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交通工具、尤其是飛行器的廚房的手推車布置(1),其中所述手推車布置(1)包括手推車容器(2),在該手推車容器(2)中,能夠沿著縱向方向(L)布置至少兩個手推車(3、4),其中所述手推車布置(1)此外包括手推車抓握裝置(5),以用于將手推車(3、4)沿所述縱向方向(L)推拉至所述手推車容器(2)中,
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推車抓握裝置(5)包括:
直線導向件(6、7、8),其具有至少一個靜止引導桿(6、7)和沿著所述至少一個引導桿(6、7)沿縱向方向(L)可移動的滑動件(8),
推拉桿(9),其沿軸向固定于所述滑動件(8)處,但其能夠環繞沿縱向方向(L)定向的它的軸線旋轉,其中至少一個鉤(10)布置于所述推拉桿(9)的遠離所述滑動件(8)的遠端處,
抓握桿(11),其沿軸向固定于所述滑動件(8)處或所述推拉桿(9)處,其中接頭(12)布置于所述抓握桿(11)與所述滑動件(8)或所述推拉桿(9)之間,使得所述抓握桿(11)和所述推拉桿(9)沿軸向連接且旋轉地聯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12)是萬向接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12)具有限制所述推拉桿(9)與所述抓握桿(11)之間的角的止動件。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推車抓握裝置(5)在其內側處布置于所述手推車容器(2)的上部區域中。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抓握柄(13)布置于所述抓握桿(11)的遠離所述滑動件(8)的遠端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握柄(13)布置于與至少一個鎖定螺栓(19)相同的高度處,該鎖定螺栓(19)布置于廚房前部(18)處,以用于將所述手推車(3、4)鎖定于所述手推車容器(2)中。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推車抓握裝置(5)此外包括限制所述滑動件(8)沿縱向方向(L)的移動的兩個止動件(14、15)。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單個鉤(10)布置于所述推拉桿(9)的所述遠端處。
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兩個鉤(10)布置于所述推拉桿(9)的所述遠端處。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兩個鉤(10)優選地以限定的距離(a)彼此平行地布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借助于鉸鏈接頭(16)而將所述鉤(10)中的至少一個布置于所述推拉桿(9)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接頭(16)包括將所述鉤(10)靠著止動件偏置的彈簧元件。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另一鉤(17)布置于與所述接頭(12)相鄰的所述推拉桿(9)處。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布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線導向件(6、7、8)具有彼此平行地布置且沿縱向方向(L)伸出的兩個靜止引導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