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制造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用于車輛的車身和具有其的車輛。
背景技術:
在一些車輛中,特別在一些電動車輛中,充電座布置在原加油口處。相關技術中,連接充電座與車輛的動力電池包之間的充電座線束在車內未加固定,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充電座線束易相對于充電座晃動,導致充電座接觸不良,進而導致車輛無法充電。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在于提出一種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固定充電座線束的車身。
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在于提出一種具有上述車身的車輛。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身,包括后側圍外板、充電座、C柱內板和輪罩內板,所述后側圍外板上設置有充電凹部,所述充電凹部上設置有充電座安裝板,所述充電座安裝板上設置有避讓槽,所述充電座位于所述避讓槽內且與所述充電座安裝板固定,所述充電座收納于所述充電凹部內部,所述C柱內板和所述輪罩內板設置在所述后側圍外板的內側,并且所述C柱內板與所述輪罩內板固定,所述輪罩內板上設置有輪罩加強板,所述輪罩加強板上設置有線束支架,所述線束支架用于固定于所述充電座連接的充電座線束。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身,能在一定程度上固定充電座線束,避免車輛行駛過程中充電座線束相對于充電座晃動,進而防止充電座接觸不良,提高了充電座的使用壽命。
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的車身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優選地,所述輪罩加強板具有隆起部分和位于所述隆起部分四周的翻邊,所述翻邊與所述輪罩內板固定,所述隆起部分與所述輪罩內板之間限定出空腔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線束支架為“L”形且包括橫板和豎板,所述橫板與所述隆起部分固定,所述豎板從所述橫板的一側邊緣向上延伸,所述豎板上設置線束卡扣固定孔。
優選地,所述輪罩內板上設置有線束穿孔,所述充電座線束從所述輪罩內板的上部通過所述線束穿孔穿設至所述輪罩內板的下部。
進一步地,所述線束穿孔處設置有膠塞,所述膠塞具有膠塞通孔。
更進一步地,所述膠塞的上端設置有環形凸緣,所述環形凸緣支撐在位于所述線束穿孔周邊的輪罩內板上。
優選地,所述充電座上還設置有充電槍解鎖示意燈。
進一步地,所述充電座上設置有充電槍鎖止機構,所述車身還包括應急拉線,所述應急拉線與所述充電槍鎖止機構相連且構造成通過拉動所述應急拉線以解鎖所述充電槍鎖止機構。
更進一步地,所述應急拉線的至少一部分顯露在所述車輛的后備箱內。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所述的車輛,設有如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身。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所述的車輛,可以順利充電,且提高了充電座的使用壽命,無需經常更換充電座,節約了維修成本。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后側圍外板的外側在充電座周圍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身的內側在充電座周圍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車身100,后側圍外板1,充電凹部11,充電座安裝板111,充電座2,充電槍解鎖示意燈21,C柱內板3,輪罩內板4,輪罩加強板41,隆起部分411,翻邊412,線束支架413,橫板4131,豎板4132,線束卡扣固定孔41321,膠塞421,膠塞通孔4211,環形凸緣4212,充電座線束5,應急拉線6。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可以互相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面結合附圖并參考具體實施例描述本實用新型。
首先結合圖1和圖2描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身100。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身100可以包括后側圍外板1、充電座2、C柱內板3和輪罩內板4,后側圍外板1上可以設置有充電凹部11,充電凹部11可以位于車輛后部的原加油口的位置,由此可便于改裝。
如圖1所示,充電凹部11上可以設置有充電座安裝板111,充電座安裝板111上可以設置有避讓槽,充電座2可以位于避讓槽內且可以與充電座安裝板111固定,由此充電座2可以收納于充電凹部11內,當車輛需要充電時,人員可以將充電槍伸入充電凹部11內與充電座2插接,充電座2可以通過充電座線束5對車輛的動力電池包充電。
如圖2所示,C柱內板3和輪罩內板4可以設置在后側圍外板1的內側,并且C柱內板3可以在輪罩內板4的外側與輪罩內板4固定,輪罩內板4上可以設置有輪罩加強板41,輪罩加強板41可以位于輪罩內板4的內部,輪罩加強板41上可以設置有線束支架413,線束支架413可以固定于充電座2連接的充電座線束5,充電座線束5可以依次穿過輪罩內板4和C柱內板3與充電座2連接。
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身100,通過在輪罩加強板41上設置線束支架413,能在一定程度上固定充電座線束5,避免車輛行駛過程中充電座線束5相對于充電座2晃動,進而防止充電座2與充電座線束5接觸不良,提高了充電座2的使用壽命。
優選地,如圖2所示,輪罩加強板41可以具有隆起部分411和位于隆起部分411四周的翻邊412,翻邊412可以與輪罩內板4貼合且焊接固定,隆起部分411可以與輪罩內板4之間限定出空腔結構,空腔結構可以具有吸能作用,從而保證輪罩內板4與輪罩加強板41之間的連接強度。
在一些具體的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線束支架413可以為“L”形,線束支架413可以包括橫板4131和豎板4132,橫板4131可以與隆起部分411固定,豎板4132可以與橫板4131垂直且可以從橫板4131的一側邊緣向上延伸,豎板4132上可以設置線束卡扣固定孔41321,充電座線束5可以穿設線束卡扣固定孔41321,使充電座線束5與線束支架413固定。
優選地,如圖2所示,輪罩內板4上設置有線束穿孔,充電座線束5可以先從輪罩加強板41下方依次穿設輪罩內板4和輪罩加強板41的隆起部分411到達輪罩內板4的上部的線束支架413,在穿設線束卡扣固定孔41321后,充電座線束5可以再從輪罩內板4的上部通過線束穿孔穿設至輪罩內板4的下部,進而穿設C柱內板3與充電座2連接。
具體地,如圖2所示,線束穿孔處可以設置有膠塞421,膠塞421可也以與線束穿孔過盈配合,膠塞421可以具有膠塞通孔4211,充電座線束5可以穿設膠塞通孔4211。更加具體地,如圖2所示,膠塞421的上端可以設置有環形凸緣4212,環形凸緣4212可以支撐在位于線束穿孔周邊的輪罩內板4上,環形凸緣4212可以保護充電座線束5,充電座線束5在穿設線束穿孔時不會被線束穿孔的邊緣劃傷。
在一些具體的實施例中,充電座2上可以設置有充電槍鎖止機構,充電槍鎖止機構可以包括可吸附充電槍的電磁鐵。電磁鐵可以與車輛的ECU連接,當充電槍插接在充電座2為車輛充電時,ECU可以令電磁鐵通電吸附充電槍,充電槍此時無法輕易從充電座2拔出,防止在車輛充電過程中充電槍從充電座2脫出而導致漏電。
優選地,如圖1所示,充電座2上還可以設置有充電槍解鎖示意燈21,充電槍解鎖示意燈21可以與ECU連接。當車輛充電結束時,ECU可以令電磁鐵斷電,同時ECU可以給充電槍解鎖示意燈21通電,此時充電槍解鎖示意燈21亮起,提示人員將充電槍從充電座2拔出。
如圖2所示,車身100還可以包括應急拉線6,應急拉線6可以與充電槍鎖止機構相連。當ECU出現故障無法令電磁鐵斷電時,人員通過拉動應急拉線6,可以使電磁鐵斷電,進而解鎖充電槍鎖止機構,使充電槍可以從充電座2拔出。
具體地,如圖2所示,應急拉線6的至少一部分可以顯露在車輛的后備箱內,方便人員拉動應急拉線6使充電槍從充電座2拔出。
下面描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設有如本實用新型上述任一種實施例的車身100。
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通過設置車身100,可以順利充電,且提高了充電座2的使用壽命,無需經常更換充電座2,節約了維修成本。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進行接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