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調整抬升踏板再生的車輛系統和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公開涉及與電動車輛相關的車輛系統和方法。該車輛系統被配置為響應于超過系統再生限度而調整電動車輛的抬升踏板再生。
【背景技術】
[0002]眾所周知需要降低汽車和其他車輛中的燃料消耗和排放。因此,正在開發降低或完全消除對內燃發動機的依賴性的車輛。電動車輛是目前為了此目的而正在開發的一類車輛。大體上,電動車輛因它們選擇性地由一個或多個電池提供動力的電機驅動而與常規的機動車輛不同。與此不同,常規的機動車輛完全依賴于內燃發動機來驅動車輛。
[0003]已知使用電機來使電動車輛減速。這通常被稱為再生制動。可通過將電機配置為發電機來在制動或抬升踏板條件下實現再生制動。采用電機產生動力的活動在電機上產生了負制動扭矩,或再生扭矩。將該負扭矩傳輸至驅動輪以使電動車輛變慢。
[0004]電動車輛的駕駛員可能如此突然或果斷地施加制動踏板,以致超過系統再生限度,由此迫使車輛的摩擦制動器施加減速車輪扭矩。如果制動太強烈,制動能量浪費于車輛摩擦制動器上,這降低了燃料經濟性。
【發明內容】
[0005]根據本公開的一個示例性方面的方法除其他之外還包括,響應于超過系統再生限度,通過增加抬升踏板再生來控制電動車輛。
[0006]在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控制步驟包括每當超過系統時逐步增加抬升踏板再生。
[0007]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逐步增加抬升踏板再生的步驟包括每當超過系統再生限度時將抬升踏板再生增加預先確定的量。
[0008]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控制步驟包括如果駕駛員制動行為滿足預先確定的標準,則逐步增加或減少抬升踏板再生。
[0009]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預先確定的標準包括在預先確定的數目的鑰匙循環期間,是否已應用電動車輛的摩擦制動器。
[0010]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預先確定的標準包括在預先確定的量的時間或預先確定的數目的制動事件期間是否已超過系統再生限度。
[0011]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控制步驟包括監控制動事件,及確定在制動事件期間是否超過系統再生限度。
[0012]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確定步驟包括確定在制動事件期間是否應用了電動車輛的摩擦制動器。
[0013]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控制步驟包括僅在增加的抬升踏板再生不超過預先確定的最大抬升踏板再生時增加抬升踏板再生。
[0014]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方法包括在隨后的抬升踏板事件期間基于增加的抬升踏板再生來使電動車輛減速。
[0015]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方法包括響應于第一抬升踏板事件使電動車輛以第一減速率減速,且響應于在第一抬升踏板事件期間超過電動車輛系統再生限度,在第二抬升踏板事件期間,使電動車輛以大于第一減速率的第二減速率減速。
[0016]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方法包括將從增加的抬升踏板再生得出的扭矩指令信號指令給電機,以在隨后的抬升踏板事件期間以所需的減速率使電動車輛減速。
[0017]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控制步驟包括如果在減少步驟之前預先確定的量的時間期間未超過系統再生限度,則減少抬升踏板再生。
[0018]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方法包括確定電動車輛的位置并確定之前在該位置處是否超過系統再生限度。
[0019]在任一前述方法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包括如果之前在該位置處超過系統再生限度,則執行控制步驟。
[0020]根據本公開的另一個示例性方面的車輛系統,除其他以外還包括電機和控制模塊,控制模塊與電機通信,且被配置為在車輛系統的制動事件期間響應于超過系統再生限度而增加被指令給電機的負扭矩需求。
[0021]在前述車輛系統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加速器踏板將踏板位置信號通信至控制模塊。
[0022]在任一前述車輛系統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制動踏板將踏板位置信號通信至控制模塊。
[0023]在任一前述車輛系統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負扭矩需求是從與抬升踏板再生相關的功率計算得出的。
[0024]在任一前述車輛系統的進一步的非限制性實施例中,控制模塊被配置為,如果在制動事件期間未超過系統再生限度,且駕駛員制動行為滿足預先確定的標準,則減少被指令給電機的負扭矩需求。
[0025]可獨立地或任意組合地使用前述段落、權利要求書、或下述說明書和附圖中的實施例、實例和選項,包括任何它們的各個方面或各單獨特征。與一個實施例相關描述的特征適用于所有的實施例,除非這樣的特征是不兼容的。
[0026]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由以下詳細說明將清楚本公開的各個特征和優點。可將附于詳細說明的附圖簡要介紹如下。
【附圖說明】
[0027]圖1示意性地描述了電動車輛的動力傳動系統;
[0028]圖2描述了電動車輛的車輛系統;
[0029]圖3示意性地描述了響應于超過系統再生限度而調整電動車輛的抬升踏板再生的車輛控制策略;
[0030]圖4示意性地描述了根據本公開的另一個實施例的車輛控制策略。
【具體實施方式】
[0031]本公開涉及用于在特定的駕駛事件期間調整抬升踏板再生的車輛系統和方法。例如,車輛系統可響應于超過系統再生限度或在給定的量的時間下可被車輛重新捕獲的功率的最大量來調整抬升踏板再生。每次已經超過系統再生限度,可逐步增加抬升踏板再生。反之,在其他條件下,例如當已觀察到可接受的制動行為時,可逐步減少抬升踏板再生。在以下段落中將更加詳細地討論這些和其他特征。
[0032]圖1不意性地描述了電動車輛12的動力傳動系統10。盡管被描述為混合動力電動車輛(HEV),但應理解本文中所述的概念并不限于HEV,且可擴展至其他電動車輛,包括但不限于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車輛(PHEV)、電池電動車輛(BEV)、及模塊化混合動力傳動車輛(MHT)。
[0033]在一個實施例中,動力傳動系統10為利用第一驅動系統和第二驅動系統的功率分流動力傳動系統。第一驅動系統包括發動機14和發電機18 (即第一電機)的組合。第二驅動系統包括至少馬達22 (即第二電機)、發電機18、及電池總成24。在此實例中,第二驅動系統被視為是動力傳動系統10的電力驅動系統。第一和第二驅動系統產生扭矩來驅動電動車輛12的一組或多組車輛驅動輪28。盡管顯示了功率分流設置,但本公開擴展至包括全混合動力、并聯式混合動力、串聯式混合動力、輕度混合動力或微混合動力的任何混合動力或電動車輛。
[0034]可包括內燃發動機的發動機14與發電機18可通過動力傳輸單元30 (例如行星齒輪組)來連接。當然,可使用包括其他齒輪組和變速器的其他種類的動力傳輸單元,來將發動機14連接至發電機18。在一個非限制性實施例中,動力傳輸單元30為包括環形齒輪32、中心齒輪34及行星齒輪架總成36的行星齒輪組。
[0035]可由發動機14通過動力傳輸單元30驅動發電機18,來將動能轉換為電能。發電機18可選擇地充當馬達,以將電能轉換為動能,由此輸出扭矩至連接至動力傳輸單元30的軸38。因為發電機18操作性地連接至發動機14,所以可通過發電機18控制發動機14的速度。
[0036]可將動力傳輸單元30的環形齒輪32連接至軸40,該軸40通過第二動力傳輸單元44被連接至車輛驅動輪28。第二動力傳輸單元44可包括具有多個齒輪46的齒輪組。其他的動力傳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