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是一種特種拖車,屬于拖車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拖車在運輸作業中作用的不斷增強,拖車越來越多的被汽車、特種機械行業單獨研制開發。國內掛車目前種類繁多,有大量各種運輸專用大型設備的掛車,如梁山廠生產的低平板半掛車、側翻自卸掛車、倉柵半掛車等,深圳中集重型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高壓氣體半掛車,河北省衡水市75立方粉粒物料運輸半掛車。國外多個公司生產與本拖車相近的拖車,例如克勞耐公司開發了干貨運輸半掛車,全鋼半掛車,sommer公司開發了專門用于卷材、線材運輸的半掛車,beiaden公司開發了獨特的,獲專利的雙層半掛車,但是出于裝卸貨物的考慮,這些掛車外形尺寸比較大,轉彎半徑大,機動靈活性比較差,且不能升降。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0720092382.0的一種特種拖車,由鵝頸梁總成、承載車架、車橋、輪胎、前支撐和后支撐組成,鵝頸梁總成與承載車架采用活動連接,并固定在承載車架的前部,車橋通過剛性連接方式與承載車架固定在一起,該車橋為一線二軸的型式,在承載車架后部的兩側分別安裝有后支撐,用于支撐承載車架;車橋可以通過銷軸、螺栓或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承載車架后部;承載車架為活動連接的框架梁,提高了承載能力,降低了拖車的制造成本,便于將拖車拉到油田作業現場,一次性地完成大型撬裝設備地搬運,從而實現提高作業效率、降低了作業成本的目的,現有技術由于有動力源車輛或其他類似的寬泛對象運行速度慢、能耗高等諸多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特種拖車,以解決現有技術由于全向防爆蓄電池側面叉車庫區運行速度慢、能耗高等諸多問題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特種拖車,其結構包括車架主體、轉向機構、牽引機構、制動器、升降懸架裝置、前后橋、工具箱、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手扳葫蘆、電氣體、限位器,所述車架裝置與轉向機構相連接,所述轉向機構與牽引機構相連接,所述制動裝置安裝在前后橋上,所述升降懸架裝置設在前后橋上,所述工具箱設在車架裝置的下方,所述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機構與車架裝置相連接,所述手扳葫蘆設在車架裝置上,所述電氣裝置與車架裝置連接,所述限位器設在車架裝置上,所述升降懸架裝置包括聯軸器、偏心輪、上連桿、搖臂、筋板、側板、底板、下連桿,所述聯軸器與上連桿連接,所述上連桿通過偏心輪與搖臂連接,所述筋板設在側板的上方,所述底板與側板相連接,所述下連桿設在上連桿下方,所述車架主體包括前跳板、后跳板,所述前跳板設在車架主體的前部,所述后跳板安裝在車架主體的尾部。
進一步地,所述牽引機構由插座、牽引桿、軸套、牽引桿支架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插座設在牽引桿上,所述軸套與牽引桿支架連接,所述牽引桿支架與轉向機構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手扳葫蘆由鐵鏈、吊鉤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鐵鏈上設有吊鉤。
進一步地,所述手板葫蘆具有拉力大,操縱力大,使用便捷,占用空間小,工人勞動強度低的特點,保證了跳板升降可以由人力完成,擴大了拖車的使用范圍。
進一步地,所述的轉向機構設有轉盤、回轉軸承、前擋泥板。
進一步地,所述前跳板為拖車進入其他運輸車輛提供坡道,所述前跳板角度不大于4°,為拖車采用它車輛進行運輸提供便利。
進一步地,所述后跳板為自身裝卸提供坡道。
進一步地,所述前跳板與后跳板為可折疊跳板,解決了拖車跳板的長度影響拖車重心和拖車高度的重要問題。
進一步地,所述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省掉了動力源,降低了拖車的成本。
進一步地,所述升降懸架裝置,解決被拖車接近角、離去角、爬坡度較小的問題并且保證了拖車在行駛過程中的支撐力,提高了拖車作業的穩定性。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采用人機化設計,制造方便;在平穩性支撐方面,穩定性更佳,提高了整機工作的可靠性;該車設計合理,性能優良,適用性強,操作簡便;使有動力源車輛或其他類似的寬泛對象的行走實現了快速節能的目的。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發明一種特種拖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一種特種拖車后視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一種特種拖車俯視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一種特種拖車升降懸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車架主體-1、轉向機構-2、牽引機構-3、制動器-4、升降懸架裝置-5、前后橋-6、工具箱-7、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8、手扳葫蘆-9、電氣體-10、限位器-11、聯軸器-501、偏心輪-502、上連桿-503、搖臂-504、筋板-505、側板-506、底板-507、下連桿-508、前跳板-101、后跳板-102、插座-301、牽引桿-302、軸套-303、牽引桿支架-30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請參閱圖1-圖4,本發明提供一種特種拖車:其結構包括車架主體1、轉向機構2、牽引機構3、制動器4、升降懸架裝置5、前后橋6、工具箱7、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8、手扳葫蘆9、電氣體10、限位器11,所述車架裝置1與轉向機構2相連接,所述轉向機構2與牽引機構3相連接,所述制動裝置4安裝在前后橋6上,所述升降懸架裝置5設在前后橋6上,所述工具箱7設在車架裝置1的下方,所述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8與車架裝置1相連接,所述手扳葫蘆9設在車架裝置1上,所述電氣裝置10與車架裝置1連接,所述限位器11設在車架裝置1上,所述升降懸架裝置5包括聯軸器501、偏心輪502、上連桿503、搖臂504、筋板505、側板506、底板507、下連桿508,所述聯軸器501與上連桿503連接,所述上連桿503通過偏心輪502與搖臂504連接,所述筋板505設在側板506的上方,所述底板507與側板506相連接,所述下連桿508設在上連桿503下方,所述車架主體1包括前跳板101、后跳板102,所述前跳板101設在車架主體1的前部,所述后跳板102安裝在車架主體1的尾部,所述牽引機構3由插座301、牽引桿302、軸套303、牽引桿支架304組成,所述插座301設在牽引桿302上,所述軸套303與牽引桿支架304連接,所述牽引桿支架304與轉向機構2相連接,所述手扳葫蘆9由鐵鏈901、吊鉤902組成,所述鐵鏈901上設有吊鉤902,所述手板葫蘆9具有拉力大,操縱力大,使用便捷,占用空間小,工人勞動強度低的特點,保證了跳板升降可以由人力完成,擴大了拖車的使用范圍,所述的轉向機構2設有轉盤、回轉軸承、前擋泥板,所述前跳板101為拖車進入其他運輸車輛提供坡道,所述前跳板101角度不大于4°,為拖車采用它車輛進行運輸提供便利,所述后跳板102為自身裝卸提供坡道,所述前跳板101與后跳板102為可折疊跳板,解決了拖車跳板的長度影響拖車重心和拖車高度的重要問題,所述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8省掉了動力源,降低了拖車的成本,所述升降懸架裝置5,解決被拖車接近角、離去角、爬坡度較小的問題并且保證了拖車在行駛過程中的支撐力,提高了拖車作業的穩定性。
在登車工作時,前跳板101與后跳板102為可折疊式跳板的展開,保證了被拖運車駛入的接近角、離去角和爬坡度,車架平臺下降時不受輪胎限制,從而保證了后跳板102角度不大于8°,設計的前跳板101為拖車進入其他運輸車輛提供坡道,前跳板101角度不大于4°,由于拖車跳板較長,重量較大,只靠人力無法穩定起升,采用輔助設備進行跳板升降受到條件限制的特點,設計了手板葫蘆9作為跳板的升降機構,升降懸架裝置5的懸架系統,可使整車車架主體1傾斜一定角度。同時,應用四桿機構中的死點位置,在解決拖車車架平臺傾斜的同時,保證了拖車在行駛過程中的支撐力,提高了拖車作業的穩定性。
本發明的制動器4是具有使運動部件減速、停止或保持停止狀態等功能的裝置。是使機械中的運動件停止或減速的機械零件。
本發明的車架主體1、轉向機構2、牽引機構3、制動器4、升降懸架裝置5、前后橋6、工具箱7、螺旋式支腿升降柱機構8、手扳葫蘆9、電氣體10、限位器11、聯軸器501、偏心輪502、上連桿503、搖臂504、筋板505、側板506、底板507、下連桿508、前跳板101、后跳板102、插座301、牽引桿302、軸套303、牽引桿支架304,部件均為通用標準件或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曉的部件,其結構和原理都為本技術人員均可通過技術手冊得知或通過常規實驗方法獲知,本發明解決的問題是現有技術由于有動力源車輛或其他類似的寬泛對象運行速度慢、能耗高,本發明通過上述部件的互相組合,采用人機化設計,制造方便;在平穩性支撐方面,穩定性更佳,提高了整機工作的可靠性;該車設計合理,性能優良,適用性強,操作簡便;使有動力源車輛或其他類似的寬泛對象的行走實現了快速節能的目的,具體如下所述:
所述升降懸架裝置5設在前后橋6上,所述聯軸器501與上連桿503連接,所述上連桿503通過偏心輪502與搖臂504連接,所述筋板505設在側板506的上方,所述底板507與側板506相連接,所述下連桿508設在上連桿503下方。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