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池組件及其無人機。
背景技術:
現有無人機除最早用于軍用用途外,現在已越來越多的用于民用。無人機在空中飛行時,其電池的容量制約著無人機的飛行時間,對于長時間飛行的無人機,通常的做法是通過更換電池來實現飛行任務。
現有技術中提供了一種電池組件,其電池本體的固定方式為:通過在中框外表面上固定設置一杠桿卡扣,同時在電池本體相應的位置設置用于與杠桿卡扣相配合的卡槽,通過杠桿卡扣與卡槽的扣合來鎖緊固定電池本體。
上述的電池組件結構雖然也能夠滿足電池固定的要求,但其存在以下幾處不便:
(1)用戶在更換電池時,需要使用較大的力才能夠使杠桿卡扣與卡槽相脫離,從而更換電池;
(2)由于杠桿卡扣設置在中框側表面上,其會占用一定的空間,從而導致無人機體積較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或至少提供一種有用的商業選擇。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電池組件,所述電池組件通過位于中框上的旋鈕卡扣的旋轉來實現電池本體的固定或者取出,用戶使用較小的力即可更換電池,方便了用戶,提升了用戶體驗。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電池組件,所述電池組件包括電池本體;中框,所述中框設有包括一開口的空腔,所述電池本體可通過所述開口容納在所述空腔中,所述中框在與所述開口位于同一平面的外表面上設有一旋鈕卡扣,所述電池本體可通過所述旋鈕卡扣的旋轉卡持而固定在所述空腔中。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電池組件,所述電池組件通過位于中框上的旋鈕卡扣的旋轉來實現電池本體的固定或者取出,用戶使用較小的力即可更換電池,方便了用戶,提升了用戶體驗。
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的電池組件,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所述中框呈長方體形,且所述開口向上。
所述旋鈕卡扣包括第一旋鈕卡扣與第二旋鈕卡扣,所述第一旋鈕卡扣與所述第二旋鈕卡扣沿所述外表面的邊緣相對設置。
所述旋鈕卡扣包括固定設置于中框上的固定端子以及可繞所述固定端子旋轉的運動端子。
所述電池本體的上表面上設有一電池提手。
所述電池提手包括兩端的第一固定端、第二固定端以及位于第一固定端和第二固定端之間的活動段,所述電池本體上設有用于分別容納第一固定端、第二固定端的第一孔槽、第二孔槽,所述第一孔槽與所述第二孔槽相對設置。
所述電池本體的上表面還設有一用于容納所述活動段的容置槽。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無人機,包括外殼;以及上述任意結構的電池組件,所述電池組件容納在所述外殼中。
本實用新型的無人機,所述無人機包括電池組件,所述電池組件通過位于中框上的旋鈕卡扣的旋轉來實現電池本體的固定或者取出,用戶使用較小的力即可更換電池,方便了用戶,提升了用戶體驗。
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池組件的主視結構圖;
圖2是圖1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個實施例的電池組件的主視結構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池本體從中框中取下的結構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池提手的結構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池本體的主視結構圖;以及
圖7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中框的主視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池組件,所述電池組件應用于無人機,用于為無人機的飛行提供電能。無人機在長時間飛行時,通過更換電池來實現飛行任務。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池組件的主視結構圖;圖2是圖1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個實施例的電池組件的主視結構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池本體從中框中取下的結構圖;圖6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電池本體的主視結構圖;圖7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中框的主視結構圖。參考圖1-圖4、圖6-圖7,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池組件10,所述電池組件10容納在無人機中,用于為無人機提供電能。所述電池組件10包括電池本體100和中框200。
中框200呈立體結構,其構成無人機的主體骨架結構。中框200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成各種形狀,例如設置成圓柱體形、長方體形、棱柱形等。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中框200呈長方體形。中框200起著承載無人機的主要結構件的作用,且受到質量不易過大的限制,其優選采用機械強度高、重量輕的材料制作。由于鋁合金密度小、強度高、導熱性和抗腐蝕性能優異,本實施例的中框200采用鋁合金中框。
中框200的內部鏤空形成一空腔210,空腔210具有一開口220。電池本體100可通過所述開口220容納在所述空腔210中,如此可將電池本體100固定在中框200中。電池本體100的形狀與中框200的形狀相適應,且電池本體100的體積可略小于空腔210的容積,如此不僅可充分利用空間,而且可以盡量增大電池本體100的電容量。
中框200在與開口220位于同一平面的外表面上設有一旋鈕卡扣300,電池本體100可通過旋鈕卡扣300的旋轉卡持而固定在所述空腔210中。例如,中框200的開口220向上時,中框200的上表面上設有旋鈕卡扣300,旋轉所述旋鈕卡扣300使旋鈕卡扣300卡持在電池本體100的上方時即可將電池本體100固定在空腔210中;旋轉所述旋鈕卡扣300使旋鈕卡扣300與電池本體100相分離時即可將電池本體100從空腔210中取出。
本實用新型的電池組件10,所述電池組件10通過位于中框200上的旋鈕卡扣300的旋轉來實現電池本體100的固定或者取出,用戶使用較小的力即可更換電池,方便了用戶,提升了用戶體驗。
在具體實施中,所述旋鈕卡扣300沿著所述中框200的邊緣設置。優選地,旋鈕卡扣300設置在中框200的邊緣所在棱邊的中點,如此旋鈕卡扣300分別與所述棱邊的兩個頂點的距離相同,避免旋鈕卡扣300卡持在電池本體100上時電池本體100朝向某一棱邊傾斜,如此可將電池本體100牢靠地固定在中框200中,防止電池本體100從中框200中脫落。
在具體實施中,旋鈕卡扣300包括第一旋鈕卡扣310和第二旋鈕卡扣320,且第一旋鈕卡扣310和第二旋鈕卡扣320沿中框200的與開口220所在平面位于同一平面的外表面的邊緣相對設置。參考圖1-圖3,旋鈕卡扣300包括第一旋鈕卡扣310和第二旋鈕卡扣320,其中,第一旋鈕卡扣310位于中框200的上表面的左邊緣,第二旋鈕卡扣320位于中框200的上表面的右邊緣,且第一旋鈕卡扣310和第二旋鈕卡扣320關于上表面的左棱邊和上表面的右棱邊的中位線呈軸對稱。如此可保證第一旋鈕卡扣310、第二旋鈕卡扣320與上表面的上棱邊或者下棱邊的距離始終相等,起到更好地固定電池本體100的作用。
參考圖2,在具體實施中,所述旋鈕卡扣300包括固定設置于中框200上的固定端子330以及可繞所述固定端子330旋轉運動的運動端子340。固定端子330固定設置在中框200上,且固定端子330設置于所述中框200的與所述開口220所在的平面位于同一平面的表面上。運動端子340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固定端子330上,且運動端子340可繞固定端子330旋轉。當將電池本體100容納在中框200的空腔210中,運動端子340旋轉運動到電池本體100的上方并與電池本體100相卡持時,即可將電池本體100固定在中框200中;當運動端子340繼續運動并與電池本體100相分離時,即可將電池本體100從中框200中取出。本實用新型的旋鈕卡扣300結構簡單,用戶使用較小的力即可實現電池本體100與中框200的固定或脫離,方便了用戶,提升了用戶體驗。
在具體實施中,所述電池本體100的上表面設有一電池提手110。參考圖1、圖3-圖4、圖6,本實用新型的電池組件10通過在電池本體100的上表面設置一電池提手110,可方便用戶更換電池,提升了用戶體驗。
參考圖5-圖7,在具體實施中,所述電池提手110包括分布在兩端的第一固定端111、第二固定端113以及位于第一固定端111和第二固定端113之間的活動段112。電池本體100上設有用于分別容納第一固定端111、第二固定端113的第一孔槽120、第二孔槽130,且第一孔槽120與第二孔槽130相對設置。
電池提手110的第一固定端111容納在電池本體100的第一孔槽120中,第二固定端113容納在第二孔槽130中,且第一孔槽120位于電池本體100的邊緣的位置與第二孔槽130位于電池本體100的邊緣的位置相對。第一固定端111可在第一孔槽120中翻轉運動,同時第二固定端113也可在第二孔槽130中翻轉運動,活動段112呈弧形,活動段112的一端與第一固定端111固定連接,活動段112的另一端與第二固定端113固定連接。
在具體實施中,所述電池本體110的上表面還設有一用于容納所述活動段112的容置槽140。參見圖6,電池提手110的活動段112容納在容置槽140中,當將電池本體100放置在中框200的空腔210中時,電池提手110的活動段112不會凸出電池本體100的上表面,從而不會與無人機的其他部件產生干涉。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無人機,所述無人機包括外殼以及上述任意結構的電池組件10,電池組件10容納在所述外殼中。
本實用新型的無人機,所述無人機包括電池組件10,所述電池組件10通過位于中框200上的旋鈕卡扣300的旋轉來實現電池本體100的固定或者取出,用戶使用較小的力即可更換電池,方便了用戶,提升了用戶體驗。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 “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