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用于在水中(例如潮汐河口)永久性或臨時性停泊例如船體和浮標的漂浮物體的錨體。但是本發明并不限于這種使用。
【背景技術】
[0002]用于船只和其他大型船舶或漂浮設備的常規的錨體包括樞轉地安裝在伸長的柄部的一端上的一個或多個錨爪,在伸長的柄部的另一端上具有孔眼,柄部可通過該孔眼連接到例如錨索的端部,錨索本身在其另一端處被連接到停泊的船舶或操錨拖船上的絞車。當錨體下降到海底或河床上時,錨體沿著非常淺的角度被拖行了錨索或錨鏈的相應的大的長度(該大的長度典型地大約是水深的三倍)以允許該或每個錨爪鉆入海底并由此有助于船舶在遠離錨本身的地點的合適位置拋錨。這種排布對于在靜水中或在只沿一個方向流動的水中拋錨通常是滿足要求的,但是在出現例如潮汐流逆轉的情況下(或者大型船舶在風向改變的情況下),如果錨體不具有在反方向上作用的附加的錨爪,則錨體必須被重置。在采用多錨爪排布的情況下,在任何給定的時間上只有一組錨爪有助于錨體鉤在海底,低效的配置顯著地增加了錨體的成本。此外,在按照這種樣式停泊時船舶與錨體之間的距離會需要相應大的徑向區域以用于船舶駛入,這會成為問題。反過來確定已停泊的船舶可能移動(擺動圓)的半徑范圍所需的錨索的最小長度受需要的約束以便在其連接到錨體的點位置處保持比較淺的角度,其中大約26度或更大的角度將典型地導致傳統的錨體擺脫其停泊地。這個問題在遭受大的潮位變幅的位置處變得更加嚴重,其中附加的錨索長度必須用于適應漂浮的船舶或物體的漲落。
[0003]上述類型傳統的錨體在張緊繩停泊(例如航行浮漂)條件下所需的使用中也是不切實際的,張緊繩停泊必需具有用于保持精確定位的小的擺動圓。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使用永久式或半永久式裝置,例如大型的并且相應地重混凝土塊,當這些重混凝土快變得不適用或不再被需要并且因此保留在原地時,這些重混凝土塊證明是很難或者不可能取回的,從而可能導致航運危險。由于這種塊通常已經位于緊鄰規定的航道或船舶操船區的位置,因此這尤其是個問題。
[0004]另一個重要的性能標準是在給定的海底條件下,在獲得海底固定落腳點之前的距離,超過這個距離錨體必須被拔出。這反過來又控制了對于停泊的船舶或設備可實現的定位的精確度。此外,可用的機動空間受到例如在附近出現的敏感海底裝置(例如管線和電纜)的制約情況是重要的考慮因素。
[0005]本發明是實現了對上述問題的解決,并且尤其提供了用于使船舶或其他漂浮設備在水中(尤其是潮汐水域中)錨定的有效裝置,該裝置具有成本效益,并且與多錨爪錨體或永久性設施的使用相比具有更少的冗余性。
【發明內容】
[0006]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包括錨體和可滑動錨繩索的錨裝置,所述錨體具有下部件或主體和上部件,所述下部件或下主體具有從此處延伸的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所述上部件包括以在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上方和之間延伸的至少兩條平行繩索軌道的形式的繩索連接裝置,在使用中所述錨繩索的分支可滑動地連接到各自的繩索軌道,如此排布使得在進行部署時,所述錨體能夠沿一個方向被牽拉,由此以允許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之一刺入海底,并且隨后如果在所述繩索分支已經沿著所述繩索軌道進行滑動之后所述錨在相反方向上被牽拉時,其他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也刺入海底,隨后所述錨體能夠通過所述繩索在連續交替的方向上繼續被牽拉以逐漸更深地刺入海底直到穩固地固定在海底。
[0007]使用這個排布,實踐證明所述錨體能夠被精確地放置在所需要的位置,并且在嵌入海床上之后能夠通過使用與使用傳統錨爪錨體相比相對陡峭的索或鏈角而被保持住,這意味著所述錨體具有小得多的擺動圓,使得所述錨體也適用于例如標識浮標的永久式錨定。
[0008]優選地,所述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是從所述錨體兩端突出至超出所述錨體的有凹槽的爪或長釘。
[0009]有利地,所述錨體包括三條平行的繩索軌道,中心繩索軌道略微長于其他軌道使得如果所述錨體被所述繩索的向前傾斜的所述繩索的外側分支牽拉,所述錨體的中心分支立刻進入拉緊狀態,以允許外繩索分支松弛,并且由于所述錨體的所述中心分支在中心繩索軌道的端部處向前突出的定位,所以給予所述錨體抵抗任何向前傾斜作用的恢復力矩直到所述錨體恢復其固有狀態,并且其拖拽載荷再一次被轉移到外繩索分支上。
[0010]在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中,所述中心繩索軌道只在其前端處安裝在直立擋板上,而所述中心繩索軌道的尾端只安裝在相應的擋板上,每個前端和尾端之間放置有可滑動安裝地伸長的牽引螺栓方式的錨桿,所述桿具有連接到所述中心繩索軌道的多套管連接點并且在所述桿的前端處具有用于連接到各自繩索的裝置,兩個外繩索軌道被固定到錨定結構的各自相反側但與之間隔開。這種配置意味著錨的前端和尾端以及由此錨定裝置在每個端處呈現開放配置使得當錨體被置入海底時,錨體與海底的巖石勾在一起的可能性減到最小,當錨定結構嵌入到海底時,巖石能夠翻滾或略過錨體并且遠離錨體。
[0011]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適于與可滑動錨繩索一起使用的錨體,所述錨體包括或包含主體部分和繩索連接裝置,所述主體部分具有從此處延伸的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所述繩索連接裝置是在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上方和之間延伸的至少兩條平行繩索軌道的形式,所述繩索軌道可連接到各自錨繩索的分支使得在使用中,當所述錨體被部署時,所述錨體可在一個方向上被牽拉,由此以允許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之一刺入海底,并且隨后如果在所述繩索分支已經沿著所述繩索軌道進行滑動之后所述錨體在相反的方向上被牽拉時,其他的相對放置的錨定結構也刺入海底,隨后錨體能夠通過所述繩索在連續交替的方向上繼續被牽拉以逐漸更深地刺入海底直到被穩固地固定在海底。
[0012]優選地,所述錨體包括中心繩索軌道和兩條相對放置的側軌道。
[0013]便利地,所述側軌道具有被固定到相對放置的錨結構的彎曲的端部。
[0014]有利地,以有凹槽的爪或長釘形式的所述錨結構用于隨所述錨體被置入海底而鏟入海底。
【附圖說明】
[0015]現在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描述,其中:
[0016]圖1為本發明的錨體和繩索組件的透視圖;
[0017]圖2為圖1中被沿著海底拖動的錨裝置的透視圖;
[0018]圖3為與圖2對應的視圖,但是其中錨體在其前端處已經勾在海底并且已經開始隨著其尾端的向上升起而傾斜;以及
[0019]圖4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首先參照圖1,通常在1處示出的錨裝置包括一般長度的扁錨體2和相關聯的3分支繩索3,繩索3具有中心繩索4和分別相對的外繩索5。在使用時,錨主體被設計用于在置入期間和之后保持近似水平狀態,而只在下落和恢復期間保持從錨索繩索垂直懸掛。
[0021]錨體2的主體由金屬或其他結構層構造,并且在每個端部處包括一個或多個向下指向的有凹槽的開放長釘或爪6a和6b,使用長釘或爪6a和6b鉆入例如來自海底的沙或泥并且通過漏斗排掉來自海底的沙或泥(未示出)。
[0022]爪被永久地并且牢固地連接到錨體的水平背板上,并且由此作為將縱向抗彎剛度傳遞到錨主體的整體結構元件。在錨體2的每個端部處,在每組爪6a、6b的開放端部上方固定有用于附加的橫向和扭轉剛度的(如所述示例中的“V”形)板,并且在板上提供合適的位置是焊接的或以其他方式固定的三條平行的繩索軌道:中心軌道7和一對稍微短些的外軌道8。
[0023]除了以下描述的繩索和其滑動連接外,錨體不具有活動部件。制造是基于簡單的制造技術并且不包括定制的鍛件或鑄件。維護要求同樣是最低的和簡單的。
[0024]設計根據所需要的功能是可隨時擴展的,并且基本的錨體也可以成為用于專業應用的復雜配置的一部分。相反地,在需要最小尺寸和重量的應用中,數個設計的優勢仍然能夠以簡化的、單向變體來實現。
[0025]中心繩索分支4和外繩索分支5中的每一個通過繩索環9連接到各自的繩索軌道7、8以沿著繩索軌道7、8進行滑動,因此繩索3能被重新定向并且從錨體2的一端處所示的位置移動到相對端。三條繩索分支4、5以圖2和圖3所示的方式通過錨鏈或纜繩(未示出)在其各自的另一端處連接到用于牽拉錨體2的一個拉環10上。
[0026]通過主導和尾隨繩索軌道支撐板11a、lib將中心繩索軌道7支撐在錨體2上方,繩索軌道支撐板11a、lib在其下端處被連接到中心的爪6a、6b并且通過與側軌道8的端部連接的橫撐12被支撐在中心。
[0027]在圖2中,所示出的錨體2依靠在海底,繩索3通過拉環10牽拉,拉環10本身連接到例如船或航行浮標的纜繩或鏈鎖(未示出)上。在這種條件下,銷體2沿海底的運動方向如箭頭所示,其中隨著主導爪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