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船舶設計,具體涉及一種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及其設計方法。
背景技術:
1、船舶計程儀和測深儀是確保船舶安全航行的關鍵設備。計程儀用于測量船舶的航速和累計航程,而測深儀則利用聲波技術測量船底至水底的深度。這些設備對于船舶導航、避障和定位至關重要。
2、然而,現有技術中,船舶計程儀艙與測深儀艙通常被布置在船舶雙層底內,位于平底部分的最前端,這一區域由于船舶線型的內收特性,導致空間狹小且結構密集。這種布局不僅限制了設備的安裝空間,還嚴重影響了設備的維修及操作便利性。具體來說,狹窄的空間使得技術人員難以接近設備進行必要的維護和檢修工作,增加了維護難度和成本。同時,由于結構密集,艙室的布局和設計往往難以滿足結構強度要求和艙內通行需求,進一步影響了船舶的整體性能和安全性。
3、針對上述問題,目前現有技術中雖然存在一些改進方案,但大多未能從根本上解決空間限制和維修不便的問題。
4、因此,為了優化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艙的布局和配置,解決現有技術中空間限制和維修難題,提高船舶的航行安全性和設備維護效率,本技術提供一種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及其設計方法。
技術實現思路
1、鑒于現有技術中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存在空間限制和維修不便的問題,本技術提供一種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及其設計方法。該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通過將第一開孔設置為自中縱桁底部開始沿船高方向延伸至滿足操作人員操作要求的高度,將第二開孔及第三開孔設置為自中縱桁底部開始沿船高方向延伸至滿足操作人員操作要求的高度,且第二開孔和第三開孔相互靠近彼此的一側至少部分相通,通過合理規劃艙內布局,使得計程儀與測深儀能夠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空間,減少空間浪費;充足的維修空間使得維修人員能夠更容易接近計程儀與測深儀,進行維護和更換,減少了維修時間;通過合理規劃艙內通道,確保操作人員在進行設備檢查和維修時的通行便利性。
2、本技術的一實施例,提供一種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包括:
3、船底板;
4、內底板,所述內底板設置于所述船底板內側,且所述內底板為連續的水密結構,所述內底板上設置有人孔;所述船底板與所述內底板之間形成雙層底;
5、中縱桁,沿船長方向,所述雙層底上設置有所述中縱桁,所述中縱桁為連續結構,且所述中縱桁與所述內底板垂直連接;
6、肋板,所述肋板設置于所述雙層底內;沿船長方向,所述中縱桁上設置有多個肋位;對應每個所述肋位,沿船寬方向,所述中縱桁的兩側分別設置所述肋板,所述肋板上設置有第一通行孔;
7、其中,計程儀設置于所述中縱桁上的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或者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之間;測深儀設置于所述中縱桁上的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或者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之間;所述計程儀與所述測深儀之間具有一定距離;
8、當所述計程儀和/或所述測深儀位于所述中縱桁上其中一個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時,對應所述計程儀和/或所述測深儀,所述中縱桁上開設第一開孔,所述第一開孔自所述中縱桁的底部開始沿船高方向延伸,所述第一開孔的高度至少滿足操作人員的操作要求;其余位于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設置有第二通行孔;
9、當所述計程儀和/或所述測深儀位于所述中縱桁上的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之間時,位于其中一個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開設第二開孔,位于另一個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開設第三開孔,所述第二開孔和所述第三開孔均自所述中縱桁的底部開始沿船高方向延伸,所述第二開孔的高度與所述第三開孔的高度均至少滿足操作人員的操作要求,所述第二開孔的高度與所述第三開孔的高度一致或者不一致,所述第二開孔和所述第三開孔至少部分相連通;其余位于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設置有所述第二通行孔;位于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中間的所述肋位的兩側的所述肋板上,沿船寬方向,均開設有相同寬度的第四開孔,所述第四開孔的高度至少滿足所述計程儀或者所述測深儀的高度,且與所述第四開孔位于同一所述肋板上的所述第一通行孔,到所述第四開孔具有一定距離。
10、作為一種實施方式,沿船長方向,所述第一開孔的兩側邊緣分別到與其最近的所述肋位的距離均介于100mm~150mm;
11、所述第一開孔的寬度與所述計程儀的寬度或者與所述測深儀的寬度一致。
12、作為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第一開孔的底部與所述船底板相連處削斜留根10mm~15mm。
13、作為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第二開孔的高度比所述第三開孔的高度高;
14、所述第二開孔遠離所述第三開孔的邊緣到與其最近的所述肋位的距離介于100mm~150mm;
15、所述第三開孔遠離所述第二開孔的邊緣到與其最近的所述肋位的距離介于100mm~150mm。
16、作為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第二開孔遠離所述第三開孔的底部與所述船底板相連處削斜留根10mm~15mm;所述第三開孔遠離所述第二開孔的底部與所述船底板相連處削斜留根10mm~15mm。
17、作為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第二開孔靠近所述第三開孔的邊緣與所述肋板連接處留有第一飛邊,所述第一飛邊的寬度介于10mm~15mm;所述第二開孔靠近所述第三開孔的底部、以及所述第三開孔靠近所述第二開孔的底部與所述肋板連接處留有第二飛邊,所述第二飛邊的高度介于10mm~15mm。
18、作為一種實施方式,開設有所述第四開孔的所述肋板為開孔肋板,沿船長方向,位于所述開孔肋板兩側的所述肋板為一般肋板;位于所述開孔肋板與所述一般肋板下方的所述船底板上,以所述中縱桁為對稱軸,兩側分別設置有加強筋,所述開孔肋板與所述加強筋連接;所述一般肋板上設置短筋,所述一般肋板與所述加強筋通過所述短筋相連。
19、作為一種實施方式,兩所述加強筋之間的間距小于一側所述肋板的肋距。
20、本技術的另一實施例,提供一種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的設計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21、s1、按照一般結構設計要求設計常規雙層底結構,所述雙層底結構包括船底板、以及設置于所述船底板內側的內底板,所述船底板與所述內底板之間形成雙層底;沿船長方向,所述雙層底上設置有中縱桁;沿船長方向,所述中縱桁上設置有多個肋位;對應每個所述肋位,沿船寬方向,所述中縱桁的兩側分別設置肋板,所述肋板上設置有第一通行孔;
22、s2、獲取計程儀與測深儀的布置位置與設備需求空間要求;
23、s3、將計程儀設置于所述中縱桁上的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或者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之間;將測深儀設置于所述中縱桁上的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或者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之間;所述計程儀與所述測深儀之間具有一定距離;
24、當所述計程儀和/或所述測深儀位于所述中縱桁上其中一個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時,對應所述計程儀和/或所述測深儀,所述中縱桁上開設第一開孔,所述第一開孔自所述中縱桁的底部開始沿船高方向延伸,所述第一開孔的高度至少滿足操作人員的操作要求;其余位于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設置有第二通行孔;
25、當所述計程儀和/或所述測深儀位于所述中縱桁上的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之間時,位于其中一個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開設第二開孔,位于另一個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開設第三開孔,所述第二開孔和所述第三開孔均自所述中縱桁的底部開始沿船高方向延伸,所述第二開孔的高度與所述第三開孔的高度均至少滿足操作人員的操作要求,所述第二開孔的高度與所述第三開孔的高度一致或者不一致,所述第二開孔和所述第三開孔至少部分相連通;其余位于相鄰兩個所述肋位之間的所述中縱桁上設置有所述第二通行孔;位于相鄰三個所述肋位中間的所述肋位的兩側的所述肋板上,沿船寬方向,均開設有相同寬度的第四開孔,所述第四開孔的高度至少滿足所述計程儀或者所述測深儀的高度,且與所述第四開孔位于同一所述肋板上的所述第一通行孔,到所述第四開孔具有一定距離;
26、s4、根據所述計程儀與所述測深儀的位置與需求空間調整相關結構形式;
27、s5、對調整后的結構進行校核;
28、s6、分析校核結果,若滿足要求,則保持現有結構設計;若不滿足要求,調整結構后,再進行校核。
29、作為一種實施方式,步驟s5中,對調整后的結構進行規范計算校核和有限元分析校核,分析其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30、步驟s6中,若不滿足要求,調整結構的方式選自增加所述中縱桁的厚度,在不影響設備操作的情況下減小所述第一開孔的高度、所述第二開孔和所述第三開孔的高度,,減小所述肋板上的所述第一通行孔的孔徑大小,和減小所述中縱桁上所述第二通行孔的孔徑大小中的一種或幾種。
31、如上所述,本技術的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及其設計方法,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32、本技術的船舶計程儀與測深儀的艙結構,通過將第一開孔設置為自中縱桁底部開設沿船高方向延伸至滿足人員操作要求的高度,將第二開孔及第三開孔設置為自中縱桁底部開始沿船高方向延伸至滿足人員操作的高度,且第二開孔和第三開孔相互靠近彼此的一側至少部分相通,通過合理規劃艙內布局,使得計程儀與測深儀能夠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空間,減少空間浪費;充足的維修空間使得維修人員能夠更容易接近計程儀與測深儀,進行維護和更換,減少了維修時間;通過合理規劃艙內通道,確保操作人員在進行設備檢查和維修時的通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