝座102將所述機臂14及所述螺旋槳保護罩10連接在一起。例如,所述動力機構可包括電機,所述電機安裝在所述機臂的動力機構安裝部上,所述電機的轉軸穿過所述螺旋槳保護罩10的安裝座102上的通孔而連接螺旋槳。所述動力機構可包括旋翼、螺旋槳、葉片、引擎、電機、輪組、軸、磁鐵或噴嘴中的一個或多個。所述無人機1可包括一個、兩個、三個、四個或多個動力機構。所述動力機構可為相同的類型。可替代地,所述一個或多個動力機構可為不同類型的動力機構。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動力機構可使得所述無人機1垂直地從一表面起飛或垂直地著陸于一表面,而不需要所述無人機做任何的水平移動(例,不需要在跑道上滑行)。可選地,所述無人機1可用于操作以使得所述無人機1在指定的位置和方位上空懸停。例如,所述無人機1可包括為無人機提供提升力及推力的多個水平導向的旋翼。所述多個水平導向的旋翼可被作動以提供垂直起飛、垂直著陸、懸停能力至所述無人機1。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個或多個水平導向的旋翼可順時針旋轉,同時一個或多個水平旋翼可逆時針旋轉。例如,順時針旋轉的旋翼的數量可等于逆時針旋轉的旋翼。每一水平導向旋翼的轉速可獨立地變化以控制所述旋翼產生的提升力及/或推力,從而調整所述無人機1的空間方位、速率,及/或加速度(例,相對于三維平移自由度和三維旋轉自由度)。雖然圖中所示的實施例僅僅示出了四個機臂,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無人機1可以包括其他適宜數量的機臂,例如六個、八個等。兩個相鄰的螺旋槳保護罩可以通過連接結構11相連接(如圖1所示),連接在一起的螺旋槳保護罩具有更強的抗擊能力。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兩個螺旋槳保護罩10也可以一體成型為一個整體。在一些實施例中,位于所述中心部12同側的兩個相鄰螺旋槳保護罩10能夠通過快拆自鎖機構連接在一起,使用時便于安裝在一起,收納時便于拆開分離而收納。在一些實施例中,位于所述中心部12同側的兩個螺旋槳保護罩10也可以通過可折疊的連接裝置連接在一起,當使用時能夠展開至圖8所示的狀態,當需要收納時,能夠折疊而重合在一起以便于收納。當所述螺旋槳保護罩受到撞擊時,包過所述機臂14的卡鎖機構的卡扣及轉軸等組件能夠承受較大的撞擊力(例如6米/S速度發生碰撞),從而保護螺旋槳不受到或者受到較小損壞,以及保護外物受到轉動的螺旋槳造成的傷害。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底板1040及所述夾持壁1042所圍設的夾持槽1041的形狀不限于U形,所述夾持槽1041的形狀可根據機臂的形狀進行適應性改變,例如若所需要夾持的機臂為橢圓形,所述夾持槽1041的形狀即可為開口的橢圓形。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的第一卡扣部1066與所述第二卡持件110的第二卡扣部1106的固定方式不限于圖所示的卡勾方式,可以為任意適宜的可分離的固定方式,例如卡槽與卡勾,鎖扣與鎖舌等。可以理解的是,在圖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卡持件106中心設有第一通孔1062,為所述第一卡持件106受到撞擊提供緩沖。在其他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通孔1062可以省略,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的本體為完整的一片。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轉軸105與所述第一卡持件106可一體成型或通過其他方式固定在一起;在其他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轉軸105也可以與所述夾持壁1042一體成型或固定在一起,而所述第一卡持件106能夠可分離地連接在所述第一轉軸105上。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二轉軸107與所述夾持壁1042可以一體成型或固定在一起,而所述鎖扣件108能夠分離地連接在所述第二轉軸107上。在其他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轉軸107也可以與所述鎖扣件108一體成型或固定在一起。同理,所述第三轉軸109也可以與所述鎖扣件108一體成型或固定在一起。在其他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三轉軸109也可以與所述第二卡持件110一體成型或固定在一起,而所述鎖扣件108能夠分離地連接在所述第三轉軸109上。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安裝座102可以省略,而所述動力機構無需承載在安裝座上。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鎖扣件108可以省略,所述第二卡持件110可以直接轉動連接在所述卡持座104上遠離所述第一卡持件106的外側壁上,所述第一卡持件106與所述第二卡持件110能夠分離地固定在一起。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鎖扣件108及所述第二卡持件110均可省略,此時,所述第一卡持件106能夠直接與所述卡持座106的夾持臂相扣合及分離。另外,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與變形,而所有這些改變與變形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