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第一支撐組件5的一側設置用于支撐并托運第一門架I的第一拖車10,第一門架I包括設置在第一拖車10上的第一門架支撐面101和設置在第一拖車10兩側的用于支撐第一門架支撐面101的第一支腿102,第一支腿102的數量為八個,其中四個設置在鄰近第二門架2的一側,剩余四個設置在遠離第二門架2的一側,且兩兩對應設置,第一門架支撐面101的長度與第一拖車10的長度相匹配,第一門架支撐面101的寬度大于第一拖車10的寬度,第一支腿102的高度小于第一拖車10的高度。
[0052]在第二門架2遠離第二支撐組件6的一側設置用于支撐并托運第二門架2的第二拖車11,第二門架2包括設置在第二拖車11上的第二門架支撐面201和設置在第二拖車11兩側的用于支撐第二門架支撐面201的第二支腿202,第二支腿202的數量為八個,其中四個設置在鄰近第一門架I的一側,剩余四個設置在遠離第一門架I的一側,且兩兩對應設置,第二門架支撐面201的長度與第二拖車11的長度相匹配,第二門架支撐面201的寬度大于第二拖車11的寬度,第二支腿202的高度小于第二拖車11的高度。
[0053]第一門架支撐面101上具有掛舵壁7通過的讓位孔,第一門架I和第二門架2的高度不大于1800mm,第一門架I與第二門架2之間的間距不小于1000mm。將第一門架I和第二門架2之間的距離設置為不小于1000mm,可以給掛舵壁7預留出更多的容納空間,防止掛舵壁7與工裝發生碰撞,發生損壞或者影響表面質量。
[0054]第一門架I與第二門架2之間設置用于連接兩個門架的連接裝置3,此連接裝置3包括八個第一連接橫梁301、一個第二連接橫梁302和一個第三連接橫梁303,每兩個第一連接橫梁301的一端與鄰近第二門架2的第一支腿102固定連接,另一端與鄰近該第一支腿102的第二支腿202固定連接,第二連接橫梁302與鄰近第二門架2的所有第一支腿102固定連接,第三連接橫梁303與鄰近第一門架I的所有第二支腿202固定連接。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連接橫梁301、第二連接橫梁302和第三連接橫梁303均采用20#雙槽鋼制成。
[0055]第一支撐組件5的一端與第一門架I固定連接,第一支撐組件5遠離第一門架I的一端與船艉部總段4接觸式設置,第一支撐組件5與船艉部總段4接觸的一端具有與船艉部總段4表面形狀相匹配的第一支撐面,第二支撐組件6的一端與第二門架2固定連接,第二支撐組件6遠離第二門架2的一端與船艉部總段4接觸式設置,第二支撐組件6與船艉部總段4接觸的一端具有與船艉部總段4表面形狀相匹配的第二支撐面,第一支撐組件5與第二支撐組件6之間具有掛舵壁7的容納空間8。
[0056]在第一門架I上并位于第一支撐組件5遠離第二支撐組件6的一側設置壓鐵9,在本實施例中,壓鐵9的重量為5t。通過設置壓鐵9,可以保證門架上的承壓均勻,有效防止門架發生側偏。
[0057]第一支撐組件5包括相互平行且間隔設置的第一支撐柱501和第二支撐柱502,第一支撐柱501的一端與第一門架I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一弧形面,第二支撐柱502的一端與第一門架I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二弧形面,第一弧形面和第二弧形面形成第一支撐面,第二支撐柱503的高度大于掛舵壁7的長度,第一支撐柱501的高度高于第二支撐柱503的高度,第一支撐柱501與第二支撐柱502之間設置加強型鋼503。
[0058]第二支撐組件6包括相互平行且間隔設置的第三支撐柱601和第四支撐柱602,第三支撐柱601的一端與第二門架2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三弧形面,第四支撐柱602的一端與第二門架2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四弧形面,第三弧形面和第四弧形面形成第二支撐面,第三支撐柱601的高度等于第四支撐柱604的高度,且小于第二支撐柱502的高度。
[0059]于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僅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區分,并沒有特殊的含義。
[0060]需要聲明的是,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及所運用技術原理,在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技術范圍內,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容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包括相互平行設置的第一門架和第二門架,所述第一門架與所述第二門架之間設置用于連接兩個門架的連接裝置; 所述第一門架上沿船艉部總段的長度方向設置至少四個第一支撐組件,所述第一支撐組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門架靠近所述第一支撐組件的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組件遠離所述第一門架的一端與所述船艉部總段接觸式設置,所述第一支撐組件與所述船艉部總段接觸的一端具有與所述船艉部總段表面形狀相匹配的第一支撐面; 所述第二門架上沿船艉部總段的長度方向設置至少四個第二支撐組件,所述第二支撐組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門架靠近所述第二支撐組件的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組件遠離所述第二門架的一端與所述船艉部總段接觸式設置,所述第二支撐組件與所述船艉部總段接觸的一端具有與所述船艉部總段表面形狀相匹配的第二支撐面; 所述第一支撐組件與所述第二支撐組件之間具有掛舵壁容納空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門架上并位于所述第一支撐組件遠離所述第二支撐組件的一側設置壓鐵;和/或,在所述第二門架上并位于所述第二支撐組件遠離所述第一支撐組件的一側設置壓鐵。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門架遠離所述第一支撐組件的一側設置用于支撐并托運所述第一門架的第一拖車,所述第一門架包括設置在第一拖車上的第一門架支撐面和設置在所述第一拖車兩側的用于支撐所述第一門架支撐面的第一支腿,所述第一門架支撐面的長度與所述第一拖車的長度相匹配,所述第一門架支撐面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一拖車的寬度,所述第一支腿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一拖車的高度; 在所述第二門架遠離所述第二支撐組件的一側設置用于支撐并托運所述第二門架的第二拖車,所述第二門架包括設置在第二拖車上的第二門架支撐面和設置在所述第二拖車兩側的用于支撐所述第二門架支撐面的第二支腿,所述第二門架支撐面的長度與所述第二拖車的長度相匹配,所述第二門架支撐面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拖車的寬度,所述第二支腿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二拖車的高度; 所述第一門架和所述第二門架的尺寸相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包括第一連接橫梁、第二連接橫梁和第三連接橫梁,所述第一連接橫梁的一端與鄰近所述第二門架的第一支腿固定連接,另一端與鄰近該第一支腿的第二支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連接橫梁與鄰近所述第二門架的所有所述第一支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連接橫梁與鄰近所述第一門架的所有所述第二支腿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組件包括相互平行且間隔設置的第一支撐柱和第二支撐柱,所述第一支撐柱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門架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一弧形面,所述第二支撐柱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門架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二弧形面,所述第一弧形面和所述第二弧形面形成所述第一支撐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柱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二支撐柱的高度。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柱與所述第二支撐柱之間設置加強型鋼。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組件包括相互平行且間隔設置的第三支撐柱和第四支撐柱,所述第三支撐柱的一端與所述第二門架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三弧形面,所述第四支撐柱的一端與所述第二門架固定連接,另一端設置第四弧形面,所述第三弧形面和所述第四弧形面形成所述第二支撐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撐柱的高度等于所述第四支撐柱的高度,且小于所述第二支撐柱的高度。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門架上沿其長度方向設置四個所述第一支撐組件,在所述第二門架上沿其長度方向設置四個所述第二支撐組件,相鄰兩個所述第一支撐組件之間的間距等于相鄰連個所述第二支撐組件之間的距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包括第一門架和第二門架,兩門架之間設置連接裝置;第一門架上沿船艉部總段的長度方向設置至少四個第一支撐組件,其一端與第一門架固定連接,另一端與船艉部總段接觸式設置,第一支撐組件上具有與船艉部總段表面形狀相匹配的第一支撐面;第二門架上沿船艉部總段的長度方向設置至少四個第二支撐組件,其一端與第二門架固定連接,另一端與船艉部總段接觸式設置,第二支撐組件上具有與船艉部總段表面形狀相匹配的第二支撐面;第一支撐組件與第二支撐組件之間具有掛舵壁容納空間。本實用新型的船艉部總段運輸工裝,總段在工裝上正立組裝完成后,即可利用兩臺平板車進行聯合運輸,安全可靠,工裝可重復利用。
【IPC分類】B63B9-00
【公開號】CN204489102
【申請號】CN201520038880
【發明人】古權英
【申請人】廣州廣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22日
【申請日】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