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供玩耍娛樂的滑板車。
背景技術:
滑板車的種類繁多,為便于日常的攜帶和在不使用時的存放方便,滑板車都設有收折結構。目前滑板車的收折結構比較復雜,生產成本較高;而且操作起來不大方便,為此,有必要對當前的滑板車進行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結構更合理、操作方便、生產成本更低的滑板車收折結構。
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滑板車收折結構,包括設在踏板上的一對耦片、通過旋轉軸擺動連接在這對耦片之間的叉管,在所述叉管內設有收折操作結構,其包括設在叉管中的按鈕座、裝在該按鈕座的安裝孔中的按鈕和按鈕復位簧,所述按鈕在復位狀態下落入該叉管的按鈕孔中;在所述耦片上設有分別供展開、收合狀態下的按鈕分別落入的展開定位孔和收合定位孔。
在對上述滑板車收折結構的改進方案中,所述按鈕呈“凸”字型,所述按鈕座的安裝孔和該叉管的按鈕孔的孔徑分別與該按鈕的大頭端、小頭端對應。
在對上述滑板車收折結構的改進方案中,在所述耦片外側設有耦片蓋,在所述耦片蓋上設有分別與該耦片上的展開定位孔和收合定位孔對應的收合按鍵和展開按鍵,它們是一端與該耦片蓋連接的彈片式按鍵。
在對上述滑板車收折結構的改進方案中,還包括收展預緊結構,所述的收展預緊結構包括預緊銷、連接在該預緊銷一端的預緊件和螺紋擰結在該預緊銷另一端上的預緊螺母;在所述耦片蓋、耦片和叉管上分別設有供該預緊銷穿過的外弧形槽、內弧形槽和銷孔。
在對上述滑板車收折結構的改進方案中,所述收折操作結構的按鈕有2個,它們分別設在按鈕座的安裝孔兩側中。
在對上述滑板車收折結構的改進方案中,所述收折操作結構的按鈕只有1個,設在按鈕座的其中一側。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滑板車的收折操作結構只包括按鈕座、按鈕和按鈕復位簧等三個部件,在收折時只要按壓按鈕即可展開或收合,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簡單、收折操作方便,生產成本更低。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附圖說明】
圖1 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一(展開狀態);
圖2 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二(合攏狀態);
圖3 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組裝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滑板車收折結構,如圖1至3所示,包括設在踏板1上的一對耦片2、通過旋轉軸3擺動連接在這對耦片2之間的叉管4,在所述叉管4內設有收折操作結構5,其包括設在叉管4中的按鈕座51、裝在該按鈕座51的安裝孔511中的按鈕52和按鈕復位簧53,所述按鈕52在復位狀態下落入該叉管4的按鈕孔41中;在所述耦片2上設有分別供展開、收合狀態下的按鈕52分別落入的展開定位孔21和收合定位孔22。滑板車在展開狀態時,如圖1所示,按鈕52落入到耦片2的展開定位孔21中,當要將滑板車收合起來時,用手按壓按鈕52使之從展開定位孔21縮入到叉管4的按鈕孔41中時,就可以擺動叉管使之往踏板1方向收折,當按鈕從按鈕孔41中彈出并落入到耦片2的收合定位孔22中時,收合完成。同樣地,當要將滑板車展開來使用時,也只要按壓按鈕即可。
從上可以看出,由于收折操作結構5只包括按鈕座51、按鈕52和按鈕復位簧53等三個部件,在收折時只要按壓按鈕即可展開或收合,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簡單、收折操作方便,生產成本更低。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所述按鈕52呈“凸”字型,所述按鈕座51的安裝孔511和該叉管4的按鈕孔41的孔徑分別與該按鈕52的大頭端、小頭端對應,借助按鈕52大頭端的凸肩擋在叉管的內壁上來給按鈕定位,以免按鈕從按鈕座51的安裝孔511中脫落,這樣在不增加零件的情況下就可以防止按鈕從安裝孔中掉落。當然,所述按鈕52的定位安裝還可以是其它結構。
優選地,為了使滑板車更美觀,在所述耦片2外側設有耦片蓋6,在所述耦片蓋6上設有分別與該耦片2上的展開定位孔21和收合定位孔22對應的收合按鍵61和展開按鍵62,它們是一端與該耦片蓋連接的彈片式按鍵。
在本實施例中,收折操作結構5的按鈕有2個,它們分別設在按鈕座51的安裝孔511兩側中,在展開或收折時,同時按壓這對耦片兩側的按鈕即可,這樣可提高滑板車的收折時受力的均衡。不過考慮到小孩的手比較小,可能無法同時按壓這對耦片上的兩個按鈕,于是,收折操作結構5的按鈕只有1個,就設在按鈕座的其中一側即可。
為提高滑板車的安全性,在本實施例中,還包括在展開、折疊狀態時進一步將叉管和耦片鎖緊的收展預緊結構7,當展開到位或折疊到位時,用展預緊結構7鎖緊,以避免誤操作。在本實施例中,收展預緊結構7包括預緊銷71、連接在該預緊銷71一端的預緊件72和螺紋擰結在該預緊銷71另一端上的預緊螺母73;在所述耦片蓋6、耦片2和叉管4上分別設有供該預緊銷71穿過的外弧形槽63、內弧形槽23和銷孔42。
綜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的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及修飾,皆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