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嬰孩車的零游隙鉸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的示范性實施例一般地涉及折疊式嬰孩車,且更特別地,涉及具有一個或多個允許所述嬰孩車在未使用時被折疊的鉸鏈的折疊式嬰孩車。
【背景技術】
[0002]一般地,嬰孩車是用來運輸乘客(通常是嬰孩)的輪式設備。一些嬰孩車可以被設置成在未使用時折疊或收折起來,以更少地占用運輸或存儲的空間。為了使所述嬰孩車容易折疊或收折,可以在沿所述嬰孩車的框架的不同位置設置一個或多個鉸鏈。這些鉸鏈可以形成樞轉點,所述框架組件可以繞著這些樞轉點旋轉、樞轉、擺動或鉸接,以實現所述嬰孩車的折疊或收折。
[0003]所述鉸鏈通常具有鎖定狀態和解鎖狀態,在鎖定狀態中至少兩個框架部件相對于彼此被剛性地保持在特定的方向上,在解鎖狀態中至少一個框架部件能夠相對于另一個框架部件旋轉。雖然所述鉸鏈一般被設計成允許使所述嬰孩車容易折疊,同時也能夠使所述嬰孩車保持在剛性可操作位置以容納乘客,然而,使這些鉸鏈具有至少一些與此相關的“游隙”是很常見的,即使是在鎖定狀態中。這些鉸鏈具有的游隙是由于這樣的事實:所述鉸鏈通常設計成在提供鎖定功能的組件之間具有一些小的間隙,以使所述鉸鏈容易操作。如果沒有采用這些間隙,可能就難以把所述鉸鏈組件合適地定位以轉換到鎖定狀態。
[0004]容易操作所述鉸鏈固然是一項重要的設計考慮因素,但是與所述鉸鏈有關聯的游隙會給所述嬰孩車造成一種不穩定的感覺,這可能會使消費者感到憂慮。因此,在鎖定狀態中更緊密裝配的鉸鏈可以極大地提升消費者對所述嬰孩車的滿意度和對質量的認同。因此,在此描述的本發明的實施例涉及一種改進的鉸鏈,用于具有一個或多個這種鉸鏈的嬰孩車。
【發明內容】
[0005]一些實施例可以使得在鎖定和解鎖狀態之間操作嬰孩車鉸鏈變得很容易。然而,一些示范性實施例可以進一步實現當鉸鏈處于鎖定狀態時嬰孩車鉸鏈的游隙很小(例如,零或近似于零)。
[0006]在一個示范性實施例中,提供了用于嬰孩車的鉸鏈。所述鉸鏈可以樞轉地連接所述嬰孩車框架的第一框架部件和第二框架部件。所述鉸鏈可以包括第一殼部、第二殼部、釋放驅動器和鎖定部件。所述第一殼部可以可操作地聯接至所述第一框架部件。所述第二殼部可以可操作地聯接至所述第二框架部件。所述釋放驅動器可以被設置來操作以使所述鉸鏈能夠在鎖定狀態和解鎖狀態之間轉換。所述鎖定部件可被設置成能夠響應于鎖定狀態和解鎖狀態之間的轉換而軸向移動。所述鎖定部件的外部周緣可以包括在鎖定狀態中既與所述第一殼部又與所述第二殼部接合的第一斜面。
[0007]在另一個示范性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嬰孩車。所述嬰孩車可以包括:座椅,用于支撐乘客;框架,包括支撐所述座椅的至少第一框架部件和第二框架部件;以及鉸鏈,被設置成使所述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部件彼此樞轉地接合。所述鉸鏈可以包括第一殼部、第二殼部、釋放驅動器和鎖定部件。所述第一殼部可以可操作地聯接至所述第一框架部件。所述第二殼部可以可操作地聯接至所述第二框架部件。所述釋放驅動器可以被設置成操作以使所述鉸鏈能夠在鎖定狀態和解鎖狀態之間轉換。所述鎖定部件可被設置成能夠響應于鎖定狀態和解鎖狀態之間的轉換而軸向移動。所述鎖定部件的外部周緣可以包括在鎖定狀態中既與所述第一殼部又與所述第二殼部接合的第一斜面。
【附圖說明】
[0008]在如此地概括描述了本發明的以后,現在將參考附圖,這些附圖未必按比例繪制,且其中:
[0009]圖1圖解了采用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鉸鏈的嬰孩車的側視圖;
[0010]圖2,其包括圖2A和2B,圖解了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鉸鏈的分解透視圖;
[0011]圖3,其包括圖3A,3B和3C,示出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處于鎖定狀態的鉸鏈的各種部件;
[0012]圖4,其包括圖4A,4B和4C,示出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從鎖定狀態過渡的鉸鏈的各種部件;
[0013]圖5,其包括圖5A,5B和5C,示出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處于解鎖狀態的鉸鏈的各種部件;
[0014]圖6,其包括圖6A和6B,圖解了進一步采用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限制組件的鉸鏈的相對的透視圖;
[0015]圖7,其包括圖7A,7B和7C,示出在鎖定狀態帶有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限制組件的鉸鏈的各種部件;
[0016]圖8,其包括圖8A,8B和8C,示出在解鎖狀態帶有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限制組件的鉸鏈的各種部件;以及
[0017]圖9圖解了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鉸鏈的部分的頂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現在將在下文參考附圖更充分地描述一些示范性實施例,附圖中示出了一些但并非全部示范性實施例。當然,在此描述和用圖表示的實例不應被理解為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可應用性或者結構。更確切地說,這些示范性實施例被提供以使得本發明將滿足可適用的法律要求。全文中同樣的附圖標記指的是同樣的元件。此外,如在此使用的那樣,術語“或”要被解釋成只要其操作數的一個或多個是真就得到真的結果的邏輯運算符。如在此使用的那樣,可操作聯接應被理解為涉及直接或間接連接,在任一情形中,該連接都能使可操作地彼此連接的組件的功能性互連成為可能。還應當理解的是,盡管術語“零游隙”可以被引用于此,但示范性實施例并不是基于任何特定的空隙尺寸或其他可能使用在此描述的設計就能夠實現的特征參考這種設計達到的特定量游隙來限定。相反,示范性實施例針對在此限定的結構且術語“零游隙”僅僅是可能與一些示范性實施例有關聯的標記。
[0019]示范性實施例的嬰孩車10如圖1所示。圖1的所述嬰孩車10恰好是具有三個輪子的模型。然而,應當理解的是,可以可替換地采用所述嬰孩車10的其他結構,包括,例如,四輪模型。可以根據許多這種設計改變各種不同的框架部件、輪子、座椅、手柄、附件和其他結構的排列和位置。因此,圖1的所述嬰孩車10應被理解為僅僅是可以采用的示范性實施例的結構的一個非限制性實例。
[0020]圖1圖解了所述嬰孩車10的側視圖,所述嬰孩車可以采用一個或多個根據示范性實施例的鉸鏈。就這一點而言,如圖1中所示,所述嬰孩車10可以包括可由框架30支撐的至少前輪20和后輪22。所述框架30可由多個基本上剛性的可被定位來限定其間容納空間的框架部件構造而成。座椅40可由容納空間內的所述框架30支撐,以使待由所述嬰孩車10運輸的嬰孩能夠坐在那里面。因此,應當理解的是,圖1中示出的一些框架部件可以在相對于圖1中可見的框架部件的相反側上被復制。
[0021]該框架30可以包括可從框架30的內部(相對于所述框架30的縱向端部)朝著后輪22向后延伸的后支柱32。前構件34可從后支柱32與所述框架的剩余部分交叉的點(或者相對靠近這種交叉的點的位置)向前延伸至前輪20。頂構件36可朝著所述嬰孩車10的手柄38基本向上和/或向后延伸。在一些情形中,頂構件36可從后支柱32與框架30的剩余部分的交叉點延伸。然而,在一些情形中,可以在頂部件和后支柱與框架30的剩余部分的交叉點之間設置延伸部37。如上所述,由于圖1僅示出了右側,所以前構件34、后支柱32、頂構件36和延伸部37 (如果包括的話)還可以被復制在框架的左側。
[0022]在示范性實施例中,所述框架30的一個或多個(或者所有)部分可以被可操作地彼此聯接,或者經由示范性實施例的鉸鏈聯接到其他結構性構件。就這一點而言,圖1圖解了可以被各種不同的示范性實施例采用的鉸鏈的若干實例。如圖1所示,手柄38可經由第一鉸鏈52可操作地聯接至頂構件36。同時,后支柱32可以經由第二鉸鏈54可操作地聯接至前構件34 (和/或延伸部37)。如果包括了該延伸部37,則該延伸部37就可以經由第三鉸鏈56可操作地聯接頂構件36。
[0023]如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理解的那樣,每個鉸鏈還可以被在所述嬰孩車10的左側復制,以創建嬰孩車10的相應部分能夠繞其折疊的鉸鏈組件。同樣地,第一鉸鏈52(及其在相反側上的鉸鏈對)的操作使手柄38能夠繞著由第一鉸鏈52限定的軸折疊(例如,被樞轉、被回轉、被轉動或者鉸接)。因此,該手柄38可以被如箭頭60所示的那樣移動。第三鉸鏈56的操作可以使頂構件36能夠繞著由第三鉸鏈56限定的軸朝著前構件30折疊。因此,頂構件36和手柄38可以在由箭頭62所示的方向上被向前折疊。后支柱38還可以繞著由第二鉸鏈54限定的軸折疊,以使得后支柱32能夠移動得更靠近前構件34(或相反),如由箭頭64所示的那樣。
[0024]在上述實例中,延伸部37實際上可以是前構件34的延伸。因此,由第二鉸鏈54實現的唯一樞轉可以是隨著后支柱32朝著前構件34轉動而使后輪22向前的樞轉。這將符合其中鉸鏈(52,54和56)被提供用于當鉸鏈處于解鎖狀態時可操作地聯接至基本固定的一個構件和基本可移動的另一構件的示范性實施例。然后,可移動構件能夠繞著鉸鏈朝著固定構件轉動。然而,應當理解的是,示范性實施例還能被實踐于包括兩個可移動構件和一個固定構件的鉸鏈的情形中。因此,例如,在其中排除第三鉸鏈56且省略延伸部37 (或者是所述頂構件36的一部分)的實施例中,后支柱32可以是固定構件且頂構件36和前構件34均可以是被設置成在第二鉸鏈54處于解鎖狀態時朝著后支柱32折疊或收折的可移動構件。
[0025]第一鉸鏈52、第二鉸鏈54和第三鉸鏈56均可以由本地或遠程驅動操作。在本地操作的情形中,按鈕或者其他在鉸鏈自身的這種操作器可以被按壓,以使相應鉸鏈從鎖定狀態轉換到解鎖狀態。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