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車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
背景技術:
目前電動車是常見的代步工具,目前存在借用電動車或租用電動車,甚至存在借(租)給一人使用,這個人再將電動車轉借(租)給其他人的現象,如果電動車在外借期間出現事故,人員逃逸后無法核實騎行人員無法追溯的情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申請人針對以上缺點,進行了研究改進,提供一種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包括車身、顯示控制模塊和手機控制模塊,所述顯示控制模塊包括顯示儀表和啟動模塊,所述顯示儀表設置在車身的車頭上,所述顯示儀表上包括攝像頭,顯示模塊、儲存模塊、云端傳輸模塊和斷電按鈕,所述儲存模塊可通過云端傳輸模塊電連互聯網云端網絡連接,也可通過USB接口連接外接存儲單元,所述手機控制模塊也可與互聯網云端網絡連接,所述儲存模塊和斷電按鈕均與啟動模塊電連,所述車身前側固定前置攝像頭,所述前置攝像頭也電連顯示模塊,所述顯示模塊也電連儲存模塊,所述車身內還設置GPS定位系統。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所述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必須通過手機控制模塊輸入需要騎行人員的臉部照片,手機控制模塊將臉部照片傳送至互聯網云端,互聯網云端再將臉部照片傳輸給電動車的儲存模塊儲存,當人需要騎行電動車時,需要通過攝像頭采集臉部照片,收集到臉部照片后與儲存模塊內儲存的人臉照片對比,如果找到對應的照片的則可以直接啟動電動車,如果過沒找到則電動車不能使用,同時不管是否找到對應的照片都將收集到的照片通過通過云端傳輸模塊將傳輸給互聯網云端,手機控制模塊可實時查看收集到的人臉照片,查看是什么人在使用或操作車子,且設置前攝像頭可記錄行車時的情況,并通過顯示模塊顯示,同時顯示模塊將拍攝到的影像實時傳輸給儲存模塊,可通過儲存模塊儲存,也可經過儲存模塊和過云端傳輸模將影響傳送至互聯網云端,以便車輛所有者查看車子的行駛狀況,同時電動車還帶GPS定位系統,可實時了解電動車的位置。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顯示單元的正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模塊示意圖。
圖中:1、車身;2、顯示儀表;21、攝像頭;22、顯示模塊;23、儲存模塊;24、云端傳輸模塊;25、斷電按鈕;26、USB接口;3、啟動模塊;4、前置攝像頭;5、GPS定位系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包括車身1、顯示控制模塊和手機控制模塊,顯示控制模塊包括顯示儀表2和啟動模塊3,顯示儀表2設置在車身1的車頭上,顯示儀表2上包括攝像頭21,顯示模塊22、儲存模塊23、云端傳輸模塊24和斷電按鈕25,儲存模塊23可通過云端傳輸模塊24電連互聯網云端電連,也可通過USB接口26連接外接存儲單元,手機控制模塊也可與互聯網云端電連,儲存模塊23和斷電按鈕25均與啟動模塊3電連,車身1前側固定前置攝像頭4,前置攝像頭4也電連顯示模塊22,顯示模塊22也電連儲存模塊23,車身1內還設置GPS定位系統5。
所述帶行車記錄的人臉識別電動車使用時,通過手機控制模塊,即手機APP,通過手機攝像頭收集授權使用的人臉照片,所述人臉照片通過手機傳送至互聯網云端,所述儲存模塊23通過云端傳輸模塊24可將互聯網云端上的人臉照片下載下來,并存儲在儲存模塊23內,也可將人臉照片存在外接存儲單元上,外接存儲單元通過USB接口26連接儲存模塊23,儲存模塊23可直接讀取外接存儲單元內的人臉照片;當使用者需要開電動車時,將臉對準顯示儀表2上的攝像頭21,攝像頭21可收集當前使用者的人臉照片,當前使用者的人臉照片21傳送至儲存模塊23內,與儲存模塊23內儲存的授權使用者的人臉照片對比,如果是授權使用者,則對比成功,顯示模塊22顯示笑臉,并通過啟動模塊3啟動電動車,可正常騎行,前置攝像頭4啟動,可記錄行車情況,并在顯示模塊22上顯示影像,影像還可傳輸至儲存模塊23儲存,并可通過云端傳輸模塊24將影像傳送至互聯網云端,電動車擁有者可通過手機APP查看影像,關注電動車的騎行情況,所述GPS定位系統5可將電動車的位置信息發送至互聯網云端,電動車擁有者也可了解到電動車的位置信息,騎行過程中需要關閉電動車時,只需按下斷電按鈕25,啟動模塊3就控制電動車斷電,且電動車停車超過5分鐘,斷電按鈕25也會啟動,使電動車斷電,如需要重新啟動,只需重新進行人臉識別,如果不是授權使用者,對比不成功,顯示模塊22顯示苦臉,電動車不能啟動,防止不被授權的人啟動電動車,且不管對比成功與否,將當前使用者的照片通過云端傳輸模塊24,傳送至互聯網云端,電動車擁有者通過手機APP查看人臉照片,實時了解是什么人在使用電動車或非法啟動電動車,電動車如果出事故,電動車擁有者也可通過手機APP查找得知當時是什么人在什么位置發生的事故,和事故是如何造車的,即可快速的鎖定肇事者,分清事故責任。
以上描述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不是對實用新型的限定,本實用新型所限定的范圍參見權利要求,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可以作任何形式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