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空調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當今經濟社會的發展,軌道交通網絡的建設已經成為城市建設的重要環節。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是車輛空調系統的控制中心,所述控制裝置根據預設程序控制而執行相關操作,以控制整個空調系統。也就是說,所述控制裝置的設計是空調系統設計的一個重要部分,其功能主要是通過硬件和軟件來控制空調機組的運行和停止,并且與車輛網絡連通和傳遞各類信息。
現有軌道車輛的空調控制裝置一般不具有框架結構的控制板或者僅有正面板和前部面板的框架結構,其安裝空間有限。所述控制裝置對于功能日益完善的空調系統而言,由于空調系統所要求的元器件在不斷地增加,因此必須要拓展控制裝置的安裝空間。另外,現有的空調控制裝置尚未集成緊急通風功能,如果在每臺空調機組內部或者車廂綜合電氣控制柜內設置緊急通風逆變器,雖然可以基本滿足本節車輛空調機組在緊急通風模式下的使用需求,但是在每臺空調機組內部或者車廂綜合電氣控制柜內新增緊急通風逆變器不僅會造成初期投資巨大,而且也會增加后期的維護難度。另外,現有的空調控制裝置一般尚未集成煙霧報警器及應急檢修燈。
因此,亟需提供一種新型的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其不僅能夠拓展空調控制柜柜體的安裝空間,而且集成緊急通風功能及煙霧報警功能。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包括一柜體,在所述柜體的一端面設有第一面板,在所述第一面板上設置多個插槽,所述插槽用于設置板卡或組件,在所述柜體的相對另一端面設有第二面板,且所述第二面板與所述第一面板相互平行設置;在所述柜體的頂部設有一第三面板,在所述柜體的底部設有一第四面板,在所述柜體的兩側分別設有一第五面板和第六面板,且所述第五面板與所述第六面板相互平行設置;所述第一面板、所述第二面板、所述第三面板、所述第四面板、所述第五面板及所述第六面板通過多個連接固件而安裝在所述柜體的框架上。
在一實施例中,在所述第一面板上設置控制器、斷路器和電機保護器,所述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斷路器和所述電機保護器電學連接。
在一實施例中,在所述第二面板上設置一觸摸屏,所述觸摸屏用于提供人機互動界面。
在一實施例中,在所述第四面板上設置緊急通風逆變器,所述緊急通風逆變器分別與設置在所述第五面板上的所述接觸器和與設置在第一面板上的所述電機保護器電學連接,以形成一回路。
在一實施例中,在所述第五面板上設置開關電源,用于向所述控制裝置內的組件供電。
在一實施例中,在所述第三面板上設置煙霧報警器和所述應急檢修燈,所述煙霧報警器設置在所述第三面板的上部,所述應急檢修燈設置在所述第三面板的下部。
在一實施例中,在所述第三面板上分別設有三個長腰孔和兩個角鐵,以作為安裝拓展接口。
進一步,所述三個長腰孔分別為第一腰孔、第二腰孔和第三腰孔;當在第一腰孔和第二腰孔上設置角鐵時,相應的安裝接口可調范圍為為從第一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與腰孔長度之差至第一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與腰孔長度之和;當在第二腰孔和第三腰孔上設置角鐵時,相應的安裝接口可調范圍為從第二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與腰孔長度之差至第二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與腰孔長度之和。
在一實施例中,在所述第六面板上設置一通訊裝置,所述通訊裝置與設置在所述第一面板上的控制器相連,所述通訊裝置用于將所述控制器的處理信息發送至車輛網絡,以及用于接收車輛網絡所發送的信息并轉發至所述控制器。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所述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是在常規的空調控制裝置的基礎上,在柜體的頂部、底部及左右兩側分別新增面板,以拓展控制裝置的安裝空間,從而能夠滿足由于日益完善的空調控制功能而增加元器件安裝空間的要求。另外,通過在所述柜體的頂部設置煙霧報警器及應急檢修燈,不僅能夠保障控制裝置的使用安全,而且可以改善控制裝置在檢修時的便利性。另外,通過在所述柜體的頂部設置安裝拓展接口,能夠在一定范圍內滿足所述控制裝置在車廂綜合電氣柜內的安裝要求。再者,通過在所述柜體的底部設置緊急通風逆變器,并與所述控制裝置內的接觸器、電機保護器形成一回路,以滿足緊急通風模式使用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的軸側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實施例的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的主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實施例的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左側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實施例的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的右側剖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實施例的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的俯視圖。
圖中的標號分別表示:
1、頂部面板;2、前部面板;3、右側面板;4、正面板;
5、底部面板;6、左側面板;7、控制器;8、觸摸屏;
9、電機保護器;10、斷路器;11、緊急通風逆變器;
12、煙霧報警器;13、角鐵;14、應急檢修燈;15、通信裝置;
16、方口鎖、17、線槽;18、繼電器;19、開關電源;
20、接觸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說明。
參見圖1至圖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包括一柜體(圖中未標記),在所述柜體的一端面設有第一面板(此處可稱為正面板4,下文相同),在所述正面板4上設置多個插槽(圖中未標記),所述插槽用于設置具有不同功能的板卡或組件。在所述柜體的相對另一端面設有第二面板(此處可稱為前部面板2,下文相同),且所述前部面板2與所述正面板4相互平行設置。在所述柜體的頂部設有一第三面板(此處可稱為頂部面板1,下文相同),在所述柜體的底部設有一第四面板(此處可稱為底部面板5,下文相同)。在所述柜體的兩側分別設有一第五面板和第六面板(此處可分別稱為左側面板6和右側面板3,下文相同),且所述左側面板6與所述右側面板3相互平行設置;所述正面板4、所述前部面板2、所述頂部面板1、所述底部面板5、所述左側面板6及所述右側板通過多個連接固件而安裝在所述柜體的框架(圖中未標記)上,其中框架包括四個垂直設置的側肋(圖中未標記)。
在本實施例中,在所述正面板4上設置控制器7、斷路器10和電機保護器9,所述控制器7分別與所述斷路器10和所述電機保護器9電學連接。其中,所述斷路器10作為有效的保護電器的重要組件,主要用作短路保護和防止嚴重超載。所述電機保護器9用于給電機提供全面的保護。
在所述前部面板2上設置一觸摸屏8,所述觸摸屏8用于提供人機互動界面。此外,所述觸摸屏8還提供所述控制裝置的各重要組件的狀態信息。在所述前部面板2上還設置一方口鎖16,所述方口鎖16用于固定前部面板2,在檢修時可以通過方口鑰匙插入所述方口鎖16,以開啟所述前部面板2。
參見圖2所示,在所述底部面板5上設置一緊急通風逆變器11,所述緊急通風逆變器11分別與設置在所述左側面板6上的所述接觸器20以及與設置在所述正面板4上的所述電機保護器9電學連接,以形成一回路,從而能夠滿足緊急通風模式。
參見圖3所示,在所述左側面板6上設置開關電源19,所述開關電源19用于向所述控制裝置內的組件供電。在所述左側面板6上還設置接觸器20。
參見圖2和所述5所示,在所述頂部面板1上設置煙霧報警器12和所述應急檢修燈14,所述煙霧報警器12設置在所述頂部面板1的上部,其用于保障所述控制裝置的使用安全。所述應急檢修燈14設置在所述頂部面板1的下部,其能夠改善所述控制裝置在檢修時的便利性。所述煙霧報警器12和所述應急檢修燈14的設置位置不限于本實施例的方式。
進一步,在所述頂部面板1上分別設有三個長腰孔(圖中未標記)和兩個角鐵13,以作為安裝拓展接口,其中所述角鐵13與所述長腰孔相配套。需注意的是,所述長腰孔的數量和角鐵13的數量不限于此,只要能夠在一定范圍內滿足所述控制裝置在車廂綜合電氣柜內的安裝要求即可。具體而言,參見圖5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三個長腰孔分別為第一腰孔、第二腰孔和第三腰孔。當在第一腰孔和第二腰孔上設置角鐵13時,相應的安裝接口可調范圍為從第一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與腰孔長度之差至第一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即LCE)與腰孔長度之和,亦即,可調范圍為LCE±a,其中a為腰孔長度。當在第二腰孔和第三腰孔上設置角鐵13時,相應的安裝接口可調范圍為從第二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與腰孔長度之差至第二腰孔與第三腰孔之間的距離值(即LDE)與腰孔長度之和,亦即,可調范圍為LDE±a,其中a為腰孔長度。
參見圖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在所述右側面板3上設置一通訊裝置15,所述通訊裝置15與設置在所述正面板4上的控制器7相連,所述通訊裝置15用于將所述控制器7的處理信息發送至車輛網絡(圖中未示),以及用于接收車輛網絡所發送的信息并轉發至所述控制器7,以進行后繼處理。
另外,在所述右側面板3上還設置一組繼電器18,參見圖4,所述繼電器18具有自動調節、安全保護及轉換電路等功能。
另外,在所述柜體內的電纜通過線槽17來進行固定。所述電纜用于連接所述柜體內的各組件的連接。
因此,所述用于軌道車輛空調的控制裝置是在常規的空調控制裝置的基礎上,在柜體的頂部、底部及左右兩側分別新增面板,以拓展控制裝置的安裝空間,從而能夠滿足由于日益完善的空調控制功能而增加元器件安裝空間的要求。另外,通過在所述柜體的頂部設置煙霧報警器12及應急檢修燈14,不僅能夠保障控制裝置的使用安全,而且可以改善控制裝置在檢修時的便利性。另外,通過在所述柜體的頂部設置安裝拓展接口,能夠在一定范圍內滿足所述控制裝置在車廂綜合電氣柜內的安裝要求。再者,通過在所述柜體的底部設置緊急通風逆變器11,并與所述控制裝置內的接觸器20、電機保護器9形成一回路,以滿足緊急通風模式使用需求。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