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根據需要可變換為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車或電動推車等形態的電動滑板平衡車,以及這種電動滑板平衡車的形態變換方法。
背景技術:
平衡車是一種電力驅動、具有自我平衡能力的個人運載工具,雙輪平衡車的輪子左右分布。電動滑板車是一種電力驅動,輪子前后分布構成一踏板平臺,使用者立在踏板上駕駛的個人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是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增加電機、控制器、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以電力作為輔助動力的個人交通工具。
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自行車各有優缺點:平衡車具體轉彎半徑很小,非常適合在小空間范圍內使用的特點;但是平衡車無剎車系統,不宜在道路上行駛。電動滑板車具有速度控制和剎車操縱系統,體積較小,可在道路上以較高速度行駛,但不便在室內行駛。電動自行車可以坐著騎行,安全系數和舒適性較高,但體積較大,不宜在室內行駛。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者常常遇到車輛被盜的問題,需要一種體積小巧、可以隨身攜帶、安全舒適、室內室外及道路上均適合使用的車輛;現有的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自行車不能同時滿足這些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體積小巧、可以隨身攜帶、安全舒適、室內室外及道路上均適合使用的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上述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的形態變換方法。
為了實現上述的主要目的,本發明提供的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包括:車體、控制器、驅動輪、控制桿、座椅、中置踏板和中置輪。驅動輪位于車體左右兩側,控制器位于車體內,中置踏板和中置輪能夠折疊收藏于車體上,座椅可以與控制桿結合為組合控制桿。
當中置踏板和中置輪折疊收藏于車體上,座椅與控制桿結合為組合控制桿時,控制方式切換為平衡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平衡車。
當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站在中置踏板和車體上駕駛時,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滑板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電動滑板車。
當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座椅安裝在中置踏板上,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電動車。
當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在中置踏板的對面推行時,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推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電動推車。
由上述方案可見,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可通過部件的收展組合變換,轉換為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車和電動推車四種形態。根據使用環境和使用者需要,該車可便捷地變換為不同形態,如在道路上騎行時變換為安全舒適的電動車形態,在短途出行時變換為安全便捷的滑板車形態,在商場超市購物時變換為作為購物車電動推車形態,在室內使用或者存放時變換為靈活小巧平衡車形態,實現一車多用。并且在整個出行過程中該車可一直跟隨著使用者,從而解決車輛被盜問題。
一個優選的方案是,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的驅動輪或中置輪上有剎車裝置,控制桿上有速度和剎車操控裝置,用于控制非平衡車形態下的行駛速度與剎車。
進一步的方案是,位于控制桿頂部左右的手把可以展開,也可以折疊收藏于座椅內;中置踏板內置有支架,該支架可以展開形成置物平臺。
更進一步的方案是,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為電動推車形態時,組合控制桿可以沿控制桿軸向轉動180度,或其座椅可以沿與驅動輪平行的軸反轉180度,方便使用者推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供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的形態變換方法,包括:(1)將中置踏板和中置輪折疊收藏于車體上,座椅與控制桿結合為組合控制桿,控制方式切換為平衡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平衡車。(2)將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站在中置踏板和車體上駕駛,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滑板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電動滑板車。(3)將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座椅安裝在中置踏板上,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電動車。(4)將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在中置踏板的對面推行,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推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電動推車。
根據上述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的形態變換方法,進一步的方法是:當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為電動推車形態時,可以將組合控制桿沿控制桿軸向轉動180度,或將其座椅沿與驅動輪平行的軸反轉180度,方便使用者推行。
由上述方法可見,根據使用環境和使用者需要,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可便捷地變換為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車和電動推車四種形態,實現一車多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實施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的形態變換方法實施例的流程圖。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本發明的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包括車體1、控制器2、驅動輪3、控制桿4、座椅5、中置踏板6和中置輪7。驅動輪3位于車體左右兩側,控制器2位于車體內,中置踏板6和中置輪7能夠折疊收藏于車體1上,座椅5可以與控制桿4結合為組合控制桿。圖1(a)為平衡車形態,圖1(b)為電動滑板車形態,圖1(c)為電動車形態,圖1(d)為電動推車形態。
當中置踏板6和中置輪7折疊收藏于車體1上,座椅5與控制桿4結合為組合控制桿時,控制方式切換為平衡車方式,該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平衡車,如圖1(a)形態。
當中置踏板6展開,中置輪7著地并與驅動輪3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站在中置踏板6和車體1上駕駛時,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滑板車方式,該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電動滑板車,如圖1(b)形態。
當中置踏板展6開,中置輪7著地并與驅動輪3構成三角支撐狀態,座椅5安裝在中置踏板6上,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車方式,該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電動車,如圖1(c)形態。
當中置踏板展6開,中置輪7著地并與驅動輪3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在中置踏板6的對面推行時,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推車方式,該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表現為電動推車,如圖1(d)形態。
本實施例中,該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可通過部件的收展組合變換,轉換為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車和電動推車四種形態。根據使用環境和使用者需要,該車可便捷地變換為不同形態,實現一車多用。
本實施例中,該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的驅動輪3上有剎車裝置10,控制桿4上有速度和剎車操控裝置9,用于控制非平衡車形態下的行駛速度與剎車。
本實施例中,位于控制桿4頂部左右的手把8可以展開,也可以折疊收藏于座椅5內;中置踏板6內置有支架11,支架11可以展開形成置物平臺。
本實施例中,該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為電動推車形態時,組合控制桿可以沿控制桿4軸向轉動180度,或其座椅5可以沿與驅動輪3平行的軸反轉180度,方便使用者推行。
下面結合圖2介紹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的形態變換方法。
(1)執行步驟S1,將中置踏板和中置輪折疊收藏于車體上,座椅與控制桿結合為組合控制桿,控制方式切換為平衡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平衡車。
(2)執行步驟S2,將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站在中置踏板和車體上駕駛,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滑板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電動滑板車。
(3)執行步驟S3,將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座椅安裝在中置踏板上,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電動車。
(4)執行步驟S4,將中置踏板展開,中置輪著地并與驅動輪構成三角支撐狀態,使用者在中置踏板的對面推行,控制方式切換為電動推車方式,可變形態電動滑板平衡車即變換為電動推車。接著執行步驟S5,將組合控制桿沿控制桿軸向轉動180度,或將其座椅沿與驅動輪平行的軸反轉180度,方便使用者推行。
上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一種實施方式,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如中置踏板為伸縮式折疊、控制方式的變換為手動或根據車輛形態自動切換等,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