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三層鋪位的平戰一體化宿營運兵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車輛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具有三層鋪位的平戰一體化宿營運兵車。
【背景技術】
[0002]以野外作戰部隊即野戰部隊為例,擔負著諸如野外訓練、野外試射各種武器乃至戰時野外作戰任務;以武警部隊為例,擔負著對諸如火災、水災、災區的災后救援以及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維穩之類的任務;以科考部門為例,擔負著對諸如地形地貌、山脈、海洋乃至冰j 11之類的勘察勘探任務,等等。
[0003]為了給并非限于上面例舉的部隊戰士和科考隊員等提供相對舒適、安全的臨時宿營環境,具有宿營功能的車輛頗受青睞。并且在公開的中國專利文獻中可見諸相應的技術信息,典型的如授權公告號CN2407981Y推薦的“運兵宿營車”,該專利方案以載重車輛為基礎,將車箱一側的側板(專利稱主側板)通過鉸鏈與車箱底板連接并且同時用鉸鏈與另一側的側板(專利稱后側板)連接,在該一側以及另一側的側板即在主、副側板的相背一側的下方各焊接T形槽卡座,進而在副側板的外側上方設置用于固定帳篷立桿的篷桿安裝座(具體可參見該專利的說明書第2頁第2段)。該專利相對于先有技術如CN1057030A及CN1169928A而言具有結構簡單的長處;又如發明專利申請公布號CN104044500A介紹有“軟篷防彈運兵宿營車”,該專利申請方案在宿營時以可折展的座椅作為床鋪。
[0004]上述兩項專利方案的前者因無座椅而在宿營時只能以車廂底板作為宿營鋪位,后者僅能將椅背相對于座椅翻轉后作為宿營鋪位,因而均表現為平面式的宿營鋪位,由于平面式的鋪位的數量捉襟見肘,隨車人員在宿營時無疑是極為擁擠的,影響宿營睡眠效果。即使借助于已有技術中的具有雙層座椅并且座椅可在翻轉后兼作鋪位的車輛的設計思路將宿營運兵車進行改良,但是由于座椅的本體即椅座通常是不可移動的,于是在非宿營狀態時會產生對廂腔空間的干涉現象,況且宿營鋪位也僅有兩層,仍不足以滿足全體隨車人員的舒適宿營要求。
[0005]適當提高車廂的高度無疑能夠使宿營鋪位形成上、中和下三層,但是如業界所知,不論是普通的客車還是特種車輛,依據不同的用途對其底盤的長度和整車的高度等均受相應的設計規范之約束,否則會影響安全性,也就是說通常不允許隨心所欲地增大車輛底盤的長度和整車的高度。于是在受到設計規范制約的車輛的車廂高度、車廂長度及底盤長度與盡可能滿足較多人員宿營之間產生了矛盾。以目前所見的符合設計規范的運兵車為例:行走底盤長度為12m,整車高度為4m,封閉式車廂的長度為9.6m,在車廂的車廂腔的長度方向的前側和后側即在車廂腔的長度方向的兩側以對應狀態各配備七個座椅,每個座椅供兩人乘座,累計乘員為28人。如果憑借可翻轉的座椅兼作宿營時的椅鋪,那么僅能滿足8至10人躺臥,最多能夠在不嫌(不怕)擁擠的前提下滿足14人宿營,而半數或以上的人員的宿營問題無法解決。目前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增加一次運兵時投用的車輛數量,但是既帶來資源浪費又造成對兵員管理(例如向戰士下達任務、貫徹精神等等)的影響。
[0006]針對上述已有技術,本申請人作了積極而有益的探索與設計,找到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辦法,并且形成了下面將要介紹的技術方案。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的任務在于在行走底盤長度為12m、整車高度為4m以及封閉式車廂長度為9.6m的車輛的車廂腔內在無干涉的前提下合理布置宿營鋪位而藉以滿足所有隨車人員的舒適宿營要求的具有三層鋪位的平戰一體化宿營運兵車。
[0008]本發明的任務是這樣來完成的,一種具有三層鋪位的平戰一體化宿營運兵車,包括一長度為12m的行走底盤,在行走底盤的下方設置有行李箱;一用于牽引所述行走底盤行進的并且與行走底盤連接的車頭;一長度為9.6m的車廂,該車廂設置在所述的行走底盤上,在該車廂的車廂腔內并且位于車廂腔的長度方向的對應兩側各以間隔狀態設置有七個雙人乘坐的座椅,該座椅的座椅靠背通過角度調節器與座椅鉸接,并且當座椅靠背通過所述角度調節器調節至水平狀態時,該座椅靠背配合所述座椅演變為宿營椅鋪,車廂的頂部為車廂頂棚,特征在于:所述的車廂頂棚以上下升降的狀態與所述車廂的頂部相配合,并且在車廂頂棚與車廂的頂部之間連接有一用于使車廂頂棚相對于車廂向上或向下位移的車廂頂棚升降驅動機構;在所述車廂腔內并且以騰空于所述座椅的上方的狀態設置有一中層宿營機構,而在對應于該中層宿營機構的上方的位置設置有一頂層宿營機構,其中:當由所述車廂頂棚升降驅動機構驅使所述車廂頂棚下行并且下行至與所述車廂的車廂廂體相閉合的狀態時,構成于頂層宿營機構與車廂頂棚之間的宿營空間消失,而當由所述車廂頂棚升降驅動機構驅使所述車廂頂棚上行時,所述頂層宿營機構與車廂頂棚之間的宿營空間建立;所述的中層宿營機構包括中層鋪位支承架、中層前鋪位、中層后鋪位和中層中間鋪位,中層鋪位支承架與車廂的車廂腔固定,中層前鋪位和中層后鋪位在分別對應于所述兩側的座椅的上方的位置與中層鋪位支承架連接,該中層前、后鋪位的位置相互對應,中層中間鋪位在位于中層前、后鋪位之間的位置鉸接在中層鋪位支承架上,并且相鄰中層中間鋪位之間的空間構成為爬鋪梯子讓位腔,所述的頂層宿營機構同時對應于所述中層前、后鋪位以及中層中間鋪位的上方,在使用狀態下,在對應于所述爬鋪讓位腔的位置臨時放置支承于車廂的底板上的爬鋪梯子;所述頂層宿營機構包括頂層鋪位支承架、頂層前鋪位、頂層后鋪位和頂層中間鋪位,頂層鋪位支承架在對應所述中層鋪位支承架的上方的位置與所述車廂的車廂腔固定,頂層前鋪位在對應于所述中層前鋪位的上方的位置連接在頂層鋪位支承架上,頂層后鋪位在對應于所述中層后鋪位的上方的位置連接在頂層鋪位支承架上,并且頂層前、后鋪位的數量彼此相等以及位置相互對應,頂層中間鋪位在位于頂層前、后鋪位之間的位置支承在頂層鋪位支承架上,并且相鄰頂層中間鋪位之間的空間構成為爬鋪梯讓位腔,在使用狀態下,在對應于所述爬鋪梯讓位腔的位置臨時放置支承于車廂的底板上的爬鋪梯。
[0009]在本發明的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車廂的車廂腔內并且位于車廂腔的左端隔設有一洗手間,而在車廂腔的右端配設有一飲水機,并且在車廂的右端配設有一后廂門,而在車廂的前側和/或后側配設有側廂門。
[0010]在本發明的另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的車廂的前側和后側的上部以間隔狀態設置有車廂窗。
[0011]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車廂頂棚朝向所述車廂的車廂腔的一側具有一頂棚框架,所述的車廂頂棚升降驅動機構設置在頂棚框架上,該車廂頂棚升降驅動機構包括電機、減速箱、換向主傳動齒輪箱、第一、第二中間傳動齒輪箱、第一、第二、第三螺桿和第四螺桿,電機與減速箱傳動配合,并且由減速箱連同電機支承在所述頂棚框架上,該減速箱的減速箱輸出軸與換向主傳動齒輪箱傳動連接,換向主傳動齒輪箱固定在頂棚框架上,該換向主傳動齒輪箱具有一第一輸出軸和一第二輸出軸,第一輸出軸與第一中間傳動齒輪箱傳動連接,第二輸出軸與第二中間傳動齒輪箱傳動連接,換向主傳動齒輪箱、第一中間傳動齒輪箱以及第二中間主傳動齒輪箱三者彼此對應,并且位于頂棚框架的長度方向的中部,其中:第一中間傳動齒輪箱在對應于換向主傳動齒輪箱的前側的位置與頂棚框架固定,該第一中間傳動齒輪箱的第一中間傳動齒輪箱輸出軸與第一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而該第一換向齒輪箱固定在頂棚框架的前側左端,第一中間傳動齒輪箱的第二中間傳動齒輪箱輸出軸與第二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而該第二換向齒輪箱固定在頂棚框架的前側右端,第二中間傳動齒輪箱在對應于換向主傳動齒輪箱的后側的位置與頂棚框架固定,該第二中間傳動齒輪箱的第一齒輪箱輸出軸與第三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而該第三換向齒輪箱固定在頂棚框架的后側左端,第二中間傳動齒輪箱的第二齒輪箱輸出軸與第四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而該第四換向齒輪箱固定在頂棚框架的后側右端,第一螺桿的上端與第一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中部轉動地支承在頂棚框架上,下端與所述車廂的頂部轉動配合,第二螺桿的上端與第三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中部轉動地支承在頂棚框架上,下端與車廂的頂部轉動配合,第三螺桿的上端與第二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中部轉動地支承在頂棚框架上,下端與車廂的頂部轉動配合,第四螺桿的上端與第四換向齒輪箱傳動連接,中部轉動地支承在頂棚框架上,下端與車廂的頂部轉動配合。
[0012]在本發明的再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的頂棚框架上并且在分別對應于所述第一、第二、第三螺桿和第四螺桿的高度方向的中部的位置各設置有一螺桿軸承座,在螺桿軸承座上配設有一螺桿軸承,第一、第二、第三螺桿和第四螺桿的中部與螺桿軸承相配合;在所述的車廂的頂部并且同樣在對應于所述第一、第二、第三螺桿和第四螺桿的位置各固定有一螺套,所述第一、第二、第三螺桿和第四螺桿的下端構成有螺桿螺紋,該螺桿螺紋與螺套的螺套內螺紋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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