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座椅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車輛座椅
[0001]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11年4月29日、申請號為201180032288.5、發明名稱為“車輛座椅”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具有椅座部分和靠背的車輛座椅,以及具有這種座椅的車輛。
【背景技術】
[0003]車輛座椅通常包括靠背,其用于支撐就座在處于正常位置的車輛座椅上的車輛乘員的背部。靠背能夠通過調節機構來相對于車輛座椅的椅座部分而被調節至對于車輛乘員而言舒適的一個位置。靠背也可設有以相對于靠背成剛性或相對可樞轉的方式而布置的頭枕。
[0004]通常而言,調節機構布置于基板上,所述基板通過螺紋連接而緊固到椅座部分。基板和椅座部分通常分別具有至少兩個通道開口,其彼此相鄰地布置于大致水平的平面內,且緊固裝置接合到其內。
[0005]如果發生追尾碰撞(其中車輛撞到靜止或緩慢移動的車輛的尾部),車輛乘員相對于車輛座椅的慣性導致相應車輛中的車輛乘員加速,在沒有任何頭部支撐時,很可能造成頸椎嚴重受傷(所謂的頸椎過度屈伸損傷)。
[0006]現有技術中已知的是提供例如意圖在頭部向后移動時保持頭部的頭枕。在這種情況下,該頭枕或其安裝部的彈性會導致所述頭枕或其安裝部向前樞轉,然后向后樞轉。而這種反彈是不希望出現的。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座椅,其在追尾碰撞期間在降低對頭部后部的沖擊速度方面具有改進的性能。
[0008]根據本發明通過具有椅座部分和靠背的車輛座椅來實現該目的,其中椅座部分和靠背可通過調節機構相對于彼此進行調節,從而接納調節機構的基板設有長孔,在車輛后部或行駛在前面的車輛后部發生碰撞的情況下,由于就座在車輛座椅上的車輛乘員的慣性,上述長孔使靠背在作用于車輛上的沖擊力的反方向上在有限的范圍內被調節,從而至少降低由后部碰撞所導致的車輛乘員的加速度。
[0009]在一個可能的實施例中,長孔被配置成在發生車輛碰撞特別是追尾碰撞時,在車輛乘員(特別是其背部區域)的作用力下在行進方向的反方向上將靠背在有限的范圍內向后調節。該調節的路徑由長孔長度預先確定。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形為可變形鏈板的能量吸收元件,在車輛乘員碰撞靠背期間所產生的沖擊能量至少部分地被吸收。
[0010]在另一實施例中,設置斜坡形的驅動元件,所述驅動元件接合于可變形鏈板中,有利于至少部分地吸收在車輛乘員碰撞期間所產生的沖擊能量。
[0011]在另一實施例中,也可以設置能夠變形(特別是能夠彎曲)的兩個鏈板,所述鏈板至少部分地吸收在車輛乘員碰撞靠背的情況下所產生的沖擊能量,從而降低沖擊頭部后部的速度。
[0012]在另一實施例中,可變形鏈板在第一端部處通過前部緊固裝置連同基板的配置為長孔的通道開口而被緊固到椅座部分,其中所述鏈板的第二端部在基本豎直的方向上布置,并且被連接到椅座部分,從而通過鏈板的擴張至少部分地吸收在車輛乘員碰撞靠背的情況下所產生的沖擊能量。
[0013]基板還可配置成使公差在大致水平的平面內相比在豎直平面內更大程度地得到補償。在這種情況下,螺紋連接具有分別處于基板中和椅座部分中的至少兩個通道開口,所述通道開口配置成使公差在大致水平的平面內相比在豎直平面內更大程度地得到補償。
[0014]為此,在基板或椅座部分中的至少一個第一通道開口被配置成為水平延伸的長孔,其豎直延伸尺寸(即其高度)對應于緊固裝置的直徑,且僅稍大于其直徑。圓形構造的第二通道開口具有與緊固裝置的直徑相對應的直徑,且僅稍大于其直徑。
[0015]在這種情況下,公差(特別是組件公差)補償由在基板或椅座部分中的長孔的長度來預先確定。長孔的高度,即因此在該情況下其在豎直方向上的延伸尺寸,基本對應于接合于其內的緊固裝置的預定標稱尺寸。通過實施在水平平面內相比在豎直平面內具有更大的公差補償的這種長孔,基本上可避免所不希望的靠背繞樞轉軸的轉動。此外,在發生后部碰撞的情況下,靠背盡可能少地轉動。
[0016]以這種方式來實現靠背和椅座部分連接的特別剛性的設計。
【附圖說明】
[0017]下面將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進行更詳細地描述,其中:
[0018]圖1示意性地示出車輛座椅在調節機構的區域內以及調節機構緊固件的放大細T ;
[0019]圖2示意性地示出在調節機構區域內布置有鏈板的根據圖1的車輛座椅;
[0020]圖3示意性地示出根據圖2的具有鏈板的調節機構沿III線的剖視圖;
[0021]圖4示意性地示出根據圖2的調節機構沿IV線的剖視圖;
[0022]圖5示意性地示出根據圖2的具有鏈板的調節機構的第二實施例沿III線的剖視圖;
[0023]圖6示意性地示出根據圖2的調節機構的第二實施例沿IV線的剖視圖;
[0024]圖7示意性地示出具有調節機構的第三實施例的根據圖1的車輛座椅,其中該調節機構具有布置于調節機構的區域內的兩個鏈板;
[0025]圖8示意性地示出根據圖7的具有兩個鏈板的調節機構的第三實施例沿III線的剖視圖;
[0026]圖9示意性地示出具有調節機構的第四實施例和適于所述調節機構的緊固件的車輛座椅;
[0027]圖10示意性地示出根據圖9的車輛座椅在緊固件區域內的放大細節,其具有用于補償組件公差的長孔;
[0028]圖11示出具有調節機構的第五實施例的車輛座椅放大細節的透視圖;
[0029]圖12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調節機構的基板的透視圖。
[0030]在所有附圖中,相對應的部件具有相同的附圖標記。
【具體實施方式】
[0031]圖1以側視圖示意性地示出包括椅座部分2和靠背3的車輛座椅1的放大細節,所述靠背3在前側上具有用于支撐車輛乘員背部的支撐表面。細節示出處于調節機構4區域內的車輛座椅1,上述調節機構4允許靠背3相對于椅座部分2的樞轉運動。
[0032]靠背3還可設有頭枕(未詳細示出),其相對于靠背3以剛性或相對可樞轉的方式來布置。
[0033]椅座部分2和靠背3能夠通過可被鎖定的調節機構4來相對于彼此進行調節。調節機構4包括至少一個扭轉彈簧D,在靠背3的樞轉軸A的區域內該至少一個扭轉彈簧D —方面作用于靠背3上,另一方面作用于椅座部分2上,由此靠背3布置成在預定位置處預張緊,且可被鎖定在所述位置,從而形成限定的支撐表面用以支撐車輛乘員的背部。
[0034]在正常操作過程中,所述椅座部分2和靠背3剛性地聯接到一起。通過解除鎖定,靠背3可以逆著或者利用扭轉彈簧D的彈簧力而定位到對于就座于車輛座椅1上的車輛乘員而言舒適的位置,且可被鎖定到該位置。例如可設置用于調節靠背3的傳統手輪(未詳細示出)。通過上述鎖定,防止靠背3在正常操作期間傾斜到前方或后方。
[0035]調節機構4包括基板5,扭轉彈簧D被緊固至基板5。基板5通過至少一對緊固裝置6和7 (例如螺釘)被緊固到椅座部分2 (圖2中所示)。
[0036]在這種情況下,基板5包括長孔8,其允許由后部碰撞所導致的靠背3的轉動。在這種情況下,長孔8形成為用于接納緊固裝置6 (特別是在行進方向上觀察到的前部緊固裝置)的通孔。長孔8設計成直線的并垂直于行進方向從頂部延伸到底部。
[0037]替代性地,長孔8可設計成弓形的,特別地為圓弧段。前部緊固裝置6插入到長孔8中并被緊固于此,從而使前部緊固裝置6撞在長孔8的止動端部9.1、9.2之一(特別是在行進方向上看位于后部上側的止動端部9.1)上。
[0038]如果車輛后部受沖擊,由于就座于車輛座椅1上的車輛乘員的慣性,長孔8允許在作用于車輛上的沖擊力的反方向(箭頭R的方向)上在有限的范圍內調節靠背3。在這種情況下,所述調節運動由長孔8的長度所決定。在弓形長孔的情況下,樞轉運動基本上對應于弓形長孔的旋轉角度。
[0039]如果發生后部碰撞,前部緊固裝置6撞在長孔8的前部下側的止動端部9.2上,從而使靠背3的運動受到限制。
[0040]通過在作用于車輛上的沖擊力的反方向(箭頭R的方向)上對靠背3的這種有限的調節運動,允許對靠背3進行限定的調節,在其運動路徑中,至少部分的由后部碰撞產生的能量能夠被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