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自行車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
背景技術:
傳統的電動自行車有兩個腳架:主腳架和偏腳架,偏腳架使用方便,但是穩定性差,尤其是載貨物和載小孩子的時候容易出現傾倒,在停放時,后輪如果漏氣也可能失去重心而傾倒摔壞。使用主腳架就會穩定很多,但是主腳架在立起來和放下去時都很費勁,對于女性和力氣小的人而言,或者在載貨的情況下就更費勁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也適用于摩托車),其由直流電動機帶動,通過多級齒輪減速后增加至足夠的力矩,帶動電動自行車的主腳架立起來或者放下主腳架,從而實現由電動機帶動電動車腳架放下和收起的目的。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包括動力產生部、動力傳輸部、轉動部和腳架,所述動力產生部、動力傳輸部、轉動部和腳架依次連接;動力產生部產生機械動力,帶動動力傳輸部轉動,動力傳輸部將機械動力再傳輸給轉動部,轉動部上固定腳架,當轉動部轉動時,腳架收起或者放下。
根據上述方案,所述動力產生部包括電動機和輸出蝸桿,動力傳輸部為三級齒輪傳輸,轉動部為圓形齒輪和圓形齒輪軸,具體連接關系為:設置有齒輪減速箱殼體,其固定在電動自行車上,所述齒輪減速箱殼體上設有圓形齒輪軸,在圓形齒輪軸上固定有圓形齒輪,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固定有一級齒輪、二級齒輪和三級齒輪,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還固定有電動機,所述電動機連接到輸出蝸桿;輸出蝸桿、一級齒輪、二級齒輪、三級齒輪、圓形齒輪之間的連接關系為:輸出蝸桿與一級齒輪大齒相接,一級齒輪小齒與二級齒輪大齒相接,二級齒輪小齒與三級齒輪大齒相接,三級齒輪小齒與圓形齒輪相接;在齒輪軸上固定有腳架。
根據上述方案,還包括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的結構為:電源或者接通電源的鑰匙連接電壓轉換器,所述電壓裝換器正極連接到開關K4,開關K4連接到電動機控制開關,電動機控制開關連接到電動機,電壓轉換器還通過并聯的開關K2、K3和常開按鈕開關連接到繼電器K,所述繼電器K控制開關K4。剎車燈開關K2、K3和常開按鈕為并聯關系。
根據上述方案,在繼電器K的支路上還并聯有剎車燈L1。
根據上述方案,在電源與電壓轉換器之間設置有鑰匙開關K1。
另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方案,所述動力產生部包括電動機和輸出蝸桿,動力傳輸部為三級齒輪傳輸,轉動部為圓形齒輪、圓形齒輪軸、第一萬向節、長度可調螺桿、第二萬向節和支臂架,具體連接關系為:設置有齒輪減速箱殼體,其固定在電動自行車上,所述齒輪減速箱殼體上設有圓形齒輪軸,在圓形齒輪軸上固定有圓形齒輪,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固定有一級齒輪、二級齒輪和三級齒輪,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還固定有電動機,所述電動機連接到輸出蝸桿;輸出蝸桿、一級齒輪、二級齒輪、三級齒輪、圓形齒輪之間的連接關系為:輸出蝸桿與一級齒輪大齒相接,一級齒輪小齒與二級齒輪大齒相接,二級齒輪小齒與三級齒輪大齒相接,三級齒輪小齒與圓形齒輪相接;設有支臂架,所述支臂架一端固定在圓形齒輪軸上,另一端設有第二萬向節,所述第二萬向節連接長度可調的連桿的一端,長度可調螺桿的另一端設有第一萬向節,第一萬向節連接到腳架中部偏上的位置,所述腳架上端連接到固定軸,固定軸固定在電動自行車上。
根據上述方案,還包括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的結構為:電源或者接通電源的鑰匙連接電壓轉換器,所述電壓裝換器正極連接到開關K4,開關K4連接到電動機控制開關,電動機控制開關連接到電動機,電壓轉換器還通過并聯的開關K2、K3和常開按鈕開關連接到繼電器K,所述繼電器K控制開關K4。
根據上述方案,在繼電器K的支路上還并聯有剎車燈L1。
根據上述方案,在電源與電壓轉換器之間設置有鑰匙開關K1。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由直流電動機帶動,通過多級齒輪減速后增加至足夠的力矩,帶動電動自行車的主腳架立起來或者放下主腳架,從而實現由電動機帶動電動車腳架放下和收起的目的。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實施方式一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各級齒輪的連接關系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實施方式一控制電路示意圖。
圖4是圖1實施方式一在腳架放下時展示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實施方式二結構示意圖。
圖6是圖5實施方式二在腳架收起時展示圖。
圖中:2-圓形齒輪;3-一級齒輪大齒;4-一級齒輪小齒;5-一級齒輪軸;6-二級齒輪軸;7-二級齒輪小齒;8-二級齒輪大齒;9-三級齒輪軸;10-三級齒輪小齒;11-三級齒輪大齒;12-電動機;13-輸出蝸桿;14-圓形齒輪軸;15-腳架;16-固定軸;17-第一萬向節;18-長度可調螺桿;19-第二萬向節;20-支臂架;21-電壓轉換器;22-電動機控制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盡管本實用新型將結合一些具體實施方式進行闡述和說明,但需要注意的是本實用新型并不僅僅只局限于這些實施方式。相反,對本實用新型進行的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實施例1: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其結構為:包括固定在電動自行車上的齒輪減速箱殼體,所述齒輪減速箱殼體上設有圓形齒輪軸14,在圓形齒輪軸14上固定有圓形齒輪2,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固定有一級齒輪、二級齒輪和三級齒輪,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還固定有電動機12,所述電動機12連接到輸出蝸桿13;輸出蝸桿13、一級齒輪、二級齒輪、三級齒輪、圓形齒輪2之間的連接關系為:輸出蝸桿13與一級齒輪大齒3相接,一級齒輪小齒4與二級齒輪大齒8相接,二級齒輪小齒7與三級齒輪大齒11相接,三級齒輪小齒10與圓形齒輪2相接;在圓形齒輪軸14上固定有腳架15。相比于扇形齒輪,設置圓形齒輪2使得在電動自行車上安裝本裝置時,圓形齒輪可以更方便地安裝,不用考慮安裝的方位,制造和組裝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
實施例2: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提供的一種電動自行車電動腳架,其結構為:包括固定在電動自行車上的齒輪減速箱殼體,所述齒輪減速箱殼體上設有圓形齒輪軸14,在圓形齒輪軸14上固定有圓形齒輪2,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固定有一級齒輪、二級齒輪和三級齒輪,在齒輪減速箱殼體上還固定有電動機12,所述電動機12連接到輸出蝸桿13;輸出蝸桿13、一級齒輪、二級齒輪、三級齒輪、圓形齒輪2之間的連接關系為:輸出蝸桿13與一級齒輪大齒3相接,一級齒輪小齒4與二級齒輪大齒8相接,二級齒輪小齒7與三級齒輪大齒11相接,三級齒輪小齒10與圓形齒輪2相接;設有支臂架20,所述支臂架20一端固定在圓形齒輪軸14上,另一端設有第二萬向節19,所述第二萬向節19連接長度可調螺桿18的一端,長度可調螺桿18的另一端設有第一萬向節17,第一萬向節17連接到腳架15中部偏上的位置,所述腳架15上端連接到固定軸16,固定軸16固定在電動自行車上。萬向節是利用球型等裝置以實現不同方向的軸動力輸出;在本裝置中設置了萬向節,使得本裝置在安裝過程中,即使長度可調螺桿18兩邊的設備安裝后,不在同一平面上,有錯位的情況,本裝置也能很好地實現動力傳輸。
電動機12帶動減速齒輪箱減速,增加至足夠的力矩后,由連接在后級齒輪軸上的力臂,通過長度可調螺桿18帶動腳架15動作。這種長度可調節螺桿18兩端還設置有十字型萬向節,以適應減速齒輪箱安裝在不同的位置和角度。十字型萬向節由兩個空心短管十字焊接而成(或用兩個長一點的螺帽十字焊接而成),第二萬向節19十字軸的其中一根軸和減速齒輪箱后級齒輪軸上力臂末端的支臂架20同軸活動連接,第一萬向節17十字軸的其中一根軸和腳架15上的固定軸16平行或同軸活動連接。
根據實例1和實施2,還可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改進,包括:
改進1:還包括控制電路,所述控制電路的結構為:電源通過鑰匙開關K1連接電壓轉換器21,所述電壓轉換器21正極連接到開關K4,開關K4連接到電動機控制開關22,電動機控制開關22連接到電動機12,電壓轉換器21還通過并聯剎車燈開關K2、K3和常開按鈕開關連接到繼電器K,所述繼電器K控制開關K4。
改進2:在電源與電壓轉換器21之間設置有鑰匙開關K1。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齒輪減速箱殼體安裝在電動自行車的左側或者右側、或者中間靠近原來主腳架的位置,或者與主腳架直接連接,騎車人可以騎在車上或者站在地上,打開車鑰匙,握住剎車手把至剎車燈亮,打開通電或按住與剎車燈開關并聯的輔助常開按鈕,然后操作收放按鈕開關操控電動腳架15收起或者放下。
為了電動腳架15在撐起來的時候省力輕便,腳架15的腳應該盡量的短,以腳架15撐起來后穩定不左右晃動為準,還可以在腳架15接觸地面的末端各加裝一個輪子以省力。本實用新型可用于多種需要活動腳架15的場合,例如電動車、摩托車等。
為了防止電動腳架15的誤操作,電動腳架15需要以下條件才能有效的操作:1)電動自行車鑰匙必須是打開狀態;2)剎車燈開關或輔助按鈕必須在接通狀態,鑰匙和剎車燈開關或輔助按鈕接通通電,為電動腳架收放按鈕的電源繼電器K線圈提供電壓,繼電器K吸合通電,然后才可以操作電動腳架15的收放按鈕開關,即正負極轉換按鈕開關。輔助按鈕為常開按鈕,作用是按住輔助按鈕后,可以在不用握住剎車手把的情況下也可以操作電動腳架15的收放。設置輔助按鈕主要是考慮在載重時,如果剎緊車輪,會增加電動腳架15的負荷。
電動腳架15還可以安裝有力度適合的彈簧,往上適當地拉住腳架15,這樣電動腳架15在行駛中不至于上下晃動而產生沖擊和響聲,電動腳架15的減速齒輪中有一級是蝸輪減速傳動,在電動機12不轉動的情況下,電動腳架15是不能收放的,電動車就不能推動。因此該電動腳架15還有一定的防盜作用。
以上具體實施方式和附圖僅為本實用新型之常用實施例。顯然在不脫離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本實用新型精神和實用新型范圍的前提下可以有各種增補、修改和替換。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本實用新型在實際應用中可根據具體的環境和工作要求在不背離準則的前提下在形式、結構、布局、比例、材料、元素、組件及其它方面有所變化。因此,在此披露之實施例僅用于說明而非限制,本實用新型之范圍由后附權利要求及其合法等同物界定,而不限于此前之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