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轉矩、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轉矩、ISG電機最大工作轉矩以及動力電池電量值來共同決定。
[0024]如圖2所示,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大于最小值,則在整車控制單元的控制下進入并聯驅動模式,此模式下,發動機與ISG電機共同驅動車輛,動力電池通過逆變器給ISG電機供電。在并聯驅動模式下,驅動軸轉矩的分配為:發動機請求轉矩為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轉矩,ISG電機請求轉矩為需求轉矩減去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轉矩。
[0025]如圖2所示,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小于等于最小值,此時,動力電池電量過低,不足以為ISG電機提供電量,則發動機則進入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大于最大值時,此時動力電池雖然有充足的電量,但此時的需求轉矩落在發動機最佳工作位置區,則發動機優先進入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此模式下,發動機工作在最佳工作點上。在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下,發動機單獨驅動整車,ISG電機不參與驅動,驅動軸轉矩分配為:發動機請求轉矩等于需求轉矩。
[0026]如圖2所示,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小于等于最大值時,則進入由發動機驅動帶動ISG電機發電的行車發電模式;若需求轉矩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小于等于最小值時,此時,雖然ISG電機足以提供需求轉矩所需的轉矩,但動力電池電量不足,則進入由發動機驅動帶動ISG電機發電的行車發電模式,動力電池能夠的到充分的補給,有再生制動時,能量回收。在行車發電模式下,驅動軸轉矩分配為:ISG電機請求轉矩為充電轉矩,發動機請求轉矩為需求轉矩加上充電轉矩;所述充電轉矩等于動力電池電量上下限的平均值減去實際值,再乘以充電固定值,再乘以動力電池電量上下限的平均值。
[0027]如圖2所示,若需求轉矩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大于最小值時,則進入純電動驅動模式,此模式下,整車控制單元發出純電動驅動模式指令給ISG電機控制單元,由ISG電機控制單元去控制ISG電機單獨驅動整車,有再生制動時,能量回收。在純電動模式下,動力電池提供電量給ISG電機驅動整車,驅動軸轉矩分配為:ISG電機提供全部的所需轉矩,即ISG電機請求轉矩等于需求轉矩。
[0028]綜上所述,本發明中的整車控制器能夠根據需求轉矩和動力電池電量自動判斷出進入四種工作模式中的哪一種工作模式,并分配各個工作模式下的驅動軸轉矩,更為簡單且高效的達到整體效率與等效油耗最優要求,實現發動機與電機的最佳轉矩分配。
【主權項】
1.一種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下列順序的步驟: (1)開始啟動,由ISG電機帶動發動機啟動,發動機怠速,I SG電機關閉; (2)根據檔位、需求轉矩和車速,判斷是否進入驅動工況,若判斷結果為是,則進入下一步,否則進入自動切換工況; (3)整車控制單元根據需求轉矩和動力電池電量判斷進入并聯驅動模式、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行車發電模式和純電動模式四種工作模式中的一種工作模式,各模式下驅動軸轉矩由當前轉速下對應的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轉矩、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轉矩、ISG電機最大工作轉矩以及動力電池電量值來共同決定。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大于最小值,則在整車控制單元的控制下進入并聯驅動模式,此模式下,發動機與ISG電機共同驅動車輛,動力電池通過逆變器給ISG電機供電。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小于等于最小值,則發動機則進入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大于最大值時,則發動機進入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此模式下,發動機工作在最佳工作點上。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需求轉矩大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小于等于最大值時,則進入由發動機驅動帶動ISG電機發電的行車發電模式;若需求轉矩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小于等于最小值時,則進入由發動機驅動帶動ISG電機發電的行車發電模式。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需求轉矩小于等于發動機工作經濟下限,且動力電池電量大于最小值時,則進入純電動驅動模式,此模式下,整車控制單元發出純電動驅動模式指令給ISG電機控制單元,由ISG電機控制單元去控制ISG電機單獨驅動整車,有再生制動時,能量回收。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并聯驅動模式下,驅動軸轉矩的分配為:發動機請求轉矩為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轉矩,ISG電機請求轉矩為需求轉矩減去發動機工作經濟上限轉矩。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下,發動機單獨驅動整車,驅動軸轉矩分配為:發動機請求轉矩等于需求轉矩。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行車發電模式下,驅動軸轉矩分配為:ISG電機請求轉矩為充電轉矩,發動機請求轉矩為需求轉矩加上充電轉矩;所述充電轉矩等于動力電池電量上下限的平均值減去實際值,再乘以充電固定值,再乘以動力電池電量上下限的平均值。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純電動模式下,動力電池提供電量給ISG電機驅動整車,驅動軸轉矩分配為:ISG電機提供全部的所需轉矩,即ISG電機請求轉矩等于需求轉矩。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的驅動軸轉矩控制方法,該方法包括:開始啟動,由ISG電機帶動發動機啟動,發動機怠速,ISG電機關閉;根據檔位、需求轉矩和車速,判斷是否進入驅動工況,若判斷結果為是,則進入下一步,否則進入自動切換工況;整車控制單元根據需求轉矩和動力電池電量判斷進入并聯驅動模式、發動機單獨驅動模式、行車發電模式和純電動模式四種工作模式中的一種工作模式。本發明中的整車控制器能夠根據需求轉矩和動力電池電量自動判斷出進入四種工作模式中的哪一種工作模式,并分配各個工作模式下的驅動軸轉矩,更為簡單且高效的達到整體效率與等效油耗最優要求,實現發動機與電機的最佳轉矩分配。
【IPC分類】B60W10/26, B60W20/20, B60W10/08, B60W10/06, B60W20/10
【公開號】CN105599755
【申請號】CN201610030554
【發明人】吳承榮, 吳簡, 張擁翔, 尹婉
【申請人】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25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