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轉向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輔助車輛的轉向操作的電動轉向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已知一種電動轉向裝置,該電動轉向裝置使用用于輔助車輛的轉向操作,S卩,方向盤的操作的電力執行器產生轉向輔助力。
[0003]作為通過電力驅動的電動轉向裝置,當關閉車輛的供電系統時,電動轉向裝置的驅動停止。當電動轉向裝置的驅動停止時,作為在沒有轉向輔助力的情況下進行轉向操作的駕駛員,要求使用比平時大的力進行轉向操作。
[0004]專利文獻I公開了一種技術,該技術包括用于檢測車輛的電源開關的打開/關閉的檢測單元和用于判定車輛的行駛速度是否低于預定速度的判定單元。在該技術中,在檢測單元檢測到電源開關的關閉的情況下,僅當判定單元判定行駛速度低于預定速度時,停止對車輛的轉向裝置供電。
[0005][專利文獻I] JP-A-2000-128009
[0006]在該現有技術中,例如,即使在車輛的行駛期間錯誤地關閉電源開關或者用于檢測電源開關的狀態的檢測單元變得失效的情況下,也能夠連續地驅動車輛的轉向裝置,以產生與正常狀態的轉向輔助力相似的轉向輔助力。從而,如果發生前述的錯誤操作、失效等,能夠避免下面的現象發生:在車輛的行駛期間,方向盤突然變重,即,用于操作方向盤所需的力突然變大,并且因此轉向操作變得困難。
[0007]然而,前述的現有技術具有這樣的問題:駕駛員難以注意到錯誤操作或失效。
【發明內容】
[0008]因此,已經鑒于上述情況做出了本發明,并且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動轉向裝置,該電動轉向裝置使得駕駛員能夠容易地注意到相對于車輛的錯誤操作和供電系統的失效,同時維持車輛的轉向性能。
[0009]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動轉向裝置,包括:
[0010]電力執行器,其產生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的轉向輔助力,
[0011]控制單元,其基于駕駛員的轉向操作而控制從所述電力執行器產生的所述轉向輔助力,
[0012]點火信號檢測單元,其檢測所述車輛的點火信號的存在或不存在,和
[0013]速度獲取單元,其獲取所述車輛的行駛速度,
[0014]其中,在未檢測到所述點火信號并且所述行駛速度等于或大于預定速度的情況下,所述控制單元將從所述電力執行器產生的轉向輔助力的上限減小為比在檢測到所述點火信號的情況下的上限小。
[0015]在未檢測到所述點火信號并且所述行駛速度等于或大于所述預定速度的情況下,所述控制單元可以將在檢測到所述點火信號的情況下產生的所述轉向輔助力的上限乘以小于I的修正系數,使得所述上限減小為比在檢測到所述點火信號的情況下的所述上限小。
[0016]所述控制單元可以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而改變所述轉向輔助力,并且可以將在各個所述行駛速度處產生的所述轉向輔助力乘以所述修正系數,使得能夠將在各個所述行駛速度處產生的所述轉向輔助力減小為比在檢測到所述點火信號的情況下的所述上限小。
[0017]所述控制單元可以根據所述行駛速度而改變所述修正系數。
[0018]所述行駛速度越高,由所述控制單元設定的所述轉向輔助力可以越小。
[0019]在未檢測到所述點火信號并且所述行駛速度等于或大于所述預定速度持續預定時間以上的情況下,所述控制單元可以停止通過所述電力執行器產生所述轉向輔助力。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示出根據實施例的電動轉向裝置20的構造的框圖。
[0021]圖2是示出EPS控制單元206的功能性構造的框圖。
[0022]圖3是示出轉向輔助力與車輛10的行駛速度之間的關系的曲線圖。
[0023]圖4是示出由EPS控制單元206進行的電動轉向裝置20的控制處理的程序的流程圖。
[0024]圖5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電動轉向裝置20的操作的時間圖。
[0025]圖6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電動轉向裝置20的操作的時間圖。
[0026]圖7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電動轉向裝置20的操作的時間圖。
[0027]圖8是示出根據本發明的電動轉向裝置20的操作的時間圖。
[0028]圖9是示出相關技術的電動轉向裝置的操作的時間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在下文中,將參考附圖詳細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電動轉向裝置。
[0030]圖1是示出根據實施例的電動轉向裝置20的構造的框圖。
[0031]根據該實施例的電動轉向裝置20安裝在車輛10中,并且通過包括方向盤202、轉矩傳感器204、EPS (電動助力轉向)控制單元206和電力執行器208而構成。
[0032]方向盤202設置在駕駛員室處,并且接受轉向操作,S卩,駕駛員的方向盤的操作。
[0033]轉矩傳感器204檢測關于方向盤202的轉向操作的量,并且輸出檢測的量作為轉矩值。
[0034]EPS控制單元206是通過包括CPU、用于存儲控制程序等的R0M、用作控制程序的運行區域的RAM、用于保持各種數據從而能夠重寫的EEPR0M、用作與周邊電路等的接口的接口部等而構成的微機。EPS控制單元構成在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控制工具。
[0035]EPS控制單元206基于駕駛員的轉向操作控制由稍后描述的電力執行器208產生的轉向輔助力。
[0036]電力執行器208通過存儲在蓄電池106中的電力驅動,以產生應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210的轉向輔助力。雖然已知各種類型的轉向機構210,但是轉向機構通過包括橫拉桿、關節臂、齒條、小齒輪等而構成,并且改變輪胎T的方向。
[0037]車輛10通過包括車輛E⑶102、點火開關104、蓄電池106和顯示單元108而構成。
[0038]車輛E⑶102是通過包括CPU、用于存儲控制程序等的R0M、用作控制程序的運行區域的RAM、用于保持各種數據從而能夠重寫的EEPR0M、用作與周邊電路等的接口的接口部等而構成的微機。車輛ECU控制整個車輛10。
[0039]在該實施例中,車輛ECU 102將表示車輛10的行駛速度的數據輸出到EPS控制單元 206。
[0040]點火開關104檢測駕駛員的發動機鑰匙的操作,并且輸出表示檢測結果的數據。通常地,點火開關104檢測四種操作狀態,即,“0FF”、“ACC”、“0N”和“START”。“OFF”表示發動機鑰匙能夠從鎖芯(key cylinder)脫離、并且點火開關104尚未操作的狀態。“ACC”表不發動機尚未啟動、但是電力已經供給到車輛10內的一部分電器設備(汽車導航設備、車輛空調等)的狀態。“0N”表示在已經將發動機鑰匙操作到“START”位置以啟動發動機之后、發動機鑰匙停留在該位置的狀態。從而,在該狀態下,發動機被驅動,并且電力供給到車輛10內的所有電器設備。
[0041]稍后描述的點火信號是在發動機鑰匙位于“0N”位置的情況下從點火開關104輸出的信號。
[0042]通常地,當點火開關104處于“0N”狀態時,SP,當輸出ON狀態的點火信號時,電動轉向裝置20 (特別地,電力執行器208)運行。
[0043]順便提及,在該實施例中,對通過操作發動機鑰匙而進行車輛10的啟動操作進行描述。然而,在通過操作啟動開關而進行車輛10的啟動操作的情況下,從OSS (—鍵啟動系統)ECU而不是點火開關104輸出IG (點火)信號。
[0044]蓄電池106存儲用于驅動車輛10內的電器設備的電力。電力執行器208是由供給自蓄電池106的電力驅動的電器設備中的一個。具體地,存儲在蓄電池106中的電力經由EPS控制單元206供給到電力執行器208。EPS控制單元206控制供給到電力執行器208的電流,從而控制電力執行器208的輸出。
[0045]存儲在蓄電池106中的電力還供給到車輛E⑶102、顯示單元108、EPS控制單元206等從而對其進行驅動。在圖中省略了對這些電器設備的配線。
[0046]顯示單元108設置在駕駛員室的儀表板附近,并且對駕駛員顯示各種信息。在該實施例中,顯示單元108至少顯示表示電動轉向裝置20的故障的信息(例如,警告燈)。
[0047]圖2是示出EPS控制單元206的功能性構造的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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