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重型汽車用V推管狀橫梁總成,屬于重型汽車底盤輕量化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伴隨汽車技術的發展,輕量化設計變得愈發重要,現有的后空氣懸架重型汽車大部分采用了V型推力桿(通常簡稱為V推);V推一端固定在后橋橋殼上方,一端固定在車架上。然而老結構V推支座一般都安裝在槽形橫梁本體上或者集成在鑄造橫梁上。以上兩種安裝方式共同的缺點為:重量大不符合輕量化設計理念、加工成本高、橫梁總成尺寸較大占用過多底盤空間,同時因槽形結構橫梁扭轉剛度小而使車架扭轉變形量大。為滿足重量輕、成本低、尺寸小的要求同時保證車架橫梁具有較強的扭轉剛度,新設計本實用新型——一種重型汽車用V推管狀橫梁總成。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槽形結構橫梁的扭轉剛度較小和底盤重量大、成本高、尺寸大等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重型汽車用V推管狀橫梁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管狀橫梁;
設置在管狀橫梁兩端的2個連接板;
2個分別設置在連接板相向一側并與管狀橫梁連接的推力桿支座;
設置在管狀橫梁上的至少2個管束支架。
優選的,所述推力桿支座為預留有兩個V推安裝孔的“L” 形鍛造構件,與連接板連接的部位形狀平整,與管狀橫梁連接的部位形狀為圓柱形凹面。
優選的,所述推力桿支座與連接板和管狀橫梁的連接方式為焊接。
優選的,所述連接板均為厚8至12mm的法蘭鋼板。
優選的,所述管束支架數量為3且沿管狀橫梁直線排列。
優選的,所述2個推力桿支座沿管狀橫梁呈直線排列、相向分布。
優選的,所述連接板帶有能與管狀橫梁外徑配合的凸緣,管狀橫梁插入凸緣并在接口位置焊接。進一步的,所述凸緣由連接板的中心部位沖壓成型效果較好。
采用以上技術方案之后,所述重型汽車用V推管狀橫梁總成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同現有V型推力桿安裝橫梁結構相比,由于采用管狀橫梁本體的V推管狀橫梁具有更高的扭轉剛度,同時管狀橫梁與連接板連接位置采用焊接工藝,相比于鉚釘、螺栓連接,焊接結構強度更高,不易失效斷裂。車架后懸位置承受來自懸架的扭轉力矩,與槽形結構橫梁相比,管狀結構橫梁的高扭轉剛度可以更好的滿足使用要求。V推管狀橫梁相比現有結構橫梁質量更小、成本更低、工藝性更好且便于大批量生產;此種設計符合輕量化設計理念同時降本增效、節約資源,為企業帶來更大利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重型汽車用V推管狀橫梁總成結構示意圖;其中:1.連接板,2.推力桿支座 ,3. 管狀橫梁,4.管束支架;
圖2為本實用新型V推管狀橫梁總成裝配安裝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如圖1所示,一種重型汽車用V推管狀橫梁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管狀橫梁3;
設置在管狀橫梁兩端的2個連接板1;
2個分別焊接在連接板1相對側并與管狀橫梁3焊接的推力桿支座2,推力桿支座2沿管狀橫梁3呈直線排列、相向分布;
焊接在管狀橫梁3上且沿管狀橫梁3直線排列的3個管束支架4。
所述推力桿支座2為預留有2個V推安裝孔的“L”形鍛造構件,與連接板1連接的部位形狀平整,與管狀橫梁3連接的部位形狀為圓柱形凹面,所述2個V推安裝孔分別位于“L”形的兩臂。
所述連接板1均為厚10mm的法蘭鋼板。
所述連接板1帶有能與管狀橫梁3外徑配合的凸緣,管狀橫梁3插入凸緣并在接口位置焊接。所述凸緣由連接板1的中心部位沖壓成型。
連接板1設計成帶有凸緣結構再焊接管狀橫梁3,該結構相比直接將管狀橫梁3焊接在平板上的工藝,能夠大大降低管狀橫梁3和連接板1焊接位置因應力集中而造成的開裂故障率。
推力桿支座2采用鍛造工藝,且其與連接板1焊接處為平面,與管狀橫梁3連接處為圓柱形凹面,增加了構件之間的接觸面積。
連接板1與推力桿支座2連接位置各加工一個焊接工藝孔,增加了焊縫長度。
推力桿支座2呈“L”形結構,可承受來自V型推力桿的縱向和橫向力矩。推力桿支座2底部焊接在連接板1上,圓柱形凹面貼合在管狀橫梁3上焊接,組成該V推管狀橫梁總成。
所述管束支架4用于固定制動管路、電器線束。
本實施例的生產方法步驟如下:
先將連接板1沖壓成型;連接板1中心部位沖壓加工出內直徑為90mm的凸緣。將外徑為89mm的管狀橫梁3套入兩側連接板1凸緣中,將管狀橫梁3和連接板1焊接一起;將鍛造而成的推力桿支座2其平面部分貼合在連接板1上、圓柱形凹面貼合在管狀橫梁3上,在接縫處焊接,組成V推管狀橫梁總成。
圖2是V推管狀橫梁裝配安裝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V推管狀橫梁通過螺栓聯接在車架左右縱梁上,V型推力桿前端安裝在左、右推力桿座上,后端安裝在后橋橋殼上方。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實用新型。對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未予以詳細說明和局部放大呈現的部分,為現有技術,在此不進行贅述。因此,本實用新型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