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車電機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應用于電動車的輪轂電機的連接結構。
背景技術:
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于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
中國電動汽車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發開始于2001年,經過兩個五年計劃的科技攻關以及奧運、世博、“十城千輛”示范平臺的應用拉動,中國電動汽車從無到有,技術處于持續進步狀態,建立起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動汽車全產業鏈技術體系。
到2010底,全國共有25個城市加入“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工程,50多家企業的184個車型進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各地示范運行各類電動汽車超過1萬輛,示范運行里程超過2億公里,累計載客90億人次以上。電動汽車關鍵技術總體水平和應用規模位于國際前列,部分領域實現突破性進展。同時,中國的電動汽車在產品研發及示范推廣方面已經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截至2012年6月底,共有83家企業的454款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進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推薦車型目錄》。截至2012年3月底,25個示范城市累計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超過1.9萬輛。其中,公共服務領域1.68萬輛,建成充(換)電站170座,充電樁6400余個,載客超過90億人次。
經過十年一劍的歷程,中國的電動汽車已經開始從研究開發的階段進入了產業化的階段,冉冉升起的中國電動汽車產業正在呈現出蓬勃的生機。
當前,在各種新能源汽車的技術路線中,以混合動力、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為代表的電動汽車被普遍認為是未來汽車能源動力系統轉型發展的主要方向,已經成為世界汽車強國和主要汽車制造商發展重點。中國已經是世界汽車產業大國,但“大而不強”,中國未來的汽車工業必須探求新的思路。電動汽車產業有望為中國汽車工業開拓新的增長點。
未來是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戰略機遇期,中國高度重視電動汽車的發展,在2011年3月出臺的“十二五”規劃綱要中,中國把新能源汽車列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提出要重點發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技術,開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研發及大規模商業化示范工程,推進產業化應用。未來中國電動汽車將迎來新一輪的高速發展。
目前電動汽車的電機結構復雜、占用面積大、質量較重,安裝不穩定,易晃動。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所述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應用于電動車的輪轂電機的連接結構,其結構簡單,易安裝拆卸更換輪轂電機,且使輪轂電機的運行時不易晃動和抖動,使之運行穩固穩定。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應用于電動車的輪轂電機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在電動車的底盤上的支架、設置在所述支架上的底板和兩塊固定板,所述底板處于兩塊固定板之間,所述底板上安裝有輪轂電機及蓋在所述輪轂電機上的罩蓋,所述固定板上設置有用于卡住所述罩蓋的卡接機構,所述卡接機構包括一體成型的連接座和卡座,所述連接座鉸接在所述固定板上,所述卡座呈倒“L”型。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輪轂電機通過第一連接件固定連接在所述底板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罩蓋通過第二連接件固定連接在所述底板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更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為螺栓。
在本實用新型中,底板連接在支架上,輪轂電機固定連接在底板上,罩蓋蓋在輪轂電機上且固定連接在底板上,固定板連接在支架上,連接座鉸接在固定板上,連接座旋轉,卡座可以卡住在罩蓋上,使罩蓋不易抖動和晃動;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易安裝拆卸更換輪轂電機,且使輪轂電機的運行時不易晃動和抖動,使之運行穩固穩定。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較佳實施例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底盤,2-支架,21-底板,211-輪轂電機,212-罩蓋,22-固定板,221-卡接機構,222-連接座,223-卡座。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應用于電動車的輪轂電機的連接結構,包括連接在電動車的底盤1上的支架2、設置在支架2上的底板21和兩塊固定板22。
底板21處于兩塊固定板22之間。
底板21上安裝有輪轂電機211及蓋在輪轂電機211上的罩蓋212。
固定板22上設置有用于卡住罩蓋212的卡接機構221,卡接機構221包括一體成型的連接座222和卡座223,連接座222鉸接在固定板22上,卡座223呈倒“L”型。
在本實用新型中,底板21連接在支架2上,輪轂電機211固定連接在底板21上,罩蓋212蓋在輪轂電機211上且固定連接在底板21上,固定板22連接在支架2上,連接座222鉸接在固定板22上,連接座222旋轉,卡座223可以卡住在罩蓋212上,使罩蓋212不易抖動和晃動。
本實用新型提供輪轂電機211的一種連接實施方式,輪轂電機211通過第一連接件固定連接在底板21上。
本實用新型提供罩蓋212的一種連接實施方式,罩蓋212通過第二連接件固定連接在底板21上。
本實用新型提供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的一種實施方式,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為螺栓。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