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增程器停機控制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增程器停機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發電機組的停機可分為正常停機和故障停機,一般的發電機組的停機控制功能是在適當的時間,GQJ(Generator Control Unit,發電機控制單元)控制發電機組停機、卸載等過程,但這種停機控制不是點對點的控制,即沒有針對具體的工況判斷再進一步停機控制處理,也沒有闡述具體的卸載過程以及針對發動機組的自身運行狀態判定其是否存在不能停機的情況,特別是増程器的停機控制。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之一。
[0004]為此,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增程器停機控制系統,該系統能夠在保證整車安全的同時提高了零部件系統的使用壽命和提升了駕駛體驗。
[0005]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提出了一種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增程器停機控制系統,包括整車控制單元VCU、發動機控制單元EMS、發電機控制單元GCU、增程器控制單元APU、發電機和發動機,其中,所述APU,用于獲取增程器的當前工況,并在所述VCUj述EMS和所述GCU的所反饋的故障中的最高故障級別小于所述增程器可允許運行的故障級別時,根據所述增程器的當前工況對所述增程器進行控制。
[0006]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增程器停機控制系統,APU判斷VCU、EMS和GCU反饋的故障中的最高故障級別是否小于増程器可允許運行的故障級別,在小于増程器可允許運行的故障級別時,APU根據獲取増程器的當前工況對増程器進行控制,該方法在保證整車安全的前提下,考慮了發動機及發電機當前的運行狀態,選擇合適的停機控制方法及停機時機,提高了零部件系統的使用壽命,提升了駕駛體驗。
[000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APU,還用于在不小于所述增程器可允許運行的故障級別,且所述增程器不處于停機工況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
[000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增程器的當前工況為停機工況,所述APU接收所述VCU的啟動增程器請求,并在接收到停機請求或緊急停機請求時保持停機狀態,并在未接收到停機請求或緊急停機請求時,判斷發動機當前轉速是否小于第一閾值,且發動機當前扭矩是否小于第二閾值,并在發動機當前轉速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閾值,和/或,發動機當前扭矩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閾值時,保持停機狀態,并在發動機當前轉速小于第一閾值,且發動機當前扭矩小于第二閾值時,進一步判斷所述發電機是否處于待機狀態,以及在所述發電機處于待機狀態時,且所述發動機起動失敗次數小于第三閾值時控制所述增程器啟動,以及在所述發動機起動失敗次數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閾值時,向所述VCU反饋增程器故障消息,并保持所述發動機和發電機處于停機狀態。
[0009]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增程器的當前工況為起動工況所述APU在判斷所述增程器的停機狀態保持時間小于或等于所述第四閾值時,保持停機狀態,并在判斷所述增程器的停機狀態保持時間大于第四閾值時,判斷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是否為正轉方向,并在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不為所述正轉方向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并在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為正轉方向時,判斷是否接收到停機請求或緊急停機請求,并在接收到停機請求或緊急停機請求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并在未接收到停機請求或緊急停機請求時,判斷所述增程器的起動時間是否小于起動時間允許閾值,并在所述增程器的起動時間大于或等于所述起動時間允許閾值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以及在所述增程器的起動時間小于起動時間允許閾值時所述增程器起動成功,并控制所述增程器進行怠速工況。
[001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增程器的當前工況為怠速工況,所述APU判斷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是否為正轉方向,并在不為所述正轉方向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并在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為正轉方向時,判斷所述VCU是否發送緊急停機請求,并在所述VCU發送所述緊急停機請求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并在所述VCU未發送緊急停機請求,且判斷所述VCU未發送停機請求時,繼續控制所述增程器以怠速工況運行,并在所述VCU發送所述停機請求,且所述發動機禁止停機標志位無效時,所述APU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或,在所述VCU發送所述停機請求,且發動機禁止停機標志位有效,以及計時時間大于第五閾值時,所述APU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
[0011]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增程器的當前工況為發電工況所述APU判斷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是否為正轉方向,且所述發電機的轉速是否大于第六閾值,并在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不為所述正轉方向,和/或,所述發電機的轉速小于或等于所述第六閾值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并在所述發電機的旋轉方向為正轉方向,且所述發電機的轉速大于第六閾值時,判斷所述VCU是否發送緊急停機請求,并在所述VCU發送所述緊急停機請求時,卸掉發電機的扭矩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熄火停機,并在所述VCU未發送所述緊急停機請求,以及所述APU發電功率請求大于第七閾值,以及所述VCU未發送所述停機請求時,所述AHJ繼續控制所述增程器以發電工況運行。
[001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的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增程器停機控制系統,在所述發電功率請求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七閾值,和/或,所述VCU發送所述停機請求時,所述APU控制所述發電機按照預設梯度進行扭矩卸載,并在所述發電機的扭矩小于第八閾值時向所述發電機發送待機指令,并將所述發電機切換為待機狀態,以及向所述發動機發送怠速指令,并在所述發動機的轉速小于第九閾值時,將所述發動機切換至怠速工況下的停機控制。
[0013]本實用新型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時間了解到。
【附圖說明】
[0014]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下面結合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15]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増程器停機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0016]圖2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増程器的當前工況為停機工況時、増程器停機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0017]圖3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増程器的當前工況為起動工況時、增程器停機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0018]圖4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増程器的當前工況為怠速工況時、增程器停機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0019]圖5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増程器的當前工況為發電工況時、增程器停機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0020]圖6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增程器停機控制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2]下面參考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増程器停機控制方法及系統。
[0023]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増程器停機控制方法的流程圖。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増程器停機控制方法可應用于增程式電動汽車。該增程式電動汽車可包括但不限于整車控制單元VCU、發動機控制單元EMS、發電機控制單元GCU、增程器控制單元APU、發電機和發動機等。
[0024]如圖1所示,該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増程器停機控制方法可以包括:
[0025]Sll,APU獲取增程器的當前工況。其中,増程器的當前工況包括但不限于為停機工況、起動工況、怠速工況和發電工況等。
[0026]S12,APU判斷VCU、EMS和GCU的所反饋的故障中的最高故障級別是否小于增程器可允許運行的故障級別。
[0027]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整車控制單元VCU可通過CAN網絡(Controller Area Network,控制器局域網絡)與增程器控制單元APU進行信息交互及狀態反饋和控制,例如,VCU可根據自身的故障診斷模塊將除了發電機控制單元GCU和發動機控制單元EMS的故障信息之外的所有故障進行整合,發給APU,并根據當前整車狀態和駕駛員需求得到増程器起停、發電的需求發給APU。
[0028]增程器控制單元APU可接收來自VCU的控制指令,并經過自身邏輯判斷和處理,分解為發給發動機控制單元EMS和發電機控制單元GCU的控制信號,并通過CAN網絡將這些控制信號發出。
[0029]發電機控制單元GCU可接收APU的控制指令,該控制指令可包括狀態指令、轉速指令、扭矩指令和最大扭矩限制指令,發電機可接收發電機控制單元GCU的指令進行相應動作,并通過傳感器將發電機本體當前狀態進行反饋,從而發電機控制單元GCU可將當前發電機的運行狀態反饋給APU。
[0030]發動機控制單元EMS可接收APU的控制指令,該控制指令可包括狀態指令、轉速指令、扭矩指令和起動停機控制命令,發動機接收發動機控制單元EMS的指令進行相應動作,并通過傳感器將發動機本體當前狀態進行反饋,從而發動機控制單元EMS將當前發動機的運行狀態反饋給A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