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便攜電動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無車把的新型便攜電動車。
背景技術:
隨著節能環保觀念的不斷深入人心以及電動車技術的愈發成熟,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電動車作為出行時的代步工具。根據體積大小以及攜帶輕便性的不同,電動車可以分別兩類,其中一類是形狀與傳統自行車相近、設置有車把的折疊車,另一類是無車把的便攜電動車,如賽格威等自衡車。
折疊車的轉向可通過手部轉動車把來實現,操作上較為簡單,安全性較高,但由于其體積較大,即使是折疊后也不容易攜帶。而自衡車的體積往往更小,便攜性更佳,但是自衡車的轉向需要依靠操作者的重心偏移來實現,這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對于初學者來說,在快速移動的自衡車上移動自己的身體,容易因重心不穩而出現跌落的情況,導致受傷。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有必要提供一種無須偏移重心就能夠實現轉向的便攜電動車。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無須偏移重心就能夠實現轉向的便攜電動車。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便攜電動車,包括車架、驅動輪組件、轉向前叉、前輪、控制器、電池、驅動件及兩連動件。驅動輪組件安裝于車架的后端,轉向前叉轉動地設置于車架的前端,前輪安裝于轉向前叉的下端,控制器與電池設置在車架上,電池為控制器供電,控制器與驅動輪組件連接,驅動件安裝在轉向前叉上。車架的兩側分別樞接有左踏板、右踏板,一連動件設置在左踏板與驅動件之間,另一連動件設置在右踏板與驅動件之間,左踏板和/或右踏板轉動時通過連動件、驅動件帶動轉向前叉轉動。
與現有技術相比,由于本新型便攜電動車的轉向前叉上設置有驅動件,而車架兩側的左踏板、右踏板分別通過一連動件與驅動件連接,因此當左踏板和/或右踏板轉動時,可以通過連動件帶動驅動件,并進一步驅使轉向前叉轉動,實現電動車的轉向。本新型便攜電動車的優點在于:無需設置車把,解放了駕駛者的雙手,保證了電動車便攜性;另外,在行駛過程中依靠腳部踩踏踏板就能夠實現轉彎,無需駕駛者偏移自己的重心,因此安全性更高。
較佳地,驅動件包括驅動齒輪及轉動地套設在轉向前叉上的上齒輪與下齒輪,上齒輪朝向下齒輪的一面設有輪齒,下齒輪朝向上齒輪的一面設有輪齒,轉向前叉上固定有位于上齒輪與下齒輪之間的銷軸,驅動齒輪轉動地設置于銷軸并與上齒輪及下齒輪嚙合,兩連動件分別連接在上齒輪與下齒輪上。在兩個連動件的驅動下,上齒輪與下齒輪會在轉向前叉上進行同向或反向轉動,根據上齒輪與下齒輪轉動情況的不同,驅動齒輪能夠出現自轉而保持轉向前叉不同,或出現公轉并帶動轉向前叉轉動。
具體地,車架的前端具有呈中空的圓筒形的定位部,轉向前叉上端的圓軸轉動地設置在定位部中,前輪設置在轉向前叉下端的分叉結構中,上齒輪、下齒輪及驅動齒輪位于定位部與分叉結構之間。將三個齒輪設置在定位部與分叉結構之間,有利于將三個齒輪定位穩定。
具體地,兩連動件分別為左拉繩、右拉繩;左拉繩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左踏板的前端與后端,且左拉繩繞緊于上齒輪與下齒輪中的一者上,右拉繩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右踏板的前端與后端,且右拉繩繞緊于上齒輪與下齒輪中的另一者上。由于拉繩的兩端分別固定在踏板的前后端,并且拉繩還繞緊于齒輪上,因此當踏板前后轉動時能夠通過拉繩的活動拉動齒輪轉動。兩個踏板的不同轉向情況能夠使上齒輪與下齒輪之間也出現不同的轉動情況。
更具體地,車架上設有若干導向件,左拉繩與右拉繩滑動地穿過導向件。導向件對左拉繩、右拉繩起到定位、導向的作用。
具體地,每一連動件均包括推拉桿與連接件,兩推拉桿的一端分別樞接在上齒輪與下齒輪上,推拉桿的另一端與對應的連接件連接,左踏板與右踏板分別通過連接件驅動推拉桿。當推拉桿被向前頂或向后拉時,能夠驅使齒輪轉動。
更具體地,連接件呈Z形結構,連接件的一端與對應的推拉桿樞接,連接件的另一端位于左踏板或右踏板之上。當踏板轉動時能夠向前或向后推動連接件,被推動的連接件進一步向前推動或向后拉動推拉桿,是的上齒輪或下齒輪出現轉動。
較佳地,車架的后端活動地設有一剎車線,剎車線的一端由左踏板和/或右踏板拉動,剎車線的另一端與驅動輪組件連接。踏板拉動剎車線,剎車線可通過驅動輪組件中的剎車片進行物理摩擦剎車。
具體地,車架的后端固定有一導向座,剎車線滑動地穿過導向座的一端且剎車線的末端連接有一滑輪,一拉繩繞過滑輪,拉繩的兩端滑動地穿過導向座的另一端后分別與左踏板、右踏板的后端固定。設置導向座的目的是使拉繩與剎車線被拉動時動作更順暢,不易出現亂纏或卡死。
較佳地,車架包括左側板、右側板及底板,左側板與右側板相互間隔,底板固定在左側板與右側板之間,左側板、右側板與底板之間圍成容納電池與控制器的容置空間。設置容置空間來容納電池與控制器,有利于減小電動車的體積,提高電動車的便攜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新型便攜電動車的立體圖。
圖2是第一實施例中新型便攜電動車的爆炸圖。
圖3是圖2中A處的放大圖。
圖4是圖2中B處的放大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新型便攜電動車的立體圖。
圖6是第二實施例中新型便攜電動車隱藏車架、電池、控制器與后輪后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給出的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作出描述。
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便攜電動車1,包括車架11、驅動輪組件12、轉向前叉13、前輪14、控制器151、電池152、驅動件及兩連動件。
驅動輪組件12安裝于車架11的后端,轉向前叉13轉動地設置于車架11的前端,前輪14安裝于轉向前叉13的下端,控制器151與電池152設置在車架11上,電池152為控制器151供電,控制器151與驅動輪組件12連接,驅動件安裝在轉向前叉13上。車架11的兩側分別樞接有左踏板171、右踏板172,一連動件設置在左踏板171與驅動件之間,另一連動件設置在右踏板172與驅動件之間,左踏板和/或右踏板轉動時通過連動件、驅動件帶動轉向前叉13轉動。
具體的,車架11包括左側板111、右側板112及底板113,左側111板與右側板112相互間隔,底板113固定在左側板111與右側板112之間,左側板111、右側板112與底板113之間圍成容納電池152與控制器151的容置空間110。通過將電池152與控制器151容納在容置空間110之內,可以有效減小電動車1的整體體積,提高其便攜性。車架11的左踏板171設置在左側板111下端的外側,右踏板172設置在右側板112的外側。
左側板111與右側板112的后端向外側,即遠離彼此的方向彎折,驅動輪組件12安裝在左側板111與右側板112的后端之間。驅動輪組件12本身包括后輪、驅動電機以及剎車片,其中驅動電機與控制器151連接并接收來自控制器151的啟動、停止、加速及減速信號。左側板111與右側板112的前端合攏并形成呈中空的圓筒形的定位部114,轉向前叉13的上端為圓軸,下端為分叉結構,圓軸轉動地設置在定位部114中,前輪14設置在分叉結構中。
驅動件包括驅動齒輪101、上齒輪102及下齒輪103,其中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轉動地套設在轉向前叉13上端的圓軸部分,上齒輪102位于下齒輪103上方,并且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位于定位部114與轉向前叉13的分叉結構之間。上齒輪102朝向下齒輪103的一面設有輪齒,下齒輪103朝向上齒輪102的一面設有輪齒。轉向前叉13上固定有一位于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之間的銷軸131,驅動齒輪101動地設置于銷軸131并同時與上齒輪102及下齒輪103嚙合。車架11的定位部114與轉向前叉13的分叉結構之間的間隔恰好容納三個齒輪,使三個齒輪被定位。
在本實施例中,兩連動件分別為左拉繩181、右拉繩182。左拉繩181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左踏板171的前端與后端,且左拉繩181繞緊于上齒輪102上,右拉繩182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右踏板172的前端與后端,且右拉繩182繞緊于下齒輪103上。具體的,左踏板171的內側的前端具有向右踏板172突出的前凸柱171a,后端具有突出的后凸柱171b,而車架11兩側的前后端分別設置有導向件115,位于前端的導向件115具有兩個可容納拉繩穿過的管狀結構,位于后端的導向件115具有一個管狀結構。左拉繩181的一端固定在前凸柱171a上,然后向上穿過同側的導向件115后由外向內繞到上齒輪102上,左拉繩181繞過上齒輪102后再往回依次穿過前端導向件115及后端導向件115,最后固定在后凸柱171b上。當左踏板171轉動時,其前后兩端的相對動作將會通過左拉繩181傳遞到上齒輪102上,使上齒輪102轉動。右踏板172上同樣具有前凸柱172a與后凸柱172b,右拉繩182在車架11右側的設置方式與左拉繩181相同,不再重復介紹。
參照圖3,當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反向轉動時,驅動齒輪101在兩者的帶動下發生自轉,轉向前叉13上的銷軸131不動,轉向前叉13不會轉動,此時電動車1不轉向。當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同向轉動時,驅動齒輪101被鎖死在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之間而不能自轉,此時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會帶動驅動齒輪101向一個方向擺動,而驅動齒輪101進一步通過銷軸131帶動轉向前叉13轉動,實現電動車1的轉向。當上齒輪102轉動而下齒輪103不轉動時,上齒輪102會推動驅動齒輪101在下齒輪103上滾動,使銷軸131也跟隨擺動,但是擺動幅度相比上齒輪102、下齒輪103同向轉動時的擺動幅度要小。因此,當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中的一個轉動而另一個不轉動時,電動車1也可實現較小角度的轉向。
本新型把便攜電動車1置于平地上時,左踏板171與右踏板172大致平行與水平面。將左踏板171與右踏板172的前端相對后端下沉的轉動定義為正向轉動,將左踏板171與右踏板172的前端相對后端翹起的轉動定義為反向轉動。參照圖2與圖3,當左踏板171正向轉動而右踏板172反向轉動時,上齒輪102沿圖3中所示的C方向轉動,下齒輪103與上齒輪102同向轉動,從而使前輪14向左擺動,實現左轉。當左踏板171正向轉動而右踏板172保持不動時,電動車1左轉的角度較小。同樣的,當右踏板172正向轉動而左踏板171反向轉動實,電動車1右轉;當右踏板172正向轉動而左踏板171保持不動時,電動車1右轉的角度較小。
再參照圖2與圖4,車架11的后端固定有一導向座161并設有一剎車線162及一觸發線163,剎車線162的一端伸入到驅動輪組件12中并與其內的剎車片連接,觸發線163的一端伸入到控制器151中。剎車線162與觸發線163的另一端滑動地穿過導向座161的上端后連接一滑輪164。一變速拉繩165繞過滑輪164后兩端向下滑動穿過導向座161的下端。左踏板171與有右踏板172后端的后凸柱171b、172b的末端位于導向座161的下方,變速拉繩165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兩后凸柱171b、172b的末端。當左踏板171與右踏板172同時反向轉動時,兩者的后端下沉并拉動變速拉繩165,變速拉繩165下滑并拉動觸發線163及剎車線162,觸發線163觸發控制器151中的減速開關,使控制器151向驅動輪組件12中的驅動電機發出減速指令,同時剎車線162拉動驅動輪組件12中的剎車片進行摩擦剎車,兩種減速方式相結合,使電動車1和的剎車效果更顯著。由于變速拉繩165是繞在滑輪164上的,其兩端可以同向或反向滑動,因此允許左踏板171與右踏板172可以有不同的轉動方向與幅度。當左踏板171與右踏板172同時正向轉動時,觸發線163觸發控制器151中的加速開關,使控制器151向驅動輪組件12中的驅動電機發出加速指令。
圖5與圖6所示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個實施例,本實施例中的新型便攜電動車2的驅動件與上一實施例中相同,但是每一連動件包括推拉桿191與呈直角Z形結構的連接件192。一連接件192的下端位于左踏板171之上,其上端與位于右側的推拉桿191的后端樞接,該推拉桿191的前端樞接于上齒輪102。另一連接件192的下端位于右踏板172之上,其上端與位于左側的推拉桿191的后端樞接,該推拉桿191的前端樞接于下齒輪103。左踏板171、右踏板172正向轉動時向前推動推拉桿191,反向轉動時向后推動推拉桿191。當左踏板171正向轉動而右踏板172反向轉動時,上齒輪102與下齒輪103同向轉動,電動車2左轉;當右踏板172正向轉動而左踏板171反向轉動時,電動車2右轉。
本實施例中電動車2后端實現加減速的結構也與上一實施例中完全相同。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新型便攜電動車1、2的優點在于:無需設置車把,解放了駕駛者的雙手,保證了電動車1、2便攜性;另外,在行駛過程中依靠腳部踩踏踏板就能夠實現轉彎,無需駕駛者偏移自己的重心,因此安全性更高。
以上所揭露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例而已,其作用是方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理解并據以實施,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之權利范圍,因此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所涵蓋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